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异姓大臣谁最有实权?洪承畴若自认第二,就无人敢称第一

左都御史有料 2025-01-15 16:46:48

前日发布了一文,评论区不少读者和粉丝朋友认为吴三桂是有封地的带兵藩王,实权远超过宗室亲王。此论御史不太认可,本期内容不拿吴三桂与宗室诸王相比,恐怕他与同时期的洪承畴比起来也都逊色不少。

根据御史掌握的资料来看,有清一代,异姓王公贵族以及封疆大吏中,什么曾国藩节制四省军务、左宗棠督办新疆军务、李鸿章督直兼领北洋,又或是尹继善一身九印,以及三藩割据一方,真要论实权难有与洪承畴匹敌者。

李定国两蹶名王,洪承畴被委以重任

顺治九年七月、十一月,朝廷先后收到广西、湖南前线战报,定南王孔有德、和硕敬谨亲王尼堪殉国。这是顺治朝乃至大清建国后,遭遇的最惨痛的一次失败,此前还从来没有领兵主帅被逼自尽或被斩杀的情况。

顺治帝反复思考,觉得应该改变几年来只征不抚,或偏重于攻,轻视于抚的方针,决定改为以战为后盾,以抚为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顺治帝做出了大胆的决策,下诏以洪承畴为五省经略。

赐给洪承畴的诏书有两道,第一道发于顺治十年五月二十五日,属于基础版本;第二道发于五月三十日,属于正式版。因原文较长有碍诸君阅读,故只摘其精髓部分:

“……兹特命卿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听择扼要处所驻扎,应巡历者,随便巡历,总督应关会者,必咨尔而后行,尔所欲行,若系紧急机务,许尔便宜行事,然后知会。”

“巡抚、提督、总兵以下,听尔节制,兵马粮饷,听尔调拨。文官五品以下,武官副将以下,有违命者,听以军法从事。一应抚剿事宜,不从中制,事后具疏报闻,满兵留撤,俟到日酌妥即行具奏。事关藩王及公者,平行咨会,相见各依宾客礼。”

“文武各官,在京在外,应于军前及地方需要者,随时择取任用,所属各省官员,升转调补,悉从所奏……吏兵二部不得拘例掣肘。应用钱粮,即与解给,户部不得稽迟,如紧急军需,拨解未到,即与就近藩司、榷关行文取用,具疏奏闻。”

顺治帝下给洪承畴这道诏书,授予了其军政大权,在异姓贵族中绝对找不到第二个,即便是乾隆朝的傅恒、福康安等,也难以望其项背。

洪承畴的权力之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基本可以做到不请示、不汇报,事后奏闻就可以

顺治帝授予洪承畴五省经略之职,给予了极高的军事权,地方上是用兵还是招抚,全由洪承畴说了算,朝廷不加干涉。

诏书中用词是十分严谨的,一般情况下皇帝授予封疆大权都不是完全无节制的,在重大军政事务上,都得先请旨后执行,而洪承畴却是报闻,“报闻”的意思就是完事告诉一声即可。

就连满洲兵是留是撤也都由洪承畴决定,尼堪殉国之后,接替他的是定远大将军贝勒屯齐(舒尔哈齐之孙),也就是说屯齐贵为宗室王公,仍要受到洪的节制。

其二、赋予超高规格的人事权和司法权

诏书中明确说明洪承畴有用人之权,不管是现任京官还是地方官,也不分文武,只要需要随时“择取选用”,说得难听一点,如果洪承畴看上了兵部尚书,那么顺治帝就会调拨给他。

用人之外,还给了洪承畴处置大权,督抚提镇听其节制,是去是留皆由经略决定,五品以下文官和副将以下违令者军法从事,就是说既能打也能杀。

为了让洪承畴一心经略五省事务,顺治帝还令吏部、兵部不得掣肘。吴三桂最权力最顶峰的时候,顺治帝也曾令吏部、户部不得掣肘,但却没有给他司法权,吴三桂不能随便处置地方文武官员。

其三、授予财政大权,钱粮听其调用

洪承畴的头衔中就有“兼理粮饷”一项,但又要比各省总督范围更广。洪承畴可以根据需要调发粮饷,要多少户部就得给多少,不得“稽迟”。

如果是紧急军需,户部拨款未能及时到达的情况下,洪承畴还可以从五省之外的四川、江南等省以及各处榷关调钱调粮,基本上黄河以南省份的财政权,都交给了洪承畴。

其四、政治地位与藩王等同

洪承畴是以大学士身份经略五省的,当时没有获封任何爵位(顺治十八年去世封三等轻车都尉)。按常例,大学士身份低于藩王,与平西王、平南王、靖南王有很大的差距。

但是诏书中明确指出“平行咨会,相见各依宾客礼”。顺治帝这是将洪承畴的政治地位提升到藩王的高度,也是明确告诉三王,不得从中牵制。

从以上四个方面来看,洪承畴的实际权力,已经和顺治初年的定国大将军豫亲王多铎、靖远大将军英亲王阿济格之权势齐平。

顺治二年多铎攻下应天后,洪承畴被委任为“招抚南方总督军务大学士”,凡一切军政要务都需与诸王贝勒“参酌施行”,与那个时期相比,经略五省的实权不知要大出多少倍。

吴三桂等王,虽然也有类似洪承畴一样的大权,但地区有限,分别限于四川,或广西,或广东,只有一省。相对而言,他们都不及洪承畴。故而御史才说,洪承畴才是清代最有实权的异姓大臣。

0 阅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