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也就是大约40年前的时代,小学生们流行一首红色儿歌: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的说了声:叔叔再见!
歌曲流行了一个时代,而对于歌词内容,大多数人其实并没有认真思考过;
以前的一分钱真的是钱,而今天的一分钱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根本没有它的用武之地;
一分钱已经没人会捡,捡它还要弯个身,麻烦;
还不如当做没见到,直接走开;
而假如你一时热血上头,弯腰捡了这一分钱,你一定要记得交给警察蜀黍;
否则,你的麻烦就来了……。
(2)
看一个案例:
2022年8月份,广西一位何女士不慎,将手腕上的金链子掉在了地上,当时并未觉察;
后来发现手链不见了,立刻查看监控,发现金手链被后面过来的韦某捡走了。
何女士报警,但是韦某辩称自己捡到后发现不值钱,就随意丢弃了,现在不知道被谁捡走了;
何女士不相信,遂即起诉了韦某,要求他返还价值10470元的足金手链。
当地法官审理认为,韦某捡到的链子和何女士的手链相吻合,但是他既没有寻找失主也没有报警移交给警方,而是擅自带走并丢弃,造成了何女士上万元的损失,存在责任;
最终认定韦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对方8376元。
这个判决引发不小的争议:
捡了东西还要负责找失主,产生的成本谁来承担?
捡到东西并无过错,为何让捡东西的人承担主要责任?
(3)
其实很多时候,普通人确实有可能不认识贵重物品,认为不值钱就随手扔掉;
很多环卫工捡到一个不起眼的物品,就随手进垃圾桶;
按照这个案例的审判思路,假如此物是个无价之宝,那环卫工就倒霉了;
赔上身家性命也还不起啊!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
假如捡到物品的人昧着良心说假话,明明把物品藏起来了,却说已经扔掉了,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占有不当得利,逃脱法律责任,那这件事也太容易得手了;
如果扔掉了,得证明确实扔掉了;
如果不能证明呢?
那捡到者依然要承担责任。
所以会看到,这个问题可能会这样,也可能会那样,有极大的不确定空间,而法律只能针对一种具体情形做规定;
究竟孰对孰错,究竟该怎么认定,才能既合情又合理?
法律没有说;
法官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做相对客观的判定。
但这样的判定就会存在异议的空间。
(4)
所以,不当得利,看似白捡的东西,却会引火烧身;
看来面对捡到的东西,只有两条路可走;
如果不想贪财,看到别人掉落的物品,无论值钱还是不值钱,就当没看到,继续走自己的路,此事就与你无关;
但凡你捡了,无论值钱还是真的不值钱,千万不要乱扔,而要就近找个派出所,交给警察蜀黍手里边;
这才叫妥善处理;
哪怕就是一分钱,你捡了就要交给警察叔叔;
否则,一旦那一分钱不仅仅是个钱币,还是个价值无限的传世之宝,你就口说无凭,怎么解释也解释不清了。
不当得利,哪怕不想要,却需要妥善处理;
反正有些事撕扯不清楚,你觉得自己有道理,法律不这么看;
最简单的方法,看到有人掉了东西,别管它,走自己的路,不要贪心,更不要浪费时间去捡;
一旦你捡了,你就有责任妥善处理,有责任花费自己的时间交给警方;
假如你计较这些时间成本支出的话,只能将此算作个人的社会责任成本;
每一位公民都应有基本良知,社会的麻烦才会越少;
从这个角度来看,每一位公民都应尽心职守;
以尽力做一名合格公民为己任。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