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尊光/文
阎锡山掌握着山西的军政实权,怕自己照料不到,必须用几个五台人,再夹几个崞县、定襄人协助他掌握,这是他统治山西不变的原则。此外,使用干部,总的方针是:“二的做法”,他对干部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归他直接领导的中下级干部,定有考试、训练、归班任用办法,交各主管部门按章任用。一类是他直接领导的各部门负责干部,对于这一类干部,按山西地区分南、北、中三路安排,再点缀几个外省籍人,表面说是平衡用人,骨子里却为使人们从地理上的结合,自然形成派系。各派为争夺权位,不能合作,互相牵制,哪一派也不能过大地发展,哪一派也离不开他的支持。如某一派有异动,另一派必然密报,因而没有一派能造反,没有一派不为他利用作为驯服的工具。对一个单位,总要设有正副负责人,正的是一派,副的必委另一派。用甲某办事,一定派乙监督,与甲扯皮。因不相信县行政人员,派有常驻县的视察员,怕视察员日久生情,与县行政人员串通哄他,另设有密查委员考查视察员,在明委、密委之上,又设有政治检查委员,巡回检查,总使每个干部时常存有戒心,不敢任所欲为。他对干部的信任程度,暗中定有分数。最初只定五分,逐步接近,逐次加分,无论如何忠实,只能信任九分,留下一分,作为考查防范的余地,凡是五分干部,只能在其大门口徘徊,按表现的成绩,由大门而二门以至升堂,能入其室的极为少数。他常说“待人以君子,防人以小人”,实际他眼里没有君子,因为他概不拿好心对待人,以为别人对他也是这样。并且以为人都是为己的,一有机会就要为自己图利益,若不预为防范,小则营私,大则造反。
所以他用“二的做法”,故意在干部中制造摩擦,由他从中操纵,使所有干部,不只不能造反,而且都得听他支配,共同维护封建统治集团的存在。
他对干部,用着时甜言蜜语,使之尽量发挥所长为他服务。用不着时,一足踢开,安分者酌给生活费用,反抗者按政敌对待,如黄国梁干练有为,勇于负责,当他应付袁世凯装作无能时,凡事皆靠黄处理,黄极力为其整顿部队,培训干部,为他后来扩军建立基础,袁世凯一死,即以黄专权,下令撤职,生怕事变,迫令黄即日离开太原.董崇仁为他维持地位,请袁任命为晋南镇守使,袁死后,以董不交截矿为名撤职。孔庚于辛亥革命时在塞外出力不少,又在袁世凯左右得力人中(孔的同乡梁士诒)给他维持地位,任孔为晋北镇守使,黎元洪继袁为总统,因孔与黎有同乡关系,怕孔借黎以自立,乘其不防,布置军队,强撤其职。南北两镇守使,委其亲信张培梅、张树帜充任,后以张树帜在打张勋时认识了曹锟,曹锟任总统后,张与曹有联系,借端撤其职,张培梅未向他请示,杀了两个旅长,他认为专擅,怕张造反,再不令其带兵。赵戴文是唯一拥护他的人,他的一切措施,多商决于赵,一般人认为阎、赵在政治上形同一人。赵亦常说:“我自识阎以后,即定了君臣之分。”赵对阎确实是忠心耿耿,鞠躬尽瘁,凡阎的言论行动,总是一味附和,并且引经据典予以阐述。但阎对赵还留有后手,如阎勾结日军的事,知道这位务虚名的道学先生不会同意,怕其劝阻,影响干部的动向,即瞒着赵进行,待木已成舟,赵也就听其自然了。赵对他如此忠实,他在“二的做法”上对赵也不例外。南桂馨从辛亥革命至天津市长辞职以前的时期内,除掌山西全省警政,为阎镇压人民维护统治外,所有阎对外最棘手的事,总是派南去办。如果说赵是阎的左手,南就够上阎的右手了。南因不赞成赵对阎的一味附和,即形成与赵对立状态,阎兼省长后,山西各县县长多系赵所办的育才馆学生充任,各县警官皆系南所办的警察传习所学生充任,警官不听县长指挥,甚至与县长大起摩擦,县长向赵陈述,赵亦无可如何。南因深知这样做,并不违背阎的干部政策,所以在阎赵形同一人的情况下,敢于向赵对抗。阎亦以他二人对立,正合防赵又防南的意旨,因而听其对峙,不加制止。还有一例,阎从大连回晋,为对抗政敌,维护政权,大办团体。先教李冠洋吸收青年,作为当时维护政权的支柱。