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常态化监管药品挂网价
10个药被重点监控
7月18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5月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监管品种名单的通知》,对今年5月份挂网公开议价超“黄线”、未通过公允性评估、重点监控药品幅度靠前且有一定采购金额的品种进行公布。
梳理发现,本次未通过公允性品种有10个,重点监控品种有9个(10个品规),涉及利肺片、肌苷注射液、环磷腺苷注射液等大品种。
这是进入2024年以来,上海第二次发布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监管品种名单。4月,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公布10个未通过公允性品种以及10个重点监控药品。
对比两份重点监控品种名单发现,有8个产品在4、5月份的重点监控品种名单均榜上有名,5月份,有2个产品调出名单,有2个产品新增进入监控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的重点监控既不同于国家卫健委的重点监控制度——聚焦于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重点关注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
也不同于福建医保的重点监控——重点关注月均发货金额高、销售额增长快,通过履约监测、医保稽核监管、举报投诉发现存在销售、使用异常等药品。
上海的重点监控关注的是挂网价格。
药品挂网价格治理的上海实践
绿黄红三线治理
自2023年9月国家医保局组织各地开展挂网药品价格数据质量提升行动、2024年初全国范围开展四同药品(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价格治理以来,各地对于挂网药品的价格治理进入常态化阶段。
上海对于药品挂网价格的治理开展得较早。
根据《上海市药品挂网申报工作服务指南(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外药品)(2024年第一版)》,药品在上海挂网除常规信息外,企业还需要提供:
申报价格;外省市挂网记录(须上传除上海市以外的所有外省市价格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无外省市价格,则上传《无外省市价格承诺书》);国家挂网药品监测价(若有)。
在全国启动四同药品价格治理之前,上海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在上海挂网议价的药品,需提供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15个省市中至少10个及以上省市的挂网价格,并以“推送信息,绿线参考,黄线提醒,红线拦截”方式实施询价议价。
上海的药品议价规则如下:
上海的药品挂网采购价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通过阳光平台议价产生,有国家挂网监测价的药品议价价格不得高于国家监测价,阳光平台将对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的品种设置议价提醒。
针对自费药品,上海也有明确的价格规定:药品挂网采购价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产生,议价结果双方确认后方可采购。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最低采购价;无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最低采购价。
不久之前,上海发布通知要求,首次议价的医疗机构应配合在上海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内上传院长和纪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议价情况说明。
四同药品价格治理之后
国家挂网监测价成为价格治理重要参照系
今年3月20日,上海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全面议价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提出,基于四同药品价格治理的大背景,为促进省际间价格平衡,《上海市2023年第二批全面议价药品挂网采购公示》药品,不再以十五省市采购价格申投诉作为公布依据,原则上以国家挂网监测价作为参照。
四同药品价格治理之后,国家挂网药品监测价开始成为各省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核心参照指标。
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负责人此前表示,国家挂网监测价来自于活跃交易的价格数据,体现的是各个药品分布集中、具有代表性的价格。监测价不是对标全国最低价格,而是从现有的交易价格出发,使用统计方法,用中位数、众数等把具有公允性的交易价格找出来。
各省的挂网药品价格治理不断深化。
除上海之外,江苏也是对“红黄”预警应用较为广泛的省份之一。从2020年5月1日起,江苏执行《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挂网价格预警管理。仅2024年上半年,江苏已先后发布19批预警名单。
四川提出,价格监测先“纵比后横比、先西药后中成药”分步实施。
今年年初,湖南在《关于开展2024年度已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的通知》中明确,本次药品价格联动后,对挂网价格明显偏高的国采联采非中选药品纳入重点监控。
2021年5月,海南医保局出台《海南省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挂网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实施全流程数据分析及监测管理;设置红黄灯预警提示。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一份《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传出,要求在今年8月30日前完成“三同”注射剂挂网规范工作,动态调整红黄绿标识。
通过划线进行价格监管的政策显然已经在更大的范围实践,在有了国家监测价的基础上,价格治理的深度、广度都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