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为什么强制?而且我连捐给谁都不知道”。12月16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全县的公职人员被要求参与募捐活动。
12月17日,祁东县委宣传部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承认有捐款活动。记者追问捐款是否强制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是靠自愿的,不捐也没人把你怎么样的,你在单位你自己看着办呗。这个是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去年收到了捐款有几百万。”而网传文件提到,祁东县每个单位的集体捐款不得少于3000元。个人捐款方面,县处级干部每人不得低于500元;科级干部每人不得低于400元;其他干部职工每人不得低于200元。个人则包括县直三级机构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省市驻祁单位、乡镇(街道、管理处)机关及其财政所、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所有在职在岗干部职工。祁东县多位公职人员向记者证实了该文件的真实性。
网传文件。当地公职人员对“被捐款”的抱怨,可以说是由来已久。在湖南的问政平台、网站百姓呼声栏目里,早有网友发帖质疑。比如2022年,就有一位农村教师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发帖称,学校要求教师慈善一日捐,高级职称500元/人、中级职称400元/人、其它200元/人。如果不交钱,就从期末津补贴中统一扣除。这位农村教师最后痛心疾首地质问,“一捐就要四、五百元,我们一天的工资有那么多吗?”对于这位老师的发问,有关部门也很强硬,直接在回复里贴出了祁东县教育局的红头文件,无非是说捐款自愿。小学生都知道,自愿是想捐就捐、不想捐就不捐,想捐多少就捐多少,大家量力而行。给不同层级的公职人员规定捐款数额,“不得低于多少”,甚至像这位老师说的那样,不交钱就从期末津补贴中统一扣除,还要拿“自愿”说事,那就太侮辱人智商了。
此前网贴。从文件来看,祁东县的募捐活动已经搞了好多年,募捐的名义是“给困难群众献爱心”。教师、事业编以及公务员,这些体制内群体社会地位比较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好,要求他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原本无可厚非。但也得秉承捐款自愿的原则,以鼓励倡导为主;变相强制,让人怨气冲天,只会让爱心变味儿。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法律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这些信息包括捐款总额、哪些部门和个人捐了多少钱,资金使用情况,哪些困难群体接受了哪种救助……捐款搞了这么多年,祁东县民政部门公示过吗,在哪里公示的?在祁东县人民政府的网站上,以“祁东县慈善总会”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和捐款公示沾边的,只有《祁东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3年度)》这一项,这份报告书只在最后一列写道,“祁东县慈善总会2023年接收定向捐赠115.6万元,‘慈善一日捐’募捐资金506.26万元,用于全县部分单位年前‘迎新春送温暖’活动”。
《祁东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3年度)》 截图。哪些困难群众以何种形式被送了温暖,每人身上投入多少钱,并未一一列明。与其说这是公示,不如说是通知。怪不得祁东县的公职人员吐槽“连捐给谁都不知道”。从报道来看,多地都有类似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公职人员也是敢怒不敢言,自愿是不可能自愿的,钱款流向也是一笔糊涂账,好点的地方最多会列清捐款明细,哪些部门哪些人员捐了多少,至于钱花在哪了,谁知道呢?权力如此傲慢,哪怕被强制捐款的是公职人员,也是对个人权利和慈善的莫大伤害。这么多年,公职人员意见这么大,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情况,当地依然坚持这一“传统”不动摇,是相信“劫富济贫”天然正义,还是有人借慈善之名捞好处,又或是财政紧张,送温暖的例常活动又不能不做,才挤压公职人员补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