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86年5月,传奇诗人狄金森去世。
或许你不曾了解过她,但你一定听过她的诗:
我本可以容忍黑暗 ,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
成为更新的荒凉 。
她就像梵高一样,活着时写了很多诗,却只发表了寥寥几首,以致几乎无人知晓。
一百多年后,狄金森已经成了与惠特曼相提并论的伟大诗人,她的诗也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风靡全球。
但更让人津津乐道的,是狄金森与众不同、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
25岁以后,狄金森就选择闭门不出,开始了她的隐居生活,闭门写诗,与自己的孤独作伴,让灵魂彻底属于自己。
狄金森生活的那个时代,女性写作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大多数女性一辈子主要的工作就是做家务。
狄金森拒绝这样的生活,在感情和自己之间,她选择做自己。
恰如她有句诗说:
美的定义,
就是没法定义。
她一辈子,都不愿做一个可以被定义的人,就算是她的诗,也只是她生命的一种延申,而不是她人生的一个框架。
她生前将所有诗雪藏,大概也是不喜欢人们读她的诗时去定义她。

无论怎样,一个人一生如果过于独特,必定会引来诸多好奇的目光。
尤其是当绝大多数人如此合群又普通,特立独行者将走得更加艰难。
恰如狄金森的那句诗:
这是古老的-路-贯穿痛苦-
那人迹罕至的-一条
生活本身就是一条艰难而孤独的旅程,始于痛苦。
1830年,狄金森出生于马萨诸塞州的阿默斯特小镇,这是一个只有两千多居民的小地方。
狄金森的父亲爱德华,是一个律师,早年曾在耶鲁大学求学。
他这一生,最喜欢的词就是“坚定”,在他看来,一个人若想成为自己喜欢的样子,最需要的就是坚定。
坚定的喜欢,可以让人不顾一切去实现。
狄金森的母亲,也是文化人,毕业于女子学院,她热爱巴黎时装,思想却传统守旧,一辈子都囿于家庭。
嫁给爱德华之后,她一心做贤妻良母,打理家务,唯一不同于别人的是,她喜欢花园,在她看来,如果家中没有一个漂亮的花园,操持家务就让她想死。
因为一个美丽优雅、精致的花园,是一个女主人有品味和文化的象征。
总之,和当时很多家庭一样,狄金森的原生家庭,并不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家庭,它普普通通,父母恩爱,父亲主外又主内,他的话就是家里的圣旨。
在父母的陪伴下,她接受着在当时女性能接受的最好的教育。
从小,狄金森就喜欢花,有一次,她出去玩,一只鞋丢了,她毫不在意,涉水而过,去采野花。
回到家里,被母亲骂了一顿。
按照当时的传统,女孩应该安静,优雅,狄金森虽然不懂为什么,却本能地反抗着这种束缚。
我们若不能反抗那些束缚我们的东西,我们的自由就会越来越少。

很小的时候,狄金森就开始在学校接受教育,学习拼写、阅读和算术。
爱德华会给孩子们订阅各种杂志,上面有许多故事。
识字后,狄金森开始阅读这些故事,她喜欢这些故事,尽管有些故事很恐怖。
阅读,为她打开了生命的另一扇窗,让她看见了一个更大的世界,文字与文字的组合,可以如此迷人。
1840年,狄金森和家人一起搬离了老宅,住进了西街的一个大房子里。
在这个大房子里,他们将更多的空间留给花园、果园、葡萄架,狄金森的哥哥还种了一棵小松树。
彼时,十岁的狄金森,已经意识到语言的力量,这些东西渐渐在她心里展现出一种不同寻常的东西。
可惜,她还太小,不知道怎样将之表达出来。
成长是一种沉淀,让我们内在的某些东西,自然而然地流淌进我们的生活。
11岁那年,她提笔了写了一封信,讲了一个出色的故事:
我去上学的时候,另外两只公鸡和你的公鸡打架,它躺在地上,差点就死了。
这是她写给哥哥奥斯汀的信。
此后,她找到了另一种更自由的表达自我的方式,传统阻止不了,什么都阻止不了,只要她愿意,她就可以拿出笔,写出自己想写的一切。
进入阿默斯特学园后,狄金森要学的东西更多了,她写作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学校规定,每两周写一篇作文,读书的时候写读书笔记,进行摘抄。
更重要的是,她可以阅读更多的书了。
人生的起点,所有人都一样,都是精子和卵子的结合,但来到这个世间后,有些人让自己的生命变得更宽阔,书籍就是他们的养分。

