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劳动的地方就有劳动争议,我遇到过很多的打工人都会抱有这样的心态:单位太强大而我很弱势、胳膊拧不过大腿、斗不过我就辞职等等。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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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肯定不是的。相反,劳动者有很多方式方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法》开篇第一句话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这并不是一句空话,很多仲裁员在裁决的时候都会向劳动者倾斜,从历年遇到的劳动案件和人社部统计来看,劳动案件中,劳动者胜诉率一般超过80%,有专业人士指导的情况下劳动者胜诉率甚至可以超过95%,这是个非常高的数值,所以主要问题并不是“孰强孰弱”,也不是所谓的“胳膊拧不过大腿”,主要的问题就变成了“很多劳动者遇到争议不愿意甚至不敢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造成这种局面有诸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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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官本位的思想体现在劳动关系中,在很多劳动者眼里,用人单位就是官,自古“民不与官斗”,因为斗不过。其次,当前就业困难,就业压力大,企业拥有选择权的主动权,所以很多仲裁都是发生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再次,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相对匮乏,与用人单位的专业人员比起来高下立现,所以在证据收集、出庭答辩等环节都处于劣势地位。最后就是成本,仲裁是不需要费用的,但是需要时间、精力和其它费用,在结果还不确定的情况下,很多劳动者不愿意尝试维权。
关于以上,笔者认为,随着各种媒体的兴起和普法教育的开展,仲裁一词也不再神秘,很多劳动者已经意识到了维权的可能。用人单位虽然拥有更多的资源,但是最终裁判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作为劳动者,不能寄希望于那些无良企业主动改变侵权行为,相反,会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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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最常见的维权手段,如果对自己没有信心,也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而且除了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通过监察举报投诉、信访、集体协商等方式维权,但是要提醒广大劳动者,维权的方式方法一定要合法合规,不可采用暴力手段,不可影响社会秩序。相信随着劳动法规的完善,会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权益。
路就摆在那里,不走注定荒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