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对创建律所的律师执业年限的限制之救救年轻专职律师,救救中国法治
一、年轻专职律师执业困境全景透视
1.年轻专职律师执业成本高:年轻专职律师需要全额自行承担的执业费用包括社保费、卡位费、管理费、税费、盖章费、年审费等。
以本年轻专职律师执业为例:佛山顺德,社保费1660元、卡位费1500元、管理费600元、律协年审费用2400(每月平均200元)、税费8%、盖章费每个案子50元,所以每个月固定执业成本是3960元+50×收案个数+案件律师费×8%税费,这还没加上年轻专职律师房贷、车贷。年轻专职律师的执业成本的大头是社保费!而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所以年轻专职律师的社保费必须通过任职的律所交纳,不能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交纳,造成年轻专职律师的社保负担很重!所以,可以看出,我们年轻专职律师,经过4年法学专业、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5年律协实习考核,成为专职律师之后都尽30岁了,不仅不挣钱还要倒贴钱!
2.案源少收入低:行业老律师们疯狂压榨,法务公司抢走最后一杯羹。
2.1 老律师们由于执业积累,积攒了好多资源,这无可非议,但是大多不顾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给年轻律师的待遇普遍不高于10%,也就是老律师介绍案源,年轻专职律师办理案件,一件1万律师费的案子,年轻专职律师经过一审、二审、执行,才能得到1000元,付出与所得完全失衡,这已经是行业惯例,行业协会也不会插手管理。
2.2 年轻专职律师完全可以自己找案源,不接受行业老律师们的压迫,但是法律行业的最后一杯残羹剩饭大多也被法务公司所抢走。法务公司,一群连法律职业资格都不需要考取,只需要花费50元,一个上午就可以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场经济主体,更甚者部分法务公司的投资人是一些受过刑事处罚的罪犯(炸裂吧!咋舌吧!),他们没有多少找工作的机会,就去创业,开立法务公司,疯狂承诺,拉案子,之后交给合作的律所,律所再低价转给年轻专职律师做,一个案子无论标的额大小给年轻专职律师大约500元至800元,这种模式已经是成熟的模式!大多数法务公司都是律师、甚至是律协中委员会的领导层,找人代持所开立的。这样,我们年轻专职律师,有活路吗?我执业4个月,只是接了一个运输合同纠纷(律师费2000元)、两份律师函(每份1000元)、一个商务咨询(1000元)。我得到这些案源也不是容易的,我跑遍了顺德所有的工业区,挨个发名片、传单,收效甚微。现在客户宁愿去找能保证结果,敢于承诺结果的法务公司,法务公司玩概率,完不成就可以退钱,这样一来,受到司法局、律协的双重管制的年轻专职律师由于不能承诺,失去了好多的客户。这样想想我们年轻专职律师还有活路吗?律师行业后继有人?有,但是很少!数量上会远远低于法务公司执业人员,跟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背道而驰!让年轻律师饭都吃不饱的状况,想要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可能吗?现在法律市场上,充斥着传统的老律师把持案源疯狂压低授信律师和专职律师的劳动价格的同时,法务公司犹如脱缰野马,抢走了年轻律师生存的最后一粒米饭,一根救命的面条!为什么,我们这个国家总是做出一些劣币驱逐良币的制度设计!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二、双重冲击导致年轻专职律师退出律师行业,不利于法律服务接受者享受高质量法律服务,最终导致法治建设的严重倒退。
2.1老律师案源丰富,但吃相难看,不愿意分一杯羹给后来的年轻律师,更何况与法务公司合作或者自己让别人代持开立法务公司,导致案件量激增,所以缺少人手,导致好多案子,收了客户的钱之后不管不问,坐等开庭,走流程、走形式而已。这个情况,完全属于职业道德范畴,无可厚非。
2.2 近年来,法务公司如法律界的一匹“黑马”,一匹“害群之马”,完全公司化运作,从不问资金来源到铺天盖地的广告,从线下宣传到各大短视频平台线上宣传,他们穿着混淆律师袍的衣服,打着“导师”“老师”“虑师”等的身份介绍,凭借“法律服务所”“虑师事务所”“律师中介人”“债务规划师”等混淆律师身份的头衔,拍着胸脯打包票式的承诺,作为普通老百姓,谁不被忽悠的一愣一愣的,乖乖交钱!老百姓交了钱之后,他们就交给没有任何法律职业资格的本公司职员处理,很不专业地跟公检法沟通,甚至有的收了钱不了了之不予跟进,等到消费者要求退钱时,却要求扣掉很大比例的服务费。有的老百姓缴纳了高额的费用,法务公司收钱后,再低价转给合作的律师,譬如收了一万元的服务费,转手低价1千元交给律师去做,而这样的律师也不会花心思去做,毕竟只是收取了1千元的律师费,谁会全心全意花费大时间去处理。这样一来,老百姓花费了大价钱,除了被法务公司截留一部分,得到更加低质量的法律服务外,没有任何益处。
这样长久以来,年轻专职律师就只能乖乖成为法务公司的马仔,成立法务公司的工具人,久而久之,年轻专职律师就会很痛苦,选择注销律师证,告别律师队伍,最终受害的不仅仅是接受法律服务的消费者,更是整个中国的法治!有人说,在当下,中国的法治已死!话虽过,但也反映一部分客观事实!本律师也在考虑注销律师证!打算去卖茶叶蛋!
