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城区西四北片区又开始了北京市5年的大计划,就是申请式退租,申请式退租当中以前也涉及到过房屋指标的买卖,就是有的人不缺房,这些直管公房的承租人家里边可能有多套房产,腾退以后有购房指标,不想再买房就想变现。比如这次宫门口片区的腾退,如果购买房产都是大产权房,一个是卢沟桥这边的京城雅苑,还有一个是高丽庄的一个项目。
转让购房指标合法吗?不合法。虽然你们之间可能签了一些合同协议甚至做了公证,只能说你们签的这合同协议本身是基于一定的法律基础下的平等,或者友好协商的一些条款是合法的,但是购房指标的转让本身是不合法的。
什么时候是合法的或者什么时候风险最低呢?等真正的这个房产在A的名下,房产能转让或者能办产权证的时候,A又卖给了B而且过户了,这种情况下B所得到的房产才是合理合法或者叫没有风险的。这种购房指标转让实际上还是以原腾退人或直管公房的承租人的名义先去申请,由所谓承接的购买人来出钱,最后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办证,过户等相关的程序,这种情况的风险性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