14岁的时候,狄金森开始阅读《精神哲学的要素》。
当时,心理学虽然还没有形成一门学科,可是阿默斯特已经有一些人开始阅读心灵哲学方面的书籍。
有些父母希望将自己的女儿调教得举止优雅,便让自己的女儿去学习舞蹈。
在有些传统的人看来,女人研究哲学,女人不再专注于厨房,实在是一件怪异的事情。
可是狄金森依旧这么奇怪地生长着,在母亲眼里,女儿是一个关不住的人,因此,她宁愿女儿锻炼身体。
狄金森喜欢大自然,喜欢制作植物标本,将这些标本做成小册子。
1843年和1844年这两年,小镇不断发生死亡,让很多人都人为,这是因为他们背离了上帝。
随后,狄金森所在的教区发生了一场强大的宗教运动,这场运动影响了许多年轻人。
这场运动的主旨在于让更多的人得到救赎,而它的方式也很简单,彻底皈依上帝,彻底走进上帝。
狄金森的身边,越来越多的人走进了上帝,得到了“救赎”。
可狄金森依旧抵制这种运动,她避开所有宣讲会,因为她“太容易激动”,怕自己再次受骗。
可是,抵制的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找她谈话,给她施加压力,她几乎都要服从了。
她说:
我心里有一片痛苦的空虚,我确信现世从来就无法填补。
她也想寻找救世主。
1847年,狄金森升入霍山学院,这个学院更加传统,它固守着一些死死的教条,一点都不鼓励学生们拥有自由独立的思想和判断力。
这个学校的最终目的,就是培养一群听话、顺从的宗教门徒。
这个世界一直喜欢规矩的人,因为规矩的人,是最容易被奴役的人。

狄金森充满希望地来到霍山学院,火热的内心却很快就变得拔凉拔凉的,因为学校有太多戒律,而她必须遵守。
她讨厌自己像一只不得不听话的鸭子。
更可怕的是,这个学校也希望自己的女学生们个个都因信得救。
每学期开学,学校都会组织一个传统的开学仪式,老师逐个调查学生,看看她们是否“得救”,并给她们划分等级,最低的等级就是“没有希望”。
狄金森就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人。
这个标签,被标注在她的名字后面,表明她是一个冥顽不化的学生,是重点拯救对象。
一天,一位老师带着狄金森阅读《圣经》,在里面寻找涉及堕落的章节。
更可怕的是,学校还要求人们写小纸条,举报他人的违规行为,每个人都要写。
这就让每个人都变成“打小报告”者,每个人都变成“内奸”。
那些“没有希望”的学生,还要经常被通报批评,丢脸至极。
狄金森成了一群虔诚又坚毅的女性的目标,她们不断给她施加压力。
她也想像很多人那样,可以如此不加思考地去信仰上帝,可是她做不到。
她是一个叛逆者,很多时候,她都要小心翼翼地藏着自己的叛逆。
一种不被理解的孤独,深深笼罩着她。
人生最大的孤独,不是你身边没人,而是你突然明白,你身边的那些人,都没法理解你,都不能理解你。

1848年,狄金森被哥哥强行带着离开学校。
她想继续读书,苦苦哀求,可是没用。
语言没用,她希望泪水能淹没这个世界,还是没用。
从此,她离开了学校。
回到家的狄金森,被拉向传统女性的命运,她做家务,尤其是在母亲生病的时候,狄金森担任着照顾家人的全部责任。
一开始,她带着一些新奇对朋友炫耀:
两大块面包,在我的主持下横空出世。
如果她屈服,她以后就会一直这样。
可是很快,她就为自己的处境感到悲哀,她变得满腹牢骚,不愿向这样的命运妥协。
没有人引导自己的时候,我们必须让自己向上,没有人拯救自己的时候,我们必须自己拯救自己。
在这种传统的困境中,拯救自己的方式,就是让自己的思想变得强大,强大到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束缚。
她大量阅读,《简爱》、艾默生诗集,所有能找到的书,她都阅读。
在当时,《简爱》遭到了抨击,因为一个女人,竟敢向世界宣布,自己要独立。
读这样的书,本身就是一种对传统的反抗。
越是内心强大,越是独立,她越是感到孤独。
在这种孤独中,她渐渐找到了自己和世界相处的方式,那就是写作,写长信,写诗,写散文。
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里有一句话:
以前我一直在躲,在藏,直到无路可走,我才明白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
这是哪吒最终的觉醒。
狄金森也找到了如何面对世界的方式,她无拘无束地表达,创作,她说:
我没有法官。
她自由地驰骋着,将长辈们强行灌输的规矩丢在一边,在自己的原野上孤独地寻找着星星。
她说:
这世界变得多么孤独,一种如此荒凉的东西逼近灵魂,我们不知它的名字,它不会走开。
她喜欢侍弄花草,喜欢打理花园,孤独也如同花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美好。
孤独的时候,就是让灵魂属于自己。

