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洛德(Gaylord)是一个位于美国密歇根州的小镇。根据美国人口普查,该地人口为3645人,比宁波一个小区的人还少。和美国所有小镇一样,无论经济如何,也无论人口多少,都标配一个图书馆。对我来说,这些图书馆是自驾途中最好的休息站!
我在书架上随手抽了一本书,它的封面是一张百元美钞,但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的头像,被教员代替。这本书的名字叫How the West was Lost《西方迷失之路》,作者是Dambisa Moyo(丹比萨·莫约),我曾经看过她的TED演讲,没想到居然在美国的穷乡僻壤看到了她的书,既然有缘,就不能错过。
莫约年近半百,但脸皮不松、屁股不塌、腰不肿、胸不垮,体型挺拔、衣着时尚,以中年黑人妇女的标准来衡量,她也算颇有姿色。国际经济的TED演讲者中,白人、男人、老人、丑人居多,突然杀出一位中年黑人女子,着实令人意外。
丹比萨·莫约的人生履历就是一部传奇:
美国大学化学学士牛津经济学博士《时代》“影响世界的100人”之一世界银行与高盛集团高级经济顾问CNN财经频道特约嘉宾她还是,英商巴克莱银行、英国啤酒公司、巴里克黄金公司、瑞典伦丁石油勘探公司等多家企业的董事……在美国,她是罕见为中国发展模式辩护的经济学家,《西方迷失之路》这本书,简言之,就是唱衰美西方,赞扬东方大国。
我也去过国内一些县城的小图书馆,馆藏书籍不多,几乎全新,借阅者寥寥无几。除了一批世界名著、武侠、言情小说,大部分都是农林牧渔类的书籍,比如说:《林间山地黑山羊生态养殖实用技术》、《新农村农业技术带头人读本》、《农民工进城防骗手册》等等。
Gaylord是美国内陆一个相对封闭的农业县,在这么一个穷乡僻壤的小图书馆里,居然有这么一本“亲中”的国际政经图书,我还特意去图书馆电脑查了《西方迷失之路》的借阅情况,没想到,看这本书的人还挺多,几乎每个月都有人借。
仔细回味一下,这种情况还是挺有意思的。这里的农民在忙碌之余,不纠集邻里打麻将、不三五成群晒太阳、不蹲在墙角吹牛皮,而是跑到图书馆借一本“长他国志气、灭美帝威风”的书,看得津津有味。
Gaylord的支柱产业是农业,经济比较落后,人口也不多,根据美国人口统计,2019年,当地人均收入,连东海岸发达地区的一半都不到,是名副其实的贫困地区。Gaylord的街道犹如经纬线一样单调无趣,直愣愣一律东西南北朝向,即便站在市中心的街道旁,也感受不到丝毫人气,如果不是零星几台卡车驶过,溅起路上的砂石,你就会觉得这里的时空几乎就是凝固的,死一般寂静。
但推开Gaylord图书馆的大门,仿佛瞬间就回到了人间烟火,这里的图书馆和美国发达地区的社区图书馆别无二致,用老美的话说,这样的图书馆主要是一个休闲的场所,而不是做学问的地方。
典型美式社区图书馆,有厚实的地毯。可以屏蔽皮鞋的噪音,也可以让小孩肆无忌惮地满地打滚。哪怕手机不小心掉落在地板,也不会引来异样的目光。有客厅般的氛围,让人坐的地方一般都是软的,有沙发、有躺椅,就算不看书,进来坐坐,打个盹,也是一种放松。
就在这安逸的环境中,我一口气翻完丹比萨·莫约的书,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扫视了一下周围,图书馆里的读者以中老年人居多,我对面就坐着一位老太婆。她体型略胖,身高不到一米六,穿了一双脏脏的白色New Balance跑步鞋,牛仔裤上有好几个破洞——不是那种故意的装饰性破洞,显然是穿破的,上身穿了一件廉价的墨绿色摇粒绒夹克衫。与我四目相对时,她的眼神在躲闪,我微笑,她也微笑,但她的笑容不够自信。总而言之,她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位不修边幅且没见过世面的邻家老太太。
