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我的前男友

黄忠说小说 2024-11-26 03:34:38

今天是我运气最差的一天;

谈好的客户,约好今天签合同,因为我在路上救了一个摔倒的老奶奶迟到了,所以丢了一个大订单,客户被别人签了。

回公司的路上,接到人事的电话,让我明天去公司办离职。

一整天心力交瘁,没看路,一脚踩空,又摔了一个狗吃屎;

最要命的是,这么尴尬的一幕还被秦牧看见了。

秦牧;

我的前男友;

一个让我又爱又恨的男人。

送我回家后,秦牧一言不发就走了。

我绝望的躺在沙发上,双手捂脸,如果可以,我宁愿在全国人民面前摔一跤,也不想让秦牧看到我这么狼狈的一面。

没一会儿,我听到了敲门声,瘸着脚去开门,看见了秦牧。

他手里拎着菜还有药。

不等我开口,他侧过身进了屋。

“先去洗澡,出来就能吃饭了。”

看着他熟练的进厨房,开冰箱,带围裙,开火做饭,我有一种不真实又梦幻的感觉。

以前我们蜜里调油,耳鬓厮磨的时候,他说:“我最向往的幸福就是跟你在一起,三餐四季,只要我一回家,永远都有你的身影。”

因为他这句话,我洗手做羹汤。

甚至还特意去新东方烹饪学院学习,可讽刺的是,我拿到厨师证不久,他跟我提了分手。

当初的甜言蜜语还热乎着,可眼前的人却不要我了。

我问他为什么?

他一脸坏笑的说:“腻了。”

轻飘飘的两个字,我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才走出来。

张爱玲说:“走出一段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时间或者进入另一段恋情。”

我选择了后者。

那天,我主动跟室友去参加了校园联姻会,回来的路上偶遇了秦牧,他身边站着我们系有名的才女,俩人关系看起来很亲密;

碰到我,他先是惊讶,后又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讥讽道:“我还以为你多特别,原来就是一个离了男人就活不了的女人。”

从那以后,我彻底摆脱了失恋的阴影,整个人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之中。

毕业的时候,我的成绩比他身边那个才女高出好几十分;

刚有点洋洋得意的心态,他身边又多了一个身材婀娜的女人。

..........

仔细想想,我这些年就像一个傻子,因为他而不停的改变自己。

我不喜欢化妆,但是现在我每天不化妆就不出门。

很多时候,我看着镜子里那个面容精致的女人,都会忍不住诧异,这是谁?

思绪宛转间,秦牧已经端着三菜一汤上了桌。

“还没洗澡?”

他的语气一如当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没有分手;我承认看着他穿着围裙端菜出来的那一刻,我有片刻的恍惚。

“秦牧........”

我语气认真且严肃,“你走吧,以后都不要来了。”

他顿了顿,随即拉开椅子,自顾自地开始吃,“余小天,你说这话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好歹,我辛辛苦苦做了几个你喜欢吃的菜,你就这样赶我走?卸磨杀驴都没有你这么快的。”

视线挪到餐桌,小炒肉,蒜蓉西兰花,大盘鸡,三鲜汤,的确是我最爱的几个菜;

他还记得?

不得不承认,看到这几个菜的时候,我的心还是忍不住荡漾了两下,难道他当年跟我说分手是有难言之隐;

所以,他.........还爱着我?

那.......如果他主动跟我提出再给彼此一个机会,我要不要......

在我胡思乱想之际,一通电话让我回到了现实。

秦牧的电话声音很大,屋子里很安静,女人娇滴滴的声音,我听的清清楚楚,我自嘲一笑,余小天,怎么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喜欢痴心妄想。

他站起身想说什么。

我苦笑道:“秦总,慢走不送。”

他走后,我狠狠关上门,无力的靠在门上,任由身子往下坠落。

眼泪再也忍不住的决堤。

次日,为了遮盖红肿的眼圈,我特意画了一个大浓妆。

以最快的速度办理了离职。

刚走到电梯口,电梯门就开了;

很不巧,又看见了秦牧;

他身边跟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孩子,俩人姿态很亲昵。

尽管已经分手三年,但亲眼看到这一幕,心还是忍不住往下沉了沉。

秦牧没有从电梯里出来,眼神直勾勾的看着我;

女孩挽住秦牧的胳臂,“秦牧哥哥,怎么了?”