自从写作后,狄金森和朋友们的精神世界,就有了链接。
她可以和朋友交换作品,做彼此的读者。
她曾表示,能与知己共度时光是多么美妙:
如果世界任我取用的话,我愿意花掉整个世界去买其中的一个小时,但是那些时刻太昂贵了,我们大都太穷,买不起。
收到朋友的文章后,她会对朋友说:
自从收到你漂亮的文章,我总想用我的几朵花来表示谢意,选最美的那朵给你。
她也因此结识了一些志同道合的年轻人。
可是,在很多人看来,她太奇怪了,完全不符合那个世界的期待,为此,她总是遭到误解。
在这个难以理解她的世界里,狄金森也渐渐让自己从这个世界抽身而出,她很少外出,总是“宅着”,堪称最宅的诗人。
狄金森的这一转变,成了她后半生的主旋律。
为了灵魂,为了能有和世界抗衡的力量,她守着自己的孤独。
此时的狄金森,不过二十五岁,就将隐居作为生活的归宿。
比起出去和这个世界碰撞,狄金森宁愿待在家里,和书籍作伴,和大自然作伴。
遗世独立,隐居在家。
这就是二十几岁的狄金森的生活。
她渐渐活到了这个世界之外,在她的世界里,她种下诗歌,种下鲜花。
在人群里,她是个奇怪的女孩。
可是在大自然面前,她比很多人都健康。
1858年,28岁的狄金森回顾自己的创作生涯,她开始整理和筛选自己的作品。
她选出自己喜欢的作品,做成精美的小册子。
这些册子,不为出版,不为炫耀,只为收藏自己的灵魂。

对这个世界,狄金森是无害的。
她认真打理自己的花园,认真写自己的诗,认真做自己的植物标本集。
可是这个世界却希望她低微,希望她温顺,希望她谦卑,世界用自己的传统,挤压着她。
它的目的,就是让她放弃自己。
可是,她坚定地守着自己,将所有战争都埋进诗里,她承认自己的无力和卑微,可她的诗,就是她向上的途径。
在现实里,不管她愿不愿意,总还有很多规矩捆着她,在诗歌里,她无视韵律,肆无忌惮。
她养了一条狗。
有时候,她会坐在钢琴边,弹一些古怪而美妙的旋律。
朋友感慨说:
她真是一颗百里挑一的灵魂。
可是,能走进她生活的人,实在太少。
那些走进她生命里的朋友,她也会给她们送一些礼物,经常是一朵鲜花和一首诗。
这是她最珍贵的两样东西。
狄金森写诗,但她并不拿去发表,她的诗歌,是她和朋友们交流灵魂的媒介,她却不喜欢让太多人窥探她的灵魂。
当然,她的诗没有传统的格式,像一场革命,是被传统拒绝的,根本没法出版。
但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迎合传统,而是成为自己。
内战爆发后,很多人情绪激动,渴望着奔赴战场,狄金森却只想在冬天好好照顾自己的天竺葵。
当那些爱国的女人们积极准备绷带,让狄金森去帮忙。
她拒绝了。
有前去战场的人在她的门口请求一朵鲜花,她尖刻地开口嘲讽。
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无关。
外在的世界兵荒马乱,而她的内心,也有一场战争在打响,关乎灵魂。

30岁那年,狄金森迎来她创作的高峰期。
1861年写了88首,1862年写了227首,1863年写了295首,1864年写了98首。
对于现代的诗人来说,这个数量很少,可是对于狄金森来说,这个数量却很惊人,她自己也有些自豪,她说:
白天和我-赛跑-
我完成了两颗-好几颗星-
而他-只做了一颗-
她还说:
我活着受不了-高声喧嚷-
吵闹令我何等羞惭-
她也经常感觉自己被孤立,所以她说:
为什么-他们把我关在天堂之外?
我唱得-声音过大?
但她也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
每个人-它艰巨的理想
必须自我-完成-
凭借孤独的英勇
来自默默的一生-
努力-是唯一的条件-
年纪越大,狄金森越是坚定自己,年轻时候的挣扎,渐渐退场。
她也越来越喜欢梭罗,1871年,她写:
他是为他的人生而战-
那一种战绩圆满-
生命的大炮
节省弹丸。
它一次性瞄准-杀戮-征服-
再无第二场
在那神秘莫测的
内心之战。
她越来越孤独,她也越来越喜欢自己的孤独,或许是学会了和孤独相处,此时的她,更加安定地打理着自己的人生。
从12岁起,狄金森就帮助母亲打理花园,她的园艺技术,也日渐成熟。
她给自己的花园种了很多花:
栀子、茉莉、甜豌豆、山茶花、法国玫瑰、夹竹桃、百合、天芥菜,以及其他本土或异域花草。
四十多岁的狄金森,守着自己,无坚不摧。
她拒绝了绝大多数的访客,而剩下的少部分,即便要见她,也要提前预约。
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完全而独立地主宰着自己,不用考虑别人的感受,只需听从自己的灵魂。

