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信访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原理信访作为一种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主张权利的方式,可以被视为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从而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具体来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信访途径向有关机关提出权利主张,并且该主张得到了相关机关的受理或回应,那么这一行为就可以被视为是对义务人提出了履行请求,从而中断诉讼时效。此后,如果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诉讼时效期间将从信访事项处理终结时起重新计算。
信访必须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并且需要得到相关机关的受理或回应才能产生中断效力。
信访不能中断行政诉讼的时效。信访是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的行为,它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因此不能中断行政诉讼的时效。
综上所述,信访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但具体效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