众所周知,人民军队的现役将军通常情况下,只会在军事单位任职,很少会在党政系统兼职,我们比较常见的也就是全国各个省级军区的司令员或政委,在所属省份党委兼任常委,俗称“戎装常委”。
“戎装常委”属于较为普遍的现役将军在地方党务系统兼职的情形。
那么在国家级非军事单位中,是否会存在现役将军兼职的情况呢?
其实还真有。
一类是国家政府系统,一类是国家党务系统,而且都有两位将军兼职。
在国家政府系统里面,主要涉及到两个国家大部,分别是国防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它们都属于我国政府下辖的职能部门之一。
其中国防部的最高负责人是国防部长,自1988年恢复军衔制后,就由上将担任。
值得注意的是,国防部上将防长与战区上将司令员或者海陆空等上将军种司令员可不是一个级别,后者则是战区级将军,而防长上将则是副国级将军。
主要是因为防长与其他政府系统国家部长和军事系统的上将不太一样,防长是政府众多大部中唯一一个接受军政双重管辖的部长,既在政府领导班子中担任排名第一的国务委员,又在军委领导班子中担任排名第一的军委委员。
至于说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将军,其级别没有国防部长的级别高。自该部于2018年成立以来,便专门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助理兼任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
至今退役军人事务部已诞生2位少将副部长,分别是方永祥、杨友斌。不过,最近看到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发现领导机构一栏已经没有杨友斌副部长的消息。
介绍完国家政府系统的两位将军,那么在国家级党务系统的两位将军都是谁呢?
与国防部上将防长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少将副部长分属两个政府大部不同的是,在国家级党务系统兼职的两位将军,都在同一个单位担任班子成员,也就是我们熟悉的中央政法委。
中央政法委与中联部、中组部、中宣部、中纪委等机构一样,都属于我党的直属机构,无非就是职能不一样罢了,中央政法委是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目前,中央政法委的班子成员共有9人,分别是担任政治局委员的中央政法委书记、担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的政法委副书记、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政法委委员、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政法委委员、兼任政法委秘书长的政法委委员、担任国家安全部部长的政法委委员、担任司法部部长的政法委委员、担任军委政法委书记的政法委委员、担任武警部队司令员的政法委委员。
其中,排在最后两位的中央政法委委员,就是现役的军委政法委书记和武警部队司令员。
先说军委政法委书记,这是“16军改”中新设立的职位,他领导的军委政法委是军委15个职能部门之一。
我军早在1982年就设立了政法工作领导机构,只是那个时候并没有使用政法委名称,到了2003年团以上单位才开始普遍成立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07年改称政法委。在军改之前,我军的最高政法机构叫“全军政法委员会”,设在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管理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总政治部办公厅司法局。
全军政法委书记通常由一位解放军总政治部上将副主任兼任,同时还兼任总政治部名下的军纪委书记。比如杜金才上将,在担任总政治部副主任的同时,还兼任全军政法委书记和军纪委书记。
由于军队政法工作又是全国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杜金才上将就任全军政法委书记时,就已经在中央政法委担任委员了,这一传统一直延续至今。
“16军改”之后,新设立的军委政法委,是在总政治部名下的“全军政法委员会”的基础上重组改编而来,尽管军委政法委升格为军委直辖部门之一,但级别却降低了,变成了副战区级单位,也就是说军委政法委书记只是中将,与以往的全军政法委书记由上将兼任存在一定得职级区别。
所以,现在在中央政法委担任委员的军委政法委书记只是一位中将而非上将。
接下谈谈武警部队司令员,早在2009年3月武警司令员吴双战上将首次在中央政法委担任委员,开启了武警总部军事主官在中央政法委任职的先例,往后历任武警司令员都会在中央政法委兼任委员职务。
至于说武警部队的主官为何会在政法委部门兼职,我们只用看看它自身所具备的政法职能就知道了。
我们知道,武警部队和解放军虽然都是人民军队的两大现役武装力量,但是两者的职能有根本性区别,解放军是专司作战,维护国防安全,重点对外。而武警部队是专司维稳,重点对内,比如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武警所承担的执勤安保、处突维稳、反恐突击,皆属于政法工作的一种表现形式。
所以,武警部队主官在中央政法委领导班子中兼职,是强化政法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