当李把团体发展得相当大的程度时,又令邱仰濬组织团体,邱在政治上有地位,团体发展得很快,不久与李势均力敌,双方大起摩擦,几至动武。一般不知内幕的人,以为都是阎的团体,为什么如此内讧?其实都为迎合阎的意旨,互相攻讦,向阎邀功,阎亦利用他们的矛盾,从中操纵,使他们既不能联合起来造反,又必须听命于他,维护统治。南、赵对立,邱、李摩擦,是阎对干部“二的做法”最明显的例子。另外,阎还有一个原则,即不让干部自成局面或和外边发生关系,凡是要自成局面或瞒着他与外边有势力的集团来往,他即认为背叛他,轻则撤职,重则处死。商震要独立自主,就处处防他,最后逼商离开山西。傅作义因守涿州与奉张发生关系,从此对傅存有芥蒂,逼得傅和他分家,李生达赴江西“剿共”与蒋介石发生关系,回晋后买通其马弁刺杀之。陈长捷与蒋有联系,被撤职解送重庆.还有一种手法,军人如赵承绶,文人如贾景德,放荡不羁,最好玩乐,但均忠于他,不只不加约束,反于薪金以外,另有补助,助其玩乐。孟元文常好和他争辩是非,几次拂袖而去,陆近礼能干而有脾气,不做不愿办的事,因他们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声誉,为了应付舆情,常迁就他们的意旨,给他们愿意接受的位置。
对于反对他的革命人士,在他地位不稳固时,以极残酷的手段对待。辛亥以后,被他杀戮的有安邑李鸣鹤、猗氏景豹卿、崞县张汉卿、大同宋士杰。借袁世凯之力逮捕的有晋南李鸣凤、张士秀,由他直接逮捕下狱的有晋北贺炳煌、邢斌丞。被迫在外奔波不能返省的有续桐溪、景定成等多人,到他地位比较稳固时,除对死硬反对他的政敌仍如前之残酷对待外,总是千方百计地拉拢,愿接受名义者,委以官职,不愿接受委任者,按时送钱。他常说:对于这类人,只要他们肯拿钱,那就减少反对力量,拿了钱的人,自然不会在群众中出头露面反对他,也不会当面责骂他,背地里说些闲话没关系。他并说,政治上暗地里花的钱,有时要比正项开支还大,经常所花的钱,也不少于正项开支,因为花暗钱的效用,要比正项开支效用大。所以他对于政敌,总是设法拉拢收买,对于干部,一般的减成发薪,特殊的暗中给钱,使其出死力以效忠。这是他在日本侵华以前,对待干部和政敌的一贯手法。
“七·七”事变后因形势的变化,他对待干部与政敌也有所变化,而“二的做法”仍然未变,从前用人一味选择守旧而服从性大的人;事变后,鉴于旧人的懦弱无能,进步人士的朝气蓬勃,乃一度吸收新人,想为己用,哪知进步人士是为民族利益而奋斗,不为私人做工具,因扶植民主,得到人民的拥护,发展很快,对他的统治大为不利,乃又积极扶植旧势力,又想以“二的做法”牵制进步力量。摩擦的结果,激成了晋西事变,逼走了进步力量.留下的旧人,还怕发生内变,更加制造分裂,计有以王靖国为首的军人派和以梁化之为首的文人派的摩擦,而军中又有赵承绶与王靖国的暗斗,文人派中又有薄毓相和梁化之的摩擦,另外还有杨贞吉的政卫组织,孟际丰的政工组织,刘杰的理论组织,谢濂的洪帮,傅存怀的青帮,李冠洋、关民权也各掌握一部分从前和他们在一起办团体的分子,都是自立门户,互相牵扯。已有如此多的矛盾,足够他从中操纵了,他还不放心,又加强同志会组织,定了许多处死的纪律。例如师长刘墉之,背地里说了句会长不按中央规定发饷的话,以犯诋毁领袖纪律处死;师长锺有德未向他请示与日军来往,以擅作主张违背组织纪律处死;同志会基干曹大观玩骨牌,以犯了禁赌的纪律处死。此外,因触犯其所定纪律而处死的不下数十人。这样就把干部控制得俯首听命,任他驱使。内部已无问题,乃扩大特务组织,集中全力反共反人民,对于共产党和进步人士,大肆搜捕,抓到即杀,对于作战被俘、经解放军释放返部的干部,认为带有反他的任务,强令住入返干团,不许与家属和一般干部见面,迫令坦白交出所带任务,在身、臂刺上反共字样,迫令再上前线卖命。这种惨无人道的血腥统治,把他的管区,造成黑暗恐怖世界,闹得人人自危。这一做法,从晋西事变后一直做到他的政权灭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