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某高档小区,女子花费210万买房装修入住后,让她整日提心吊胆魂不守舍,最后竟然发生了精神障碍,彻夜难眠,只因有人要么在半夜要么在凌晨敲门称:“我就知道你在家,我可以回家了。”究竟是何人所为?法院该如何判决!
2023年,来自辽宁的本案故事主人公李女士,终于心想事成。
她是一名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自己幸幸苦苦十余年攒下的积蓄加上房贷,买下了位于高档小区的豪宅一套,经过装修以后,共计花费210万。
本以为可以过上高枕无忧的生活,谁知这是梦魇的开始。
三天后的深夜11点,李女士已经进入卧室休息,突然一阵敲门声传来,这么晚了,是谁啊?
独居一人的李女士有些害怕,但她壮了壮胆子,蹑手蹑脚地走进门边,从猫眼里朝外张望。
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原来是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面带黑色面罩,不像是个好人,而且说了一句:我就知道你在家,我可以回家了!
紧张之际,李女士这时突然急中生智,后退到卧室门口,叫了一声:老公,你去看看是谁?
就这样,那个神秘的男人走了,李女士才安心地睡着了。
谁知,就在凌晨4点,再次传来了敲门声,但是李女士想到昨晚那个男子的模样,她那敢起来开门。
于是,她一个电话向物业保安求助,保安到达后没有见到那个男子,由于楼道里没有安装监控,无法得知男子从哪里出来到她家门口进行袭扰。
经过报警之后,那个男人消停了几天,但是有一天下午,李女士家门又传来敲门声,她朝猫眼一看,还是这个男人的这双眼睛。
这次,那个男人在门外喊了一句:我知道你在里面,我回来了,你快开门。
“你是个精神病,我不认识你,你来干什么?再这样来敲门,让你去警察局报到!“李女士害怕地骂着对方,继续从猫眼里盯着看。
”我就知道是你,你快开门让我进去!”那个男人在门外傻乎乎地笑了。
是个神经病?李女士拨打幺幺零后,男子被请去了派出所但又回来了。
事后,李女士得知男子就是住在楼下的邻居张某,大家称此男子脑子有问题。
警方告诉李女士要注意安全,千万别随便开门,但是,警方称他们对此也是一筹莫展,只能是劝诫而已。
没想到,第二天凌晨男子再次登门喊话,这次经过李女士报警后,张某被拘留了5日。
然而,张某从拘留所回家后,开始变本加厉的袭扰李女士,有时候一天来敲几次门,而且不是在半夜就是在凌晨时分。
在入住豪宅不到两个月,李女士开始寝食难安、彻夜难眠,有时候睡着了也会做噩梦惊醒,前后共计花了10多万的治疗睡眠障碍费用,精神也开始抑郁起来。
让李女士不能接受时,主治医生提出的建议是让她搬家!
搬家,这不是开玩笑吗?自己买了房又花大价钱装修,还有房贷的巨大负担,自己难道还要去租房居住?
无奈之际,李女士把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医药费10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精神障碍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
本案中,被告张某被认定是精神病人,所以其袭扰原告李女士的行为无法构成民事侵权,本案中被告张某的监护人肯定是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所以,如果需要赔偿,就是被告张某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导致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原告李女士举证提供了自己在医院的睡眠障碍就医诊疗等记录与医药费清单,从时间上可以断定自己的损害结果是在张某开始敲门后产生的,但是,原告李女士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她的睡眠障碍与张某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最后,综上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李女士的所有请求,一审后原告李女士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女士的上诉请求。
网友很纳闷:这还没有因果关系?要不请法官到李女士家住一个月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