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刑事案件:吴兴撞见妻子王氏与刘正通奸,云雨时被撞见

历史智 2024-07-13 03:45:39

嘉庆二十二年,吴兴撞见妻子王氏与刘正通奸,因纠纷戳伤其妻伤重身死一案。

此案,吴兴33岁,结婚十余年,妻子傅氏未能生育一男半女,为了传宗接代,夫妻二人决定另娶一妻。

经过媒人聘娶王氏为妻。王氏颇有几分姿色,也非安分守己的人,在娘家时就有不少花边新闻。

因为吴兴家不是很富裕,王氏对婆家也有几分轻视。

邻居有一个叫刘正的人,长相帅气,家境殷实,人也风流会哄女人开心。王氏对刘正多有好感,心生爱慕之情。

两人是邻居多有机会相见,郎有情妾有意,眉来眼去,时间长了竟勾搭成奸。两个人爱的死去活来,如胶似漆。

这次,两人正在通奸云雨之时,被吴兴正好撞见,该犯当时并未制止,竟然事后纵容。

两人偷情更加大胆,王氏只要丈夫吴兴去大老婆那里过夜,就把刘正招来。

其实吴兴对王氏偷情并不是不在意,而是另有所图。

吴兴家贫,遂向刘正索帮柴米不遂,大怒。

于是让王氏拒绝与其来往,王氏与刘正日久生情,因此