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点我去赶集,老太太送来半只鸡我是你三十年前救过的那个人

一颗柠檬绿吧 2025-02-05 10:16:37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句古训,在当今社会似乎越来越被淡忘。人们总说,做好事不留名,帮助别人不过是举手之劳。可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却有一个故事让我记了三十年。

我叫李大勇,今年五十岁,是清水县第一中学的门卫。说起这份工作,要从1993年那个冬天说起。那时的清水县还没有高楼大厦,街上连一个红绿灯都没有,到了晚上九点钟,街上就看不见几个人影。

那天早上天还没亮,我骑着破旧的永久牌自行车去赶早市。寒风像刀子一样往脸上割,我把脖子缩在军绿色的棉袄里,脚下使劲蹬着单车。突然,前面路边站着一个老太太,黑暗中我看不清她的模样,就听见她喊了一声:“李大勇!”

这一下可把我吓了一跳。我这人胆小,听见有人喊我名字,赶紧刹住车。老太太从路边站起来,她怀里抱着个竹篮子,里面飘出阵阵肉香。

“你是李大勇吧?我找了你好多年了。”老太太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仔细打量她的面容,却怎么也想不起在哪见过。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棉袄,头发已经全白了,但是精神矍铄。

“这是我特意给你炖的鸡,你一定要收下。”老太太从竹篮里拿出一个搪瓷饭盒,里面装着半只炖鸡。

我连连摆手:“大娘,您认错人了吧?我不能收您的东西。”

老太太急了,一把抓住我的胳膊:“你就是李大勇,三十年前在清水河边救过我的李大勇!那年你才二十岁,个子瘦瘦的,穿着一件打了补丁的蓝棉袄。你救了我,还借给我五百块钱。”

这话一出,我整个人都愣住了。记忆如潮水般涌来,那是1993年的腊月,我刚满二十岁,在县城靠打零工为生。那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去码头卸货,看见一个女人要跳河…

那时候的清水河还没有护栏,河水又急又深。我想都没想就跳下去救人。那个女人被我拉上岸时已经晕过去了,我赶紧把她送到医院。

医生说需要交五百块住院费,我掏出了自己攒了大半年的血汗钱。那是我准备娶媳妇用的钱,可看着昏迷的女人,我还是交了。等她醒来,我问她为什么要寻死,她说儿子赌博欠下了高利贷,债主逼得她走投无路。

我又掏出身上仅剩的五百块给她:“大娘,拿着这些钱去周转。活着总比死了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说完我就走了,连名字都没留。

“就是你!那天要不是遇见你,我早就没命了。”老太太说着就要给我跪下,我赶紧扶住她。

“这些年我一直在找你,问遍了码头的工人。后来听说你在县一中当门卫,我天天来学校门口等,可总是错过。今天我五点钟就在这等着,总算等到你了。”

老太太抹着眼泪说,这些年她靠着那五百块钱做起了小生意,从摆地摊开始,慢慢攒了本钱开了饭店。她儿子也改过自新,现在开了运输公司。一家人都过上了好日子。

“大娘,您不用这样。当年的事都过去了。”我有些不好意思。

“不!那五百块钱救了我一家人。这些年,我没有一天忘记过你的恩情。”老太太坚持要我收下那半只鸡。

看着搪瓷饭盒里冒着热气的鸡汤,我突然明白了什么。三十年前我救了她一命,今天她用这半只鸡,还了我一个天大的人情。

那半只鸡,香得让人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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