这个声音很熟悉,跟昨晚打电话的女孩子一模一样,难怪那么着急,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美人儿,是我,我也着急。

秦牧回过神,宠溺的看着女孩,“没事儿。”

我们很有默契没有打招呼,彼此擦肩而过。

在电梯门缓慢的合上时,我看着他们相对而立的背影,脑子里立马闪过四个字:郎才女貌。

的确般配。

收拾好东西,打车回了出租屋。

看着银行卡的余额,突然觉得认真工作似乎挺不错的,至少够我不工作也能潇洒一阵子。

去菜市场买了菜,做好饭,洗了澡,刚准备打开电视,美美的享受颓废的一天,手机铃声响了。

“喂,您好!我们这边是江城市医院,昨天您送了一个老人到咱们市医院,您还记得吗?”

听完这句话,我心里一疙瘩。

尤其是那边传来嘈杂的吵闹声,心情更是跌落谷底,语气沉重的说:“记得,她的家人过来了,是吧?”

“我马上过去。”

说完,挂了电话。

打车去医院的路上,我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怎么就不长记性呢?

也不看看自己有多少身家,也敢去随便扶人?

昨天把老太太送到医院时,医生说没什么大事儿,观察一晚上就行,为此我还特意请了一个临时护工,交了五千块的住院费。

我想着怎么都够了吧。

因为从小是跟着奶奶长大, 她老人家信佛,相信福报,所以做这件事儿的时候,我就想着只要不被人讹上,就是最大的福报。

谁知道........

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我心情沉重的来到医院。

到了老太太的病房前,我心情十分复杂,鼓足勇气推开门,还没开口,就看看坐在病床上的老太太指着我嚷嚷:“是她,就是她,阿源,就是她送我来医院的。”

听到这句话,我差点双眼一黑晕了过去。

老太太,你这么活蹦乱跳的,不带这么坑人的。

房间里,有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一个长相帅气的小伙子,他们在老太太的叫嚷下齐齐看着我,我也看着这一家人,他们看起来气质出众,亲切随和,不像是会做坑人的事情。

我想尝试跟他们解释,我就是扶老太太起来,送她去医院,人不是我撞得,他们要是实在不信,可以调监控。

然而,我话还没有说出口,老太太就下了床,抓住我的手,拉到年轻小伙子面前,“阿源,这就是奶奶跟你说的小姑娘,是她送奶奶到医院的,要不是她,只怕奶奶早就去见你爷爷了。”

“你们年轻人看的电视剧,不是都喜欢救命之恩应当以身相许吗?”

“今天奶奶就作主,把你许配给这位姑娘。”

说着,奶奶就从她手上脱下一个玉镯子戴在我的手腕上。

这是什么鬼?

我还没有从震惊中缓过来,不过,总算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讹人就好。

“奶奶——”

这叫阿源的小伙子对奶奶使了一个眼色,然后定了定跟我道谢:“我叫夏源,谢谢你救了我奶奶。”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支票,“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你收下。”

我没有看清楚支票上写了多少钱,但我想着总归是比五千块要多,心里窃喜:正好现在失业,钱就从天而降,哈哈哈哈哈........奶奶说得对,经常做好事儿就会有福报,看,我的福报现在不就来了?

“阿源,你做什么?”

我还没有高兴多久,老太太就从夏源手里抢走支票,撕了一个粉碎,“我们夏家就是这么教孩子的?”

老太太的话是朝着身后的一对中年夫妻说的;

“人家小姑娘,好心好意救了你奶奶,你居然用钱来侮辱别人,这是要遭天谴的。”

听着老太太的话,我的心碎了一地;

老太太,你大可不必,就让你孙子用钱来侮辱我吧,我一点都不介意,真要遭天谴,只要钱给够,我也愿意替他。

“知道了。”

夏源安抚了老太太几句,拉着我往外走,“我们出去说。”

“好。”

到了医院外面,夏源有些不自在的看着我,耳朵红红的;

我抢在他前面开口道:“我叫余小天,如果是要感谢我的话,就不用再说了,刚才你们已经说过了。”

说着,我把手腕上的镯子脱下来,递给夏源。

“麻烦你帮我把这个镯子还给你奶奶。”

夏源接过镯子,有些不可置信:“你就没有别的话跟我说?”

我看着他,想了三秒,笑道:“对了,昨天我垫付了五千块的住院费,你要是方便的话,可以还给我吗?”

“完了?”

夏源问道。

我点头:“完了。”

他笑道:“好,不过我得先加你微信,才好把钱转给你。”

“好。”

临走前,夏源叫住我:“你难道不想知道我刚刚给你的支票有多少钱?”

