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上海公布了8批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监管品种名单,已有18个药品被纳入重点监控名单。
18个药被重点监控
刚刚,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10月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监管品种名单的通知》,又有10个药被纳入重点监控名单。
据统计,自今年4月份以来,上海已经公布了8批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监管品种名单,共有18个药被纳入过重点监控。
相较于以往被点名过的17个重点监控品种(具体见《17个药被重点监控》),本次新增了一个药品——“枣仁安神液”。同时,其余9个药均是再次被点名,其中利肺片、环磷腺苷注射液等4个药品已经被点名8次。
具体如下:
同时,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在每次通知中均公布了未通过公允性、新申请超“黄线”、原在库超“黄线”的药品,本次共有30个药品被纳入上述表单,涉及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富马酸福莫特罗吸入溶液等。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指出,公布品种仅作为提醒,各医疗机构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以及阳光平台“红黄绿线”议价实时提醒信息合理议价。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公布的重点监控药品,在市场通常有可观的销售金额。若药品价格超过平台设定的“黄线”,企业需要引起重视;若超过两条“黄线”,则可能会被议价锁定,导致药品无法正常交易。
此外,纳入重点监控的药品可能会对药企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由于采购和交易限制,以及医疗机构对重点监控药品的谨慎使用,后期可能会导致药品的市场份额下降。
早在2017年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一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中已经提到,各区卫生计生委和各办医主体要对所辖所属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医院评审评价、院长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于因不合理使用重点监控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医疗机构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
全国药价治理持续深化
自2019年起,国家卫健委提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这一概念,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根据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加强对临床使用中存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药及生物制品合理用药监管工作。
目前,国家卫健委发布了两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共纳入30个药品,包括奥美拉唑、人血白蛋白、依达拉奉等。
今年年初起,全国范围开展四同药品(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价格治理,各地对于挂网药品的价格治理进入常态化阶段。
重点监控药品与药价治理共同构成了地方药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上海外,其它地方发布的重点监控药品清单也各有特色。
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的第五批医保重点监控药品和重点关注药品清单,以月均发货金额、销售额增幅等为依据形成。这一名单自2020年起按年度更新,原属于第四批重点监控、重点关注清单中的药品,除被列入第五批重点监控、重点关注清单药品外,其他药品不再执行重点监控和重点关注。
浙江省则将《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作为《浙江省第二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浙江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中纳入《第二批省级目录》的药品,继续按照要求加强重点监控;未纳入的应当持续监控至少满1年后可不再监控。
此外,还有地方推进药品价格预警机制。如今年来江苏省发布的药品预警名单已经纳入超1500个药,价格预警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价格预警范围的药品,重点加强议价和采购监测。
不同省份对于纳入重点监控的药品处理方式也不同。在某些情况下,若药品企业拒不接受价格整改要求,可能会导致药品被取消中选资格及中选价,并被转入备选目录。同时,平台会增加价格风险提示,医疗机构的相关药品集采协议任务量也可能被取消。
随着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监管技术的不断进步,药品重点监控和药价治理仍在持续进行。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