我估计她是一位退休的农民,没受过什么良好的教育,收入也一般,子女也不在身边,一个人孤零零住在一幢破旧的house里面,平时只能来图书馆打发时间。这也许是她平生第一次遇到亚洲人,想多看几眼,又有些不好意思,被我发现后,才意识到这样围观洋人实在没有礼貌。
我非常喜欢在旅行的时候,和当地陌生人搭讪,一方面可以练英语,另外一方面,还可以听到意想不到的人生故事。对于搭讪的对象,其实我的要求不算苛刻,但很显然,眼前这位大妈完全不符合我的标准,想必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我没有主动搭讪,而是低头摆弄我的电脑。
“你是中国人吗?”突然,耳边传来有些难为情地声音,抬头一看,还真是眼前这位大妈。以我在国外旅游的经验,绝大多数外国人分不清中国人、日本人和韩国人。我经常被误认为“日本人”。而眼前这位老太太居然能一眼看出我是中国人!?我对自己说,她十有八九是瞎蒙的,量她也没有这么锐利的眼神。
“是的。”我回答。然后也没有主动发起话题,而是自顾自打字。
“中国什么地方?”她继续问。
“浙江。”我敷衍道。
“离上海很近。”虽然她的声音依旧有点生怯,但听她那语气,这显然是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
我猛一抬头,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位大妈,她一个美国老太婆居然知道浙江离上海很近!这就好比一个在公园抱孙子的中国老头知道康乃狄格州离纽约很近——这可不是一般人都知道的常识啊——让我很意外。
也许是被我看得有些难为情,她不好意思地问道:“我说错了吗?”
“没错,你说得对!”
老太婆其貌不扬,但她的英语很标准,既然知道这样冷僻的地理知识,应该也受过一些教育。老年人比年轻人更加有耐心,即便遇到英文不大灵光的外国人,也不会不耐烦。找这么一个人练练英语也是很不错的选择,总比在国内动辄几万的英语私教要好得多。
于是,我们就聊了起来,基本上都是我在夸夸其谈。
比如说,我去过美国大部分州:蒙大拿州、俄勒冈州、田纳西州、俄亥俄州、密歇根州、亚利桑那州,等等。又比如我见过什么传奇人物:传统的西部牛仔、神秘的摩门教、隐居山间的退休消防员、文质彬彬的猎人、任性的美军机械师,等等。
我吹牛的时候,最喜欢对方话不多,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发挥,但他会时不时惊叹一下,让我有满满的成就感。如果对方会偶尔提个小问题,那就更棒了,说明他听得专注,而不是假装听得很认真。这种情况是最爽快的,你就像被人捧着,飘飘然妙语如珠,吹得天昏地暗而毫无倦意。
比较尴尬的是对方不说话。要么他天生木讷,让你吹着吹着就没了继续的动力,然后不了了之。要么他故意不说话,脸上呈现出一种复杂的表情,这种人最能打击你吹牛的自信心。
最怕的是对方话比你还多,一个话痨遇到另外一个话痨,绝对是人间悲剧,两个人抢着说,说着说着面红耳赤,然后不欢而散,搞不好还要掐架。
眼前这位大妈是最完美的倾听者,我说的时候她绝不插话,而是一脸敬仰地看着我。她睁大眼睛,张大嘴巴,时不时表示敬佩,她几乎用遍了英语里面所有的赞叹词:Ah! Great! Gorgeous! Cool! Fantastic! Wonderful! Amazing! Terrific! Incredible!
她绝不插话,但在我稍加停顿的时候,她会问一些问题,每次都问得恰到好处,让我有继续发挥的空间。每当我为想不出合适的英语单词,而抓耳挠腮时,她就像做填空题一样,选出一个完美的词汇,帮我填上,让我流畅地接着吹。
这确实是一次互惠互利的中美民间交往,她帮我练英语,我帮她开眼界、涨见识。我前后唠叨了大约半小时,慢慢有些词穷了,说实话,本人英语水平有限,肚子里也就那么几个老梗。于是,我尝试着让她说,也就当在练练英语听力。
“你也经常旅行嘛?”话刚出口,我就有点后悔发起这个话题,看她那样子也不像爱旅行的人,还不如问些家长里短。
“是的,我也喜欢旅行。”她说话的时候总是那么生涩,听起来很没底气的样子。
我想当然地问道:“跟着你的家人出去吗?”