我面无表情,但心里在滴血,暗中腹诽:你要是真想给你,你奶奶现在又不在,你再给我一张不就行了,我又不会拒绝,现在又这么问?让我怎么回答?

“我做好事儿只求心安,没有被人讹上,已经是阿弥陀佛了。”

说完,我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但实则心里在滴血。

走出医院,我的心情还是格外的好。

尤其是收到夏源转给我的五千块,虽然这个钱本来就是我的,但不晓得为什么总感觉这钱就像捡来的。

最重要的是我没有被人讹钱,少了很多事情。

回到家,已经快到下班的时间。

算起来,一整天都没怎么吃饭,肚子还真有点饿。

路过菜市场,买了一只熏鸡。

果然好吃,难怪有人在经费不够的情况下还要买两只,确实值得。

饭吃到一半,听到门铃声,打开门,看见秦牧拎着食材站在门口,他依旧是老样子,不想经过我的同意就进去,我拦住他:“秦总,私闯民宅是犯法的。”

然而,一米六五的我,在一米八七的他面前根本没有一点抵抗力。

他依旧进来了,换了拖鞋,进了厨房,很自然的开始做饭,看见我还在吃熏鸡,提醒道:“我买了你最喜欢吃的大闸蟹还有生蚝,你确定要吃熏鸡?”

我没有理他,但是.......听到大闸蟹和生蚝,手里的熏鸡确实没那么香了。

没一会儿,秦牧就做了一桌子菜,全部都是我爱吃的。

我不晓得他到底为什么这么做?

一个合格的前任,不就应该像死了一样吗?

怎么就他时不时还诈尸?

想到这里,面前的美食也索然无味。

“秦牧,我们聊聊。”

他盛饭的手,顿了顿,随即又换成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好,你想聊什么?”

“我.........”

话到嘴边,我突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顿了顿,对上他的视线,我站起身,“你等一下。”

没一会儿,我抱着一个盒子从卧室出来。

这个盒子,他应该认识;

当年,我们谈恋爱的时候,他送了我很多礼物,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他用草编的一枚戒指,后来草风化了,他亲自帮我打造了一款“草戒指”,当初我们说好,以后不管有多少枚戒指,这个都是我们的婚戒,我最爱这一枚。

哪怕是最后他无缘无故的跟我提分手,我也没舍得把这枚戒指还给他。

他亲眼见过我是怎么小心翼翼的把这枚戒指放进这个盒子里。

我想跟他说,秦牧,我还喜欢你;

尽管当年你无故提分手,我也还喜欢你;

哪怕三年过去了,我用了无数方法去忘记我们的曾经,可我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你;

只要你一出现,我就会不受控制的去看你。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分手后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在我的生活,但我想告诉你,每次看见你,我都很欢喜;

秦牧,我想给我们彼此一个机会。

我不去问过去的种种,我也不要你的解释,我们还跟以前一样,好不好?

拿出盒子的那一刻,我明显感觉他肌肉一僵,他也跟我一样紧张?

看着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脸,我张了张嘴,好几次想说,却怎么都开不了口,我们就这样对视了好久好久,久到我终于鼓起勇气想开口的时候;

秦牧的手机响了。

又是那个熟悉的女生,声音还是那么娇滴滴的;

一声秦牧哥哥;

我一个女的,骨头都酥了,更何况是秦牧。

果然,他接了电话就要走,“余小天,有什么话改天再说,我现在有重要的事情。”

随即就是哐当一声。

我绝望的闭上眼;

可是,我不甘心,我知道今天我要是得不到一个答案,我会疯掉。

我一定要一个答案,就在今天。

所以,秦牧走后不到三分钟,我就换了衣服,跟了出去。

爵色会所门口;

亲眼看见一向稳如泰山的秦牧慌慌忙忙的跑进去,我突然有点不敢进去。

这些年,哪怕我们是分手状态,我心里也一直笃定,秦牧心里是有我的,他一定是有自己的原因,不得已才跟我分开。

所以,这些年,我一直都没有谈恋爱,秦牧不来找我的时间里,我要么学习工作,要么健身美容,在我心里始终相信秦牧一直都是我的。

可是现在.......我有些不确定了。

在门口徘徊了一会儿,我还是鼓起勇气进去了,打听到秦牧常去的包厢,门没有关严,亲眼看见那个跟他一起的姑娘把他压在沙发上;

他们在接吻。

旁边都是起哄的人。

原来这就是他的要紧事。

眼泪嗖的一下落了下来。

原来我这三年的坚持就是一个笑话,不折不扣的笑话;

我失魂落魄的往外走,不小心撞到了人。

“对不起。”

我说,想继续走,被人拉住,抬头一看,是夏源。

“余小姐,你怎么了?”

