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锤男事件未了局2:打黑风暴下“卡夫卡式”办案有句号吗?

调查清样 2018-02-13 04:02:08

《调查清样》—撰文 | 文一刀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大年三十是一年到头最温暖幸福的时候,但在西安联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当地习惯称为‘联谊橡胶厂’)上上下下500余人眼里,这两年来每年的大年三十却都是其焦虑煎熬的顶点。

2016年年三十晚临近零点钟声响起时,上百名面戴口罩、手持长柄工程锤、撬杠的男子带领一台大型工程挖掘机强行进入西安联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对厂区实施了持续数小时的打砸,此后又在大年初三与初五晚间两次实施类似行动,直到这家拥有2万多平米厂房和办公楼的合资企业被彻底夷为一片废墟,这就是猴年春节期间震惊全国的“西安百余铁锤男打砸案”。西安铁锤男事件未了局1: 17骨干一年半后获刑 主谋蹊跷另案​

如果将这起性质恶劣的案件比作一部风格暴戾的动作片,那么案发至今两年来的侦查、审理则如同一部晦涩难懂的悬疑片,而且这部“悬疑片”虽已持续两年,留给人们却依然是一个开放式的、似乎永远没有结论的下半场。

2017年12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的18名骨干做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中9人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但对于涉案的主使人黄某某,案发后因其逃至国外而先对其做另案处理,2016年12月在其回国入境后被刑拘,次日取保候审。此后便出现了公安机关报捕、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公安机关补侦后再报捕、检察机关再次因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两番循环之后,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直至检察机关认为证据充足后才能再次进行报捕。

当年的另案处理就这样像一滴掉落在平面玻璃上的水滴,随着挥发干涸而渐渐演化为实际上的另案不理,让这起事实并不复杂的案件经过两年的侦查、审查、审判之后,至今仍为一起未结之案。其间种种看似合理的片段连接在一起之后构成一幅“卡夫卡式”荒诞图景,回溯此案,只能再次发出“到底法为何物”的感叹。

在“西安百余铁锤男打砸案”中,从案件发生到后续两年的侦查、审理出现了许多令人费解的现象。比如,根据目前已经由司法机关查明确认的事实,案发时,西安联谊橡胶厂遭受的毁灭性打砸侵害并非一瞬间实施完成,而是在分别于2016年2月8日(除夕夜)晚、2月9日(年初二)晚、2月12日(年初五)晚,被打砸团伙三次强行进入实施,这三次疯狂打砸每次实施时间都持续数小时。

联谊公司称“面对恶行我们多次向灞桥区公安分局和席王派出所报警,但公安机关要么接警而不出警、要么出警不作为,最终让企业彻底被打砸为废墟,生产经营瘫痪、遭受巨大财产损失,近500多名职工的生活失去保障。如果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初就能依法对其加以制止,我们遭受的损失也会大为减少”。但更令其诧异的是:“我们了解到,案发后不久,席王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一个调离、一个免职,不久后被免职的所长换了个地方又已官复原职,这些事实都有据可查”。

在案件侦查审理期间,多名犯罪嫌疑人均供述指认是在黄某某授意、指使而为,法院对涉案骨干人员的判决书中已经披露的相关证据包括:2016年1月中旬黄松榴召集其下属雷宏、王喜文开会,安排对联谊公司进行强拆,指定雷宏具体负责拆迁事宜,要求王喜文配合;雷宏等人强拆打砸的相关费用,包括打砸实施者的报酬、车费等,系通过黄松榴的银行账户转账给雷宏,并由雷宏许诺付给刘公社40万元等,但在法院查明的这些事实面前,公、检两处仍因“无法找到客观证据”而只能继续侦查取证。何时能最终结案?也许谁也不知道。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联谊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原是中日合资企业,在西安市灞桥区纺北路166号拥有2万多平方米的厂房和办公楼,员工500多名。主要生产高分子橡胶产品,是国家航天、核工业、船舶业、汽车工业、热力系统的配套供货商之一,是国内汽车防滑链产品标准制定参与企业,也是世界最大婴幼儿产品美国努比公司的主要供货商,产品销往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部分属一带一路经济体国家。在遭打砸毁灭之前,该企业本是西安一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能力、拟在三板上市的优质外贸企业。但打砸事件发生后,一个依靠自主创新发展起来的优质外贸企业,一夜之间被推向破产边缘。

联谊公司称:“在近些年经济形势下滑、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公司微利经营仍保持了年均5000多万元的产值,累计为国家上缴税金3000多万元,2015年底我们公司已和美国努比公司达成意向,将会在2016年给我们1000万美金的订单,以后会逐年递增。在很多企业无事做的情形下,我们公司为了完成订单需加班加点,企业的发展前景非常乐观。

遭遇打砸后,厂房被夷为平地,企业立刻完全陷入瘫痪,案发现场一片狼藉,如同灾难片一般,惨不忍睹!因车间被砸,设备大量损坏,订单无法完成,我们也承担了巨额违约罚款,开好的几百万的模具无奈被调到东莞保税区,由其他企业去加工完成,客户流失,企业信誉遭受重大危机,日方合资公司也因失去投资信心而在2016年6月份撤资”。

获得过法学博士的伟大作家卡夫卡曾写过一则浓缩了法的精神的寓言—《在法的门前》,其中写道:法的大门敞开着,门前站着一个守门人,有个乡下人求见法,守门人告知“现在还不能进去”,于是乡下人在法的门前等了很多年。在弥留之即,守门人对着乡下人耳边喊道“除了你,没有人获准进这道门,因为它是专门为你开的,现在我要去关上它了……”

这则寓言充满了悖论:法的大门敞开着,却又有守卫;守卫答应放他进去,又一直不肯放行;乡下人可以闯进去,但他自己又禁止自己进去;乡下人最终没有进去,而门又是专门为他开的。这就是法之门,它里面是什么?可能什么都有,也可能是彻底的无。门,作为没有真理的真理,它守卫着自己,但它并不是自己守卫自己,而是由一个门卫守卫着,但门卫什么也不守卫,因为门一直开着。

寓言描绘了法的现实:在现代法学专家看来,法就是有例可依,先例就意味着“相同的情况相同对待”;但没有先例可循时,就有了“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对“情况”的巧妙解释,使得法的面相被遮盖,或者被扭曲。因此,法是什么就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说”法,谁在“说”法,为谁而“说”法?在这里“说”比“法”显然更为重要。

近日国家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将以往“打黑除恶”变为“扫黑除恶”,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折射了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现在的黑恶势力大多以“公司”形式、依托经济实体存在,一些“转型”“漂白”的黑恶势力,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专项斗争的内涵也因此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于2018年,可拭目以待。—《调查清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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