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长沙#
2025年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官网发布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公告(2025年2月第1次),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湖南宝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湖南宝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分别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被认定为虚开发票。虚开的特征有如下:
1.湖南宝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经营常规,无真实交易,注册地址虚假,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非实际经营者;
2.湖南北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开具发票后不申报纳税直接走逃失踪的手段虚开发票;
3.湖南初某建材有限公司: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虚开发票;
4.湖南顿某贸易有限公司:开具时间集中,不符合经营常规特征,无购进货物,注册地址虚假,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开具发票未进行申报、人员走逃;
5.湖南康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销货物不匹配,取得糖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医疗器械增值税专用发票;
6.湖南英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销严重不匹配,取得*煤炭*煤数量单价,明显偏低;
7.长沙速某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虚假,开具的发票时间集中,无进项发票信息,无真实交易,不符合经营常规特征,自成立起未进行纳税申报,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
稽查局根据上述的特征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认定湖南宝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虚开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或《湖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的相关规定,拟对湖南宝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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