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要撤销兵团级,司令进行论证,认为保留有利,将意见反馈总部

从阳化石 2024-12-06 09:12:37

1949年,空军成立,属于大军区级单位,下辖大军区空军司令部、军级等单位。

这样的建制一直延续了几十年,到八十年代中后期,上级准备进行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提出将各大军区空军领导机构撤销,空军司令部直接指挥到军。

大军区空军司令部的级别是正兵团级,受到空军和和大军区的双重领导。上级希望空军与大军区一样直接指挥到军,减少机构,这样可以更快做出战斗反应。

作为时任空军司令员的王海,不仅仅是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而且是一级一级被提拔起来的,历任大队长、副团长、团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大军区空军副司令、司令,空军副司令、司令。

从经历上,他最有发言权。而且对于上级要撤销大军区空军领导机构,也做了论证,到底撤销还是保留。他坚持要求保留,并说了充分的理由。

大军区空军司令部在过去都发挥很重要作用,因为空军分布在各大军区,战备工作很重。一旦撤销这一级领导机构,会使得鞭长莫及的情况出现,对战备并不利。空军司令部直接管军,经历也不够。大军区直接管军一级是可以的,在当时七个大军区,每个大军区下辖野战军也不算多。

退一步来说,如让总参直接管军一级单位,工作量大的反而会影响战备。

对于空军负责人提出的意见,上级也进行充分考虑,但这时候体制改革要取消兵团一级,怎么办?怎么才能两全其美呢?

当时还有考虑一点,就是军队将领授军衔问题。因为这是发生在1988年之前。对于恢复军衔制度也不是在当年临时提出,而是酝酿很久。像1982年工程兵、装甲兵、炮兵过去都是大军区级别,军改后,直接缩缩编为正军级单位。原本打算改为兵团级单位,张震将军说考虑到日后军衔问题,就改为正军级单位。

从这里可以印证,军衔恢复在80年代初期就酝酿,并提出来,但需要做大量工作。在1982年和1985年进行精简裁军,目的为军队瘦身,便于现代化建设以及后续军衔制度实施。

如果取消正兵团一级,大军区空军司令部要保留,只能将各大军区空军司令、政委按照大军区副职待遇,而且同时兼任大军区副职。

当时,七大军区下辖空军司令员都提升一级,这样他们的级别从过去正兵团职,改为大军区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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