三、纾困策略的深度优化与创新发展
3.1 加强法务公司管理
在加强法务公司管理方面,司法厅、市监总局做了努力,但远远不够。譬如法务公司投资人资格是否限制?受过刑事处罚的罪犯可以投资吗?从业人员是否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所找人代持开设法务公司如何监管?如何处罚?
3.2 修改律师法给年轻专职律师松绑
根据律师法及行业规范要求,律师成为合伙人必须执业满3年,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必须执业满5年。也就是年轻专职律师成为合伙人甚至律所的投资人之前,必须经历3年或5年给别人打工做授信律师或者饥寒交迫的独立律师的黑暗阶段。
相比法务公司成立没有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年限的条件,对年轻专职律师来讲是不公平的!法务公司成立可以说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从业人员资格是没有任何限制,一名受过刑事处罚的罪犯只需要花费一上午和50块人民币就可以开一家法律咨询公司,之后可以疯狂接案子!律师行业规范给年轻专职律师成为合伙人或投资人设立年限的初衷是要加强律师行业队伍的专业素质,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这一点无可非议,但是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市场环境和科技环境!以前没有像如今近乎疯狂的法务公司存在;以前也没有AI,现在AI辅助年轻专职律师工作已经普遍,不必担心未遇到的新问题。更何况,经过四年法律专业培训、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5年律协实习律师培训的年轻专职律师,还比不上一个非法律专业、没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经过律协系统培训的法务公司的大专文凭的法务职员更专业吗?制度的制定者宁愿相信上述的法务公司职员“专业”,也不相信年轻专职律师专业吗?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要想年轻专职律师有所作为,就要解除上述执业年限的限制,允许年轻律师根据自身情况去设立合伙律所或者一人律所!至于执业风险,有保险,更何况上述的法务公司在制度设计上都没有要求购买保险,却要担心我们专业的律师的专业性,要求律师购买执业风险,岂不是可笑!
上述年限导致律所数量上远远低于法务公司数量,数量上都无法跟法务公司相比,老百姓找法律的服务者时,找到法务公司的概率要远远高于找到律所的概率!事实上,各地区法院门口法律服务主体的现状是,一两个律所,高达十几家的法务公司。
经验都是从做案子过程中,律师自己总结出来的,法务公司和行业老律师抢走了几乎所有的案源,我们年轻专职律师即便比法务公司从业者更有经验更专业但是也没有案源,没有案源何谈所谓的积累经验!所以要想积累经验就只剩下要么低价跟老律师打工,要么低价跟法务公司合作,除此之外,被束缚不能够短时间内开立自己律所的年轻律师是活不下去的!允许年轻律师不受执业年限的去开设合伙制律所,或者个人律所,可以让年轻专职律师自己为自己奋斗,不必跟老律师打工,也不必跟法务公司打工,也能让律所从数量上多起来,让法律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以前一个县城才有一两位律师,现在中国的律师已经达到76万左右,而律师人数翻一番的时间只用了5到6年,从18年之前的36万左右,激增到现在的76万左右。有老律师大言不惭的说,中国的律师数量相比西方国家远远不够!但任何事情不能片面的比较,光从数量上比中西方律师数量就是在耍流氓!西方社会,律师完全交于市场规范,而我国的律师要受到双重监管,而且还要缴纳高额的年费。法务公司倒是完全交于市场规范,但这样相比一来,取得律师证就是一种束缚,还没有法务公司的职员收入可观!任何一个国家设立某个行业,就要给这个行业活路,至少让从业者能以此养家糊口,但是现在成为年轻律师,真的到了贷款的地步,到了喝粥的地步,到了活不起的地步!这不是在无病呻吟,请制度设计者睁眼看看年轻律师的生存现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