不晓得是他长得太有亲和力,还是怎么了?我突然很想跟他说说话,我问他:“你说为什么一个明明很爱你的人,突然就跟你提了分手,但是他又时不时出现在你的生活里?”

说完,我眼睛一亮,“你说他是不是得了绝症?不想连累我?”

夏源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拉着我进了一个包厢,反问道:“你说的那个人在这里吗?”

我点头。

“是谁?这里的人,我基本上都认识。”

“秦牧。”

听到这个名字,夏源朝大门处看了一眼,说:“你说别人我或许还不太清楚,但是秦牧的话,他应该没有得绝症。”

“那他为什么要这样?”

她喃喃道。

夏源道:“我跟秦牧是初中高中大学校友,他一直都是这样,喜欢找乖乖女谈恋爱,每次等到对方爱上他的时候就提分手,这是他们那个圈子找乐子的一个方式。”

说完,夏源打了一个电话。

听到找乐子这三个字,我的心像是放进了滚油里煎;

原来我这些年坚守的深情,在他眼里不过就是一个乐子。

这时,我突然有些庆幸没有跟他说出那番话,不然真不晓得他要在背后怎么嘲笑我?

一个蠢女人被他甩了,还厚颜无耻的跟他表白,想跟他再续前缘。

的确很可笑。

我死死握紧拳头,任由指甲嵌进肉里,感觉不到一丝疼痛。

十分钟后,一个西装男拿了一份资料走了进来。

夏源把资料递给我,“这是秦牧的所有感情资料,你看看吧!”

我颤抖着手,打开文件夹,里面赫然是秦牧跟很多女孩子的照片,每张照片背后都有一份说明,恋爱时间,恋爱经过,恋爱对象的身份背景........

厚厚的一沓,当然我也在其中。

我一张一张的仔细看,总算明白为什么当初秦牧会选择我了?

因为他的每一任对象都是学校里,别人公认不好追的女孩子。

我合上文件夹,把资料还给夏源。

“夏总,谢谢你。”

我起身要走。

“这么晚了,我送你。”

“好。”

刚出去,就跟秦牧撞了一个正着。

我没有看他,跟夏源并立往外走。

这是我第一次把背影留给秦牧,以前每一次都是我看着他跟别的女人的背影。

上了夏源的车,我的手机一直在响;

是秦牧。

我不想理他,果断关机。

到了小区楼下,夏源坚持送我上楼,但到了门口,他没有进去;

我很喜欢这种适可而止的分寸感。

回到家,我无力的躺在沙发上,任由咩咩舔我的手。

看着我们一起养的布偶,我只觉得脸火辣辣的疼,好似耳边又响起当年的话。

“阿牧,我们养只猫吧。”

“阿牧,从今天开始,这只猫就是我们的孩子,你是爸爸,我是妈妈。”

“阿牧,我爱你,以后不管是世界末日还是山崩地裂,只要我还活着我都会爱你,不离不弃。”

“阿牧,我们不要给它绝育,等它到了配偶的年龄,我们给它找一个漂亮的对象,不管它生多少孩子,我们都养着。”

“它是我们爱情的结晶,我要它一直在我们身边,等它死了,还有它的子孙后代.......”

..........

这时,门铃声响了。

拿过手机,打开监控,是秦牧。

他在疯狂的按门铃。

没有管他,继续躺着。

没一会儿,门铃不按了,他开始疯狂的拍门,不仅拍,还在门外大喊大叫:“余小天,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在里面。”

依旧没理他。

我的左邻右舍睡眠质量不好,他再吵一会儿应该就会有人出来轰他走。

果然,听到门外的怒吼声:“大半夜的,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滚——”

秦牧跟他们对吼起来。

半个小时后,我听到门外警察叔叔的声音,秦牧被带走了,世界终于安静了。

整夜未眠,眼睛一直盯着天花板,心脏很痛,好像在流血,我身体动弹不了,好像被点了穴,一直到天亮,我才有了点知觉。

找了一个纸箱子,把这些年秦牧送我的所有礼物全部都放进去,该跟过去告别了。

最后,把布偶装进宠物袋;