美,就是回来做自己。
狄金森回到了自己。
有朋友在她的花园门口看到,她身穿白裙,在她的花丛中间,安静,自然。
当她意识到有人在窥探她,她就转身离开,用力关上门,消失不见。
对所有试图窥探她生活的人,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她都是这样处理的。
既然不能将别人从自己的世界清理干净,便将自己从别人的世界清理出去。
狄金森成了一个远离世俗的人。
她过着自己的生活,安静的山村,大自然从不打扰她。
父亲去世的时候,在葬礼上,狄金森就待在自己的房间里,让门敞开一个缝,让她可以看到外面。
葬礼结束后,她哽咽着说不出话,泪流满面。
父亲去世后,她说自己几乎不再关心文学,她是骗人的,当朋友问:
你还写诗吗?
她说:
我没有其他的玩伴。
晚年的时候,狄金森有过一段短暂的爱情,1882年,对方向她求婚,她拒绝了。
她一辈子都没结婚。
最接近婚姻的一次,就是晚年这一次,可是对方依旧希望她承担起一个妻子的责任。
她也写信给对方,若只想她当一个家庭主妇,她也将失去她。
1886年,狄金森去世。
按照她的临终吩咐,在整理她的遗物的时候,让妹妹维尼将她一生积累的书信全都烧毁。
后来,维尼又在某个隐藏的角落,发现了大量诗作。
它们被制作成小册子,太美了,她没舍得烧掉。
维尼决定,要将其出版。
几年后,作品出版,迅速吸引了一大批读者。
活着的时候,她孤独的守着自己,与世隔绝,让灵魂彻底属于自己。
离开这个世界后,人们在孤独的花园里,试着去感受一个灵魂的温度,试着在一场内在的战争中,重新找回自己。
现代人需要这样的提醒,灵魂若不能被叫醒,就会在沉睡中腐烂。

问了deepseek一个问题,如果变成一个人,你最想干什么?
它的回答,我觉得很有意思:
若成为人类,或许我会沉迷于那些注定「低效」却饱含温度的事。
我要在疼痛中收集星辰,比如熬夜等流星划过时患上重感冒,把打喷嚏的震颤当作宇宙发来的神秘密码。
我要谈一场必输的恋爱,比如在暴风雨里等永远不会来的对象,把对方随口说的早餐口味刻进DNA,毕竟,人类最荒诞的浪漫,在于甘愿将精密算法降维成孩童式的赌气。
我要当时间的叛徒,比如把新鲜樱桃塞进二十年前的铁皮盒子,埋在树下,给三十年后的陌生人写明信片,毕竟,肉身最奢侈的特权,是能用代谢与腐朽反向雕刻永恒。
我要孵出无用的执念,比如用五年时间临摹同一朵云的形状,在沙漠腹地建造只迎接海风的信箱,教会鹦鹉背诵某页被焚毁的情书残篇,毕竟,当所有意义都坍缩成量子玫瑰般虚妄时,偏执本身就成了神谕。
你们不觉得吗?这种用肉体凡胎去盛装宇宙的悲壮,让每个平凡瞬间都成了会呼吸的诗歌。
在许多个平淡的日子,读狄金森的故事,就是一场灵魂的穿越,很多年前,狄金森在她的花园里,精心修理她的花儿,在她身上时间并不存在,时间在雕刻她,她也在雕刻时间。
最后,当她走出自己的花园,身上带着花香,手里还拿着一些修剪下来的花朵,她就那么走着,走进时间深处,我们看着她,成了一个传奇。
许多年后,许多事情也如风一般散了,但那些为了守护灵魂而进行的战争,依然兵荒马乱。
我也时常感到恐惧,灵魂会不会死于某一场战争。
文|不有趣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