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第九十二回:陈敬济被陷严州府,吴月娘大闹授官厅
这一节先写陈经济因为勾孟玉楼不成,反被孟玉楼设计,被陷严州府,之后写西门大姐的结局,由西门大姐之死,又引出吴月娘跟陈经济的一场官司。
西门大姐是西门庆的前妻陈氏生的女儿。她嫁给陈经济这样一个贪花成性、毫无行止廉耻的家伙,注定了一生的悲剧命运。
陈经济因为家庭变故,携西门大姐到西门庆家中避祸。刚开始,陈经济做事倒还勤勉,行为也不能不有所收敛,对西门大姐还有相当的忌惮。因为陈经济要依附于西门庆,他跟西门大姐的夫妻关系是取得依附资格的条件,对西门大姐,他还要有所笼络。西门庆一死,先前靠着他的威风得以维系的家庭关系便完全失控,西门大姐自己成了无皮之毛,她在陈经济的眼里便完全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在西门庆的妇妾之间,先是潘金莲与李瓶儿争风吃醋,李瓶儿一死,矛盾集中到吴月娘与潘金莲之间。陈经济与潘金莲勾搭,充当潘金莲的打手,与吴月娘势不两立。
西门大姐名义上是吴月娘的女儿,陈经济的妻子,可是吴月娘对她不着疼热,陈经济也不把她当人看待。处在这种矛盾的夹缝之中,西门大姐进退维谷,几无存身之地。吴月娘这边,西门大姐是待不下去了。
吴月娘对她说:“孩儿,你是眼见的,丈人、丈母那些儿亏了他来?你活是他家人,死是他家鬼,我家也难以留你。你明日还去,休要怕他,料他挟不到你井里。他好胆子,恒是杀不了人,难道世间没王法管他也怎的?”
“活是他家人,死是他家鬼”这两句话不是凭空说的。在封建时代绝对夫权的牢笼之下,女子嫁人,只能从一而终。至于所谓“王法”,那是不着边际的东西,多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妇人,在那个旧时代何曾得到过王法的护佑?
吴月娘这边,既不能立足,西门大姐只能跟陈经济。明明是个火坑,可还得往火坑里跳。也许只有死,才能使她最终得到解脱。
陈经济为了得到孟玉楼,大老远跑到严州,并且在那儿吃了官司。同行的杨大郎乘机拐带货物,远走高飞,不知去向。陈经济偷鸡不着反蚀一把米,弄得衣衫褴褛,面目黧黑,不成人样。回到家里没好气,冲着西门大姐发火,一顿毒打,把西门大姐打个半死。
当晚,西门大姐一直哭到半夜,最后用一根绳子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为西门大姐安排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大抵是为了劝世。西门庆一生坏事做尽,丧尽天良,在他身后,得到了应得的报应:家财荡空,众妾散尽,亲女惨死……这正应了一句古语:“见色而起淫心,报在妻女。”
《金瓶梅》整部书的框架基于因果报应和色空观念。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作者找不到更好的思想武器,来批判现实生活中的罪恶,追寻各种悲剧发生的原因。但一部《金瓶梅》并不是因果报应、色空观念的简单图解,作者对于书中人物的描写,对各种人物归宿的安排,更多的是依据生活本身的逻辑,表现出严肃的现实主义态度。
我们今天的读者,应该而且可能根据作者提供的丰富材料,认识问题,得出正确的结论。作为一名富家闺秀,西门大姐的身世较之书中其他女性,更能揭示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
西门大姐被陈经济逼死,作为娘家主事人的吴月娘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于是,吴月娘率领家人小厮、丫鬟媳妇,打上门去,把陈经济狠凑一顿,把门窗户壁也打得七零八落。临了,又把房中床帐妆奁尽行搬走。
读者读到这里,一定会感到痛快淋漓,为吴月娘喝采。陈经济咎由自取,挨打固然活该。可是,我们应该看到,吴月娘这样做并不是为死人报仇,而是泄活人的私愤。
“冰厚三尺,非一日之寒”,吴月娘对陈经济积怨已深,西门大姐之死,只不过替她提供发作的机会而已。吴月娘敢于采取这种行动,后来告状到官,又颇受知县的青睐,说明她还有治伏陈经济的力量。如果她真为西门大姐作主,大姐或许不会死于非命。
“房中床帐妆奁都还搬得去了”,这个细节读者不要轻轻放过。这些床帐妆奁在西门家与陈家之间倒腾了几次。当初陈经济和西门大姐前来投靠西门庆之时,带来了“许多箱笼床帐家伙”,讲好是“寄放”,不是奉送。后来陈经济同吴月娘闹翻,出外自立门户,吴月娘只打发西门大姐回陈经济这边来,却不把这些东西送还。陈经济当然不依,声言发话,要写状子,告吴月娘贪冒之罪,吴月娘这才慌了手脚,把东西送还。西门大姐之死,帮了吴月娘的忙,使这些东西失而复得。“房中床帐妆奁都还搬的去了”,顺手一笔,给吴月娘的脸上抹了一道贪婪的油彩。
吴月娘打了人,夺了东西,已经称心如愿,死人的事便不想再做追究。吴月娘的哥哥毕竟是须眉男子,见识又高一筹。他提醒妹妹说:“你趁此时咱家人死了不到官,到明日他过不的日子,还来缠要箱笼。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如到官处断开了,庶杜绝后患。”
经这一提醒,吴月娘一番深思之后,决定告官。原来告官还是为财,不是为死人西门大姐伸冤。
不得不说吴月娘真是老谋深算。
吴月娘投状,知县老爷立即升堂。作者介绍这位知县老爷说:
原来新任知县姓霍,名大立,湖广黄岗县人氏,举人出身,为人耿直。
“为人耿直”四字,令人啼笑皆非。作者品评人物,每每皮里阳秋。
看了下文就会知道,这也是个见钱眼开的猾吏。
霍知县看了状子,又把吴月娘打量一番,心中早有了主意。他知道原告是个有身份的“命官娘子”,想从她身上榨财,较为费事。于是撂过一边,专从被告身上下手。
被告陈经济被押上公堂,霍知县劈头就用“打死西门氏,方令上吊”的罪名,把他镇住;然后动刑,打二十大板,又打十板。陈经济吃打不过,招了供。问成“夫殴妻至死者绞罪”,拿下监牢。
“人心似铁,官法如炉。”陈经济被这一打一吓,果然就范。从监中写出书贴,吩咐家人凑足一百两银子,暗暗送与知县。知县连夜改了招卷,“殴妻至死”变成了“逼令身死”,“绞罪”变成了徒罪。一百两银子发生了起死回生的效力。“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霍知县接银改卷,又应了这句常言。如果在得知知县改卷的消息之后,吴月娘不是一味“跪门哀告”,而是舍得花银子打点,局面或许还会改变。
《金瓶梅》一书写了大小十几个官吏,除了第四十八回中出现的巡按御史曾孝序算得清廉刚正以外,其余几乎全都贪赃枉法。作者为我们展示的官场群丑,使我们看到了封建末世的腐朽。
陈经济吃了这场官司,“刚刮刺出个命儿来。房儿也卖了,本钱儿也没了,头面也使了,家伙也没了”。从此,便开始他的飘零生涯,睡冷铺,做道士,但色心仍然不减,直到在守备府和庞春梅通情,被张胜了结了罪恶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