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公司老板买彩票连续两次中得大奖,奖金一共1626万,女员工称彩票是其与老板合伙买的,在已经分得269万后,还要求分得564万。
被拒绝后,她把老板以及老板的妻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本息共计564万,法院会怎么判?
(来源: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案情回顾
刘珊是一位26岁的离异女子,在56岁的老板吴先生的信息技术部工作,月收入3000至5000元。
工作一年后,吴先生接连两次中得大乐透一等奖,奖金分别为806万元和1220万元。
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到手的钱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第一次中奖时,刘珊立马买了车票、带着女儿陪同吴先生前往领奖,第二次中奖,吴先生独自前往领奖。
两次中奖后,吴先生总共给刘珊转账269万元。
吴先生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不料被妻子尹素素发现,尹素素认为丈夫与刘珊有一腿。
她认为,一个男人不会无缘无故给一个女人转这么多钱,于是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审理过程中,吴先生承认与刘珊有过出轨行为,但辩称两次中奖的彩票是与刘珊合伙购买的,两人有不同比例的出资。
刘珊则称,她与吴先生约定中奖后平分奖金,现在吴先生尚欠她513万元奖金和51万元利息。
于是刘珊将吴先生夫妻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合计564万元,包括剩余本金513万以及利息51万。
尹素素却认为,吴先生作为刘珊的领导,根本不需要与下属合伙买彩票。
吴先生向刘珊转账并非基于合伙关系,而是二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刘珊与吴先生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骗取钱财。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刘珊主张与吴先生存在合伙买彩票的事实,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但刘珊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吴先生中奖和领奖的事实,无法证明二人事先约定合伙买彩票,也无法提供共同出资的证据。
因此对于刘珊的陈述法院不予采信。
吴先生虽自认和刘珊合伙买彩票,但其前后陈述矛盾,结合尹素素提供的证据,吴先生与刘珊存在不当关系,并且导致尹素素和曹景处于离婚诉讼中的事实。
二人涉嫌恶意串通,捏造婚内债务,吴先生的片面陈述并不能免除刘珊的举证责任。
刘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且所述的合伙买彩票过程也不符合常理。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刘珊的所有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000余元。
写在最后
网友说:连续2次中一等奖,这是什么运气?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