上网叫了一个跑腿,给了秦牧公司的地址。

然后快速洗了一个澡,收拾好行李,打车去了机场。

买了回老家的机票。

做完这些,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总算都结束了。

【秦牧视角】

昨晚去找余小天,被警察带走,后来又找律师保释,折腾了一整夜;

刚到公司,前台说有自己的包裹。

是一个跑腿送过来的,上面没有署名,不知道是谁送的。

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抱着箱子进了办公室,打开箱子,看见咩咩的那一刻,我的心脏疼的直抽抽。

是余小天;

是余小天送的。

里面装的全部都是我曾经送给她的礼物;

之前,我毫无征兆的跟她提分手,她尽管再怎么伤心,都没有把礼物还回来,可现在......

身体没来由的一阵恐慌。

她难道真的不要我了?

这个念头让我害怕,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余小天,她怎么可能会不要我?

她等了我三年;

怎么可能会轻易放弃?

给她打电话,还是关机状态;

给她发微信,我已经被拉黑了。

我去她家找她,但是邻居告诉我,她大清早的拎着行李箱就走了。

不对,不应该是这样。

事情的发展慢慢的好像在脱离我的掌控。

我承认我不是什么好人,遇见余小天之前,我的确喜欢玩弄感情,包括当初我追余小天,也是因为她是出了名的冰美人。

大家都说没有人能追得上她,我不服。

不就是一个女人嘛。

能有多难。

于是,我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从一开始的表白,到最后每天给她送早餐,陪她上课,送她昂贵的礼物,在男女宿舍中间的广场用玫瑰花摆心跟她表白........

我拿出我追女孩子的所有招数,可她依旧无动于衷。

直到有一天,她消失了;

我怎么都找不到她。

一直到三天后,她面色憔悴的从宿舍楼下来;

当时,老黎手里拿着刚给女朋友买的一根冰糖葫芦,我抢了过来,跑到她面前,乐呵呵的说:“余小天,请你吃冰糖葫芦。”

我没有想到几万块钱的包包,她无动于衷。

一根几块钱的冰糖葫芦把她感动的直哭,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消失的那几天是她奶奶的祭日,她回老家了。

她说,她从小爸妈离婚,谁都不要她,她跟奶奶一起长大;

自从奶奶走后,她就再也没有吃过冰糖葫芦。

因为一根冰糖葫芦,我们在一起了。

她根本就不像外面说的那样冷若冰霜,相反她很热情,很温暖,是典型的付出型人格。

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很开心。

有一次,我们在操场散步,我随手用草编了一个戒指送给她,她高兴的跟什么一样,还小心翼翼地用手帕包上。

她说:“阿牧,这是你送我的第一枚戒指,以后不管你送我多少戒指,我最爱的永远都是这一枚。”

当时,我的心像是被什么撞了一下。

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到一个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哪怕我送她一根草,她都能高兴好久好久。

她是我见过最容易满足的女孩子。

真正意识到我爱上了她,是她提出买一只布偶猫。

她说,那只布偶猫是我们爱情的结晶。

我虽然心里觉得可笑,但终究没有说什么。

但在后面共同抚养过程中,我竟然开始幻想跟她一起生活,一起生儿育女的日子,每每想到那一幕,我都忍不住嘴角上扬。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到中秋节前夕。

那年中秋节,她爸爸非要她回家吃饭,我也回了自己家。

大哥跟大嫂在闹离婚。

中秋节当天收拾了东西回了娘家。

我回了屋,大哥正悠闲的坐在客厅喝茶,我问他:“嫂子走了,你不去哄哄?”

大哥叹了一口气,一脸惆怅地说:“小牧,我后悔了。”

后悔?

我没有想过这两个字会从大哥嘴里说出来。

他跟嫂子是青梅竹马,俩人从高中就在一起,大学毕业就结婚了,从校园到婚纱的爱情,曾经让我羡慕了很久很久;

他们怎么会后悔?

大哥说:“我没有后悔娶你嫂子,但是我后悔那么早跟她结婚。”

“一个男人一辈子要是只有一个女人,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要是我当初没那么早追她,跟别的女人谈恋爱,等我玩腻了,再跟你嫂子结婚,我们肯定就不会闹离婚。”

.............

大哥的话,给我的触动很大;

当天晚上, 我躺在床上问自己:“秦牧,你能保证往后余生都能守着余小天吗?”

显然是不能的。

所以,中秋节回学校后,我就跟余小天提了分手。

她问我为什么?

