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色资本的背后的正义与良知对于一国经济发展的深刻影响该如何表述,或许孤星基金事件会带我们进入。
孤星基金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美国德州达拉斯,为全球投资房地产、股票、信贷和其他金融资产的基金提供服务。在日常运营中,孤星基金主要投资于不良资产和商业不动产,注重利用与交易对手的长期关系获取机会,其竞争优势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对交易的跟踪记录,孤星基金设立20只私募股权基金,拥有丰富的交易经验;二是全球化网络平台,目前,孤星基金已经在北美,欧洲和东亚进行了超过二十年的积极投资,且已在香港、伦敦、纽约、巴黎、上海、东京等在全球范围设立办事处进行投资;三是专业的管理服务,在资产管理方面受益于哈德森顾问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在投资机会评估等方面有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相应的投资评估等服务。
在投资方面,孤星基金主要通过设立多只基金进行投资,主要针对于房地产相关的债权和股权投资。至2017年,孤星基金共设置17只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已超过700亿美元,年化收益率约30%。据悉,目前,该公司已成立20支私募股权基金,总资本约为850亿元。
孤星基金拥有专门投资不良资产的特点,面对看中的资产即使是面对黑石这样的竞争对手也不甘示弱。以收购房地产公司Unizo为例,去年10月,黑石与孤星基金进入对Unizo的争夺赛中,但经过近6个月的较量之后,孤星基金击败黑石,成功收购Unizo。
2003年10月,孤星公司在收购韩国外汇银行的过程中花费了1.84万亿韩元购买了2.675亿新股,并花费了3,484亿韩元购买了由韩国外汇银行和德国商业银行拥有的6000万股票。2006年6月,当孤星急于出售韩国外汇银行时,韩国外汇银行和德国商业银行作为认购期权行权而购买的所有股票总计达7710亿韩元。最终,孤星在韩国外汇银行上的投资总额为2.15万亿韩元。
2008年2月1日,韩国首尔中央地区法院判定,美国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孤星基金公司2003年低价收购韩国外汇银行信用卡部门过程中犯有操纵股价的罪行,判处孤星基金和外汇银行各罚款250亿韩元。法院还判处孤星基金公司韩国地区负责人保罗•柳因共谋参与股价操纵罪名成立,判处5年监禁。柳因当庭被收押。
原来,在孤星公司收购行动前,孤星公司、外汇银行和柳因共同散布谣言说,外汇银行很快将对信用卡部进行资产缩减,这导致外汇银行信用卡部门股价下跌,孤星公司得以用便宜的价格获得信用卡部,外汇银行其他小股东因此损失了226亿韩元。 孤星公司则称,在收购行动中没有违法行为。该公司董事长约翰•格里坎2007年12月11日在法庭上为柳因作证说,外汇银行董事会的确严肃讨论过对信用卡部门资产缩减的计划。 但法院认为这种辩解不成立,因为“外换银行可能有意愿实施对其信用卡部的资产缩减,但有意愿和确实准备实施是两回事”,“被告当时知道,实施资产缩减有难度,而且外汇银行并没有认真考虑这一举措。” 孤星公司的收购行为发生在传闻出现一周后。而被孤星公司控股的外汇银行在收购前利用公众信任,指使其高管通过新闻发布会宣布虚假的公司资产缩减计划。
孤星操纵股价收购外汇银行信用卡部案是韩国对孤星公司展开的一系列调查的一部分,检察机关还指控这家总部设在得克萨斯州达拉斯的基金公司游说韩国政府官员夸大外汇银行的财务状况,以便能低价控股外汇银行。 目前,韩国财政部金融政策局前局长边浩阳和外汇银行前行长李康源都已遭起诉,罪名是涉嫌渎职。如果这两人被判有罪,韩国金融监管机构就可以取消对2003年孤星基金收购外汇银行的认可。 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说,当初孤星基金以1.38万亿韩元收购外汇银行的价格,比这家银行的市值低20%至30%。
法院2008年2月1日的判决,使孤星基金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外换银行股份的计划面临巨大监管障碍。据报道,孤星公司希望将其持有的51%的外汇银行股份出售给汇丰银行。韩国监管部门此前曾表示,法律方面的问题一日未解决,上述交易就将不予批准。
孤星基金于2003年8月收购外汇银行后,时隔8年多,于2012年1月将外汇银行转卖给韩亚金融控股公司。历经8年零4个月后,孤星在2012年2月将其在韩国外汇银行的股份以44,590亿韩元的价格出售给韩亚金融集团。但是,在此之前,股息收入为1.70万亿韩元。然后,在2007年6月,通过大宗出售方式出售了通过看涨期权获得的股权,从而获得了11,918亿韩元的收益。最终,孤星通过在韩国外汇银行上花费了21,549亿韩元,获得了7,385万亿韩元的收入,净收入达51,536亿韩元。考虑到孤星自2006年以来一直急于出售韩国外汇银行,但最后交易被推迟了将近6年,否则可能会有更高的收益。同年11月,孤星基金以韩国政府为对象,向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提出诉讼。孤星基金方面给出的理由是,因为韩国政府推迟了外汇银行的出售,使其蒙受了损失,并不合理地缴纳了税金。
2016年8月,孤星基金向国际仲裁法庭提起了约1.57万亿韩元的赔偿诉讼,称“韩亚金融威胁,如果不降低外汇银行的交易价格,政府就不会承认出售行为”。但是,仲裁判定部没有接受这一主张。2019年5月,据东亚日报报道,孤星基金在以韩亚金融控股公司为对象的损害赔偿诉讼中遭遇“完败”。据悉,随着孤星基金和韩亚金融之间的诉讼结束,孤星基金和韩国政府之间的对决——请求金额5万亿韩元的投资者和国家之间的诉讼判决结果也即将出炉。
虽然“孤星门”过去8年后,孤星基金将韩国外汇银行卖给韩亚金融集团并从中获利,让很多韩国民众对外资控股有所抵触,很多人都认为这是外国资本跑到韩国来搞短期套利。但是回到现实的“孤星案”中,出售韩国外汇银行的原因是该银行的财务状况恶化,并且有陷入不良金融机构的危险。政府必须通过出售来注入新资本。同时,韩国外汇银行在孤星基金入股后,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在短短8年内外汇银行盈利达到了4.7万亿韩元。
事实上,我们不应该忽略现实中韩国政府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谈判后,推动新经济结构的改革,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努力吸引外国资本所做的努力。另一方面,当时韩国经济也在外国的大量资本流入,先进的管理制度和高新技术的带动下增添了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