“不。我一般和朋友一起出去。”
“开汽车去?”
“不,我喜欢摩托车。”她的语气依旧那么腼腆。
“什么?摩托车?”我很吃惊,“你开摩托车!?”
“是的,我骑哈雷。”
“哈雷?!”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禁再次将眼前这位大妈上下打量一番,看她这五短三粗的身材,怎么都不像一位哈雷重型机车的骑士。我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把话题接下去。
她见我有些将信将疑,就从包里掏出一个平板电脑,指着屏幕对我说:“这就是我的车。”
那是一台重型哈雷巡航机车,至少半吨重,是摩托车之王!上面挂着好几个行李箱,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日行千里,跑长途的料。以我根深蒂固的印象,这样的机车上,应该坐着一位体重一百公斤的美国壮汉,留着络腮胡、戴着蛤蟆镜、披着皮背心、穿着中筒靴,手臂上纹满骷髅头像,腰间挂着各种金属配饰,在夕阳的衬托下,奔驰在美国西部一望无际的洲际公路上。
眼前这位邻家老妪身材矮小粗壮,和那硕大的机车严重不成比例,她肉墩墩地坐在哈雷摩托车上,表情羞涩,眼神怯懦,那画面有一种让人难以直视的超现实感。
为了缓解尴尬,我开口问道:“你最远骑到什么地方?有骑出过密歇根州吗?”
她依旧语气谦逊地答道:“我骑车去过美国48个州,夏威夷州和阿拉斯加州没去过。”
这女人居然骑着重型哈雷机车,不畏日晒雨淋、霜打风吹,征服过这么多地方。这让我这个开着车、躲着风、避着雨、吹着空调,还逢人便吹嘘自己“英雄事迹”的年轻人,情何以堪?
那一刻,我两腿一软,仿佛听到一台哈雷机车轰隆隆地从我那傲娇的灵魂上碾过。我愣愣地看着她,心里想的是,我刚才口沫横飞地在她面前炫耀我走过美国大部分州,而她居然一副崇拜的表情,她的眼神是那么真诚!她是故意耍我,存心看我出丑?还是天生大智若愚,不善表达?如果是前者,那这老太太实在是城府太深,演技出神入化!如果是后者,那我简直是遇到世外高人!
为了不让自己太难堪,我故作淡定地和她继续聊。聊着、聊着,我才发现她确实是世外高人。她来自底特律一个名门望族,Gaylord是她们家族的“龙兴之地”,她的父亲在日本有房地产生意,她的童年是在日本度过的,能讲日语,也能认识部分汉字。从小见过大世面的她,毕业于哈佛大学东亚语言和文明系(Department of East Asian Languages and Civilizations),哈佛大学可是美国东亚研究的权威,那里有大名鼎鼎的“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诸如“浙江离上海很近”一类的常识,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与其他家族成员执着经商不同,她算是一个“异类”,大学毕业后,她参加了由肯尼迪倡导的和平队(The Peace Corps),去非洲国家支教两年。回国后,一直在NGO工作。退休以后,她回老家打点家族的农场,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农民。
老太太还特意加了我的脸书,说,有朝一日她来中国找我——这种话我在美国听多了,大多数老美都是信口开河,听听就好。但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们后会有期。
经过大约一小时愉快的民间交流之后,她收拾好东西,和我告别,我毕恭毕敬地送她出门。在我目送之下,她骑着摩托车,逐渐加速,消失在我的视野之中。
时至今日,我都经常想起她那骑哈雷的弱小背影,我时刻提醒自己,美国中西部那些不起眼的小镇,可是卧虎藏龙之地,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以后出门必须低调,低调,再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