我说腻了。

其实,我是打算等我在外面玩腻了,我再回头找她,跟她结婚,一辈子守着她,不离不弃。

余小天是个体面人,尽管很伤心,但是她没有大吵大闹。

分手的过程很平静。

之后的日子,我又恢复了以前花天酒地温柔乡的生活,一开始真的很舒服,但每次风流过后,我都会想起余小天。

我买通了她的室友,知道她每天除了写作业就是伤心难过,不晓得为什么,我觉得特别满足。

然后继续我的生活。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她的室友跟我发消息说,余小天要去参加联姻会。

我慌了。

找了她们系的才女过去演戏刺激她,故意说那些难听的话,就是为了让她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不要出去跟那些臭男人勾勾搭搭。

这一招很奏效,从那过后,她果然没有想着找男朋友。

毕业的时候,还拿了全校第一的成绩。

当时,看着她站在讲台上演讲,我心里说不出的自豪,真想冲上去跟所有人说:“余小天,是劳资的女人。”

这些年,我一直都是这样。

每次当她身边有其他男人出现的时候,我都会想办法把人弄走。

她不管在哪里工作,我都在她身边安插了人手。

对于她的动向,我了如指掌。

每次知道她受了欺负,或者心情不好,我都会及时出现找存在感,给她一点温暖,我很清楚她是一个极度缺爱的人,只要别人的一点好,她都能记一辈子。

我就是要让她一辈子都忘不了我。

这一点我做的很好;

分手三年了,她一直都没有找男朋友。

有一次,我去她家借口看咩咩,在她的书房看见了我们的合照,我心里非常得意,就知道她忘不了我。

因此,我开始肆无忌惮的游戏人间。

那天,知道她救了夏源的奶奶,我莫名其妙的有些烦躁。

夏源这个人,长得帅,谈吐不凡,还有钱,老实讲比我有魅力,毕竟人家洁身自好啊。

光是这一点,我就比不上。

听我的人来报,夏源的奶奶想把夏源许配给她。

我有些慌,要是余小天跟了他,我还怎么抢的回来。

于是,那天晚上我买了很多食材,还带了一瓶后劲儿很足的红酒,原本是打算把她灌醉,然后酒后乱性,这样我就必须负责。

但,我没有想到她提出要跟我谈一谈;

当她拿出那个熟悉的盒子的时候,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我不晓得她要说什么?

万一她是想把东西还给我,再也不要跟我联系了, 怎么办?

到那个时候,我真的能做到霸王硬上弓?

我不晓得;

从来没有这么乱过。

我甚至有些后悔,当初为什么要提分手?

外面的女人确实多,但是余小天就只有一个。

幸好这个时候,吴娇娇的电话来了。

电话那头,我根本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当时我只想逃离现场。

我基本上算得上是落荒而逃。

到了爵色,进了我们常去的包厢。

吴娇娇柔软的身体就贴了上来,多年混迹这种场合,我做不到推开她,毕竟这么多人看着,最主要的是,她的身体的确很软,我也确实很享受。

后来,她把我推到沙发上,强吻我。

我想过反抗,但这个时间只有半秒不到;

这是我第一次跟女人亲密的时候,被人占据主导地位,这种感觉很奇妙,我甚至很享受。

但没一会儿,老黎进来的时候,说:“我刚刚好像看见了余小天,她失魂落魄的走了。”

我听后,吓的一下子推开吴娇娇。

虽然跟余小天分手了,虽然离开她后,我有过很多女人,但是我从来都没有让她看到我跟其他女人亲热的样子。

没来由的心慌。

我找遍爵色,去查监控,没有看到她出去。

正在我快疯了的边缘,我看见她跟夏源从包厢里出来。

她没有给我一个眼神。

看着她跟夏源离开的背影,我嫉妒的发狂,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余小天跟其他男人在一起,没有给我一个眼神。

以前不管我在哪里,余小天总是能第一时间看到我。

但,那天晚上她没有看我一眼。

我被老黎他们拉着,按回了包厢,不然我早就冲上去凑夏源,他难道不知道余小天是我的女人吗?

冷静片刻,我疯狂的跟余小天打电话。

只要一想到她坐在别的男人旁边,我就嫉妒的想杀人。

但是,她不接电话。

再打过去就关机了。

我去她的住处找她,按门铃,砸门,叫她,我知道她在里面,也知道她听得见,但她就是不开门,也不理我。

哪怕她跟以前那样讽刺我几句,我也是舒服的。

可是偏偏什么都没有。

半个小时后,助理进来跟我说:“余小姐回蒲县了。”

蒲县?

我的心又是一阵刺痛。

以前她跟我说过,她最讨厌的地方就是江城。

她说:“我的爸妈都住在江城,他们是世界上最不负责任的人,要不是因为大学考在这里,我一辈子都不会来江城。”

后来,我们谈恋爱,感情最浓的时候,她又说:“阿牧,我爱上江城了,因为你,我爱上了一座城,我愿意一辈子都留在江城。”

我问她:“那你不回蒲县了吗?”

她说:“有你在,我就不回去了;但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了,对我不好,我就回蒲县,再也不回来了;到那个时候,我就是真的不要你了。”

“所以,如果有一天我回了蒲县,你千万别来找我。”

我不晓得我这一天是怎么过来的,整个人浑浑噩噩的。

回到家,看见大哥跟大嫂靠在一起在客厅看电视;

看见我回来,大嫂笑道:“阿牧,吃了没?”

我摇头;

大嫂起身,“那我叫孙妈给你做两个菜。”

我在大哥旁边坐下,看大哥的眼珠子一直盯着大嫂,我觉得特别奇怪,大哥之前不是说后悔跟嫂子结婚吗?

“大哥,你跟大嫂是怎么回事儿?”

“什么怎么回事儿?”

“你之前不是说后悔跟嫂子结婚了吗?”

提到这里,大哥压低声音,回头看了一下,这才说话:“别瞎说,我只是后悔结婚太早,我可没有后悔跟你嫂子结婚。”

“男人这一辈子要是找不到一个满心满眼只有自己的女人,算是白活了。”

“我能找到你嫂子,我很满足。”

说完,大哥起身去找大嫂。

此刻,我恨不得扒了大哥的皮,真的是好赖话都是他说的。

【夏源视角】

第一次见余小天是在大学男女宿舍中间的广场,秦牧用玫瑰花摆了一个爱心跟她表白。

我不喜欢秦牧;

不仅是因为他浪荡成性,更重要的是他为人我行我素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

我永远都忘不了,他跟我的高中女同桌的事情。

她是我们班主任的女儿,学习好,长得漂亮,会跳芭蕾,会弹钢琴,就像是人群中的白天鹅。

学校很多男孩子喜欢她。

她跟一般的女孩子也不一样,她总是很温和,拒绝别人的时候,也是用最温柔的语气,客客气气的,事后还鼓励别人好好学习。

就是这么好的一个人,偏偏被秦牧糟蹋了。

秦牧家里有点势力,他个人条件也不错,长得好看,学习成绩也不错,在学校喜欢谁都是肆意张扬又热烈的;

他用了不到一个月就把我同桌追到了手。

我亲眼看见他把我的同桌,从一个骄傲的纯洁的白天鹅变成了一个怨妇,最后不得已精神失常,只能退学,后来出国。

那天广场围了很多人,不仅仅是被满铺的红玫瑰震惊到了,更重要的是秦牧确实吸引人,大家都很好奇谁那么幸运被表白。

当余小天出来的时候,倒是让我意外。

并不是别的,而是余小天很特别,她明明长得端庄又大气,眉目之间还有几分英气,可偏偏她身上总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萧条。

就像是一朵开在荒漠的玫瑰花,很漂亮,也很孤凉。

那天余小天没有接受秦牧的表白,她对着他九十度鞠躬,说:“秦同学,谢谢你的喜欢,但是我现在不想谈恋爱。”

说完就走了,不卑不亢。

我就是那个时候注意到她的。

秦牧一般追女孩子,最多一个多月就到手了,偏偏余小天,他追了大半年,最后因为一根冰糖葫芦答应了他的追求。

我知道的那一刻,心惊了一瞬;

她究竟是一个多么缺爱的人?

后来我眼睁睁看着她一步步的沦陷秦牧设下的陷阱,无能为力,后来她被分手,颓废,痛苦,挣扎,她的所有情绪我都在一边看的真真切切。

那天,在医院知道是她送奶奶去医院,我真的很高兴。

这一次,我终于有一个正当名目出现在她的生活里。

那天,她把奶奶的玉镯子还给我,她跟我说:“我真的很高兴,我感觉我比所有人都幸运,帮了老人没有被讹。”

我在想真是一个单纯可爱又善良的姑娘。

她走后,我满脑子都是她的身影,爵色是我的产业,当天约客户在这里谈生意,刚送走客户,就碰到了余小天。

看着她失魂落魄的样子,直觉告诉我,机会来了。

我带她进了我的包厢,在她问我问题的时候,我知道她对秦牧的信念已经开始崩塌。

所以,我让助理把这些年我收集关于秦牧的资料给她看了。

那天,她知道了,她不过只是秦牧枯燥无聊日子里的一个乐子。

秦牧是寻开心的人,而她余小天却在这个过程中丢了心。

果然不出我所料,她把秦牧的所有东西都还了回去,回了蒲县老家。

..........

再次跟余小天见面是在半年后。

现在的她是一家教育机构的老师,闲暇时光会去孤儿院做义工。

那天,我代表集团去孤儿院慰问,刚好遇见她。

她未施粉黛,素面朝天的样子,极美。

孤儿院院长借口普通话不标准,让她给我介绍整个孤儿院的发展和建设,我听得很认真,临走前又捐了一百万。

从那以后,我开始频繁的联系她。

多半是以孤儿院为借口,隔三岔五还会从江城飞去看她。

如此一来二往,她也看清了我的心思;

不亏是我看上的女人,果然与众不同,她不喜欢玩暧昧,等我再次到蒲县约她吃饭的时候,她开诚布公的跟我说:“夏源,我不是你们消遣的一个乐子。”

我知道她肯定误会了;

于是,从口袋里掏出我奶奶的玉镯子,放在她面前:“余小天,我喜欢你,从来就没有想过跟你玩玩,只要你愿意,我们现在就可以领证结婚。”

“为什么?”

我说:“因为我觉得你像生在沙漠的一朵玫瑰花,我想保护你,给你一个家,只要你愿意,我可以花一辈子的时间把你心里的沙漠变成绿洲。”

“余小天,我喜欢你,我想跟你有个家。”

............

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也是我第一次在一个女孩子身上花这么多心思,天知道我早就把她从小到大的事情查了一个底朝天;

甚至找了心理专家研究分析。

...........

她被我的表白惊到了,没有给我明确的答案。

我也不着急。

这次我没有回江城,而是留在了蒲县;

在她公司附近开了一家零食铺子,里面主要卖冰糖葫芦,糖炒栗子,糖炒山楂等小零嘴,我并不是闹着玩的,每天真的有认真选板栗,仔细筛山楂。

每天她去上班的时候,桌子上都会有我精心准备的一束花和糖炒栗子或者冰糖葫芦,等她下班的时候,我都会在店门口等着她。

等着她看向我的那一眼,索性每次她都有看我。

如此坚持了一个多月,我消失了。

人不能一味的付出,这样会显得比较廉价,所以在她逐渐上头的时候,我消失了。

果然,消失一个星期后。

当我们再次在孤儿院相遇时,她整个人都消瘦了一圈;

以往每次都是我主动过去跟她打招呼,这次不等我开口,她自己就跑了过来,“你死哪儿去了?”

这句话包含了太多意义。

我什么都没有说,抱住了她,紧紧的抱住了她。

这是我的恋爱军事团队给我出的主意,果然有用。

我们在一起一个月后,我收到了秦牧的消息,他要跟吴娇娇订婚。

其实,我可去可不去。

但是,不晓得为什么,我鬼使神差的想问问余小天的意见,吃饭的时候,我把这个事情跟她说了。

她没有什么异样,只是淡淡都说了一句:“哦,你要去吗?”

对这个反应,我很满意。

之前,我找的心理咨询师说过,她跟秦牧分手三年都没有再找对象,不一定是对秦牧念念不忘,只是一直以来都不晓得他们分手的原因,所以有执念;

等她知道了,或许会伤心一场,但很快就会释然。

我点头:“两家以后或许会有生意上的往来,所以爸妈的意思还是让我去一下比较好。”

她点头:“那你去吧。”

说完,她又顿了顿,“你希望我陪你去吗?”

我试探道:“可以吗?”

“可以。”她没有犹豫:“你说个具体时间,我好请假。”

............

秦牧订婚当天,我带着精心打扮过余小天出现在宴会现场。

她本来就美,稍微一打扮就美得不可方物。

秦牧很快就注意到了她;

她真的就像专家说的那样,已经放下了心中的执念,面对秦牧的时候,也只是点头微笑,并无其他多余的心思。

但秦牧却破防了,他的脸色很难看,要不是身边助理提醒,只怕他会当场发疯。

只是很可惜,他再怎么疯狂,余小天都会不要他。

【全文完】

在此声明:本故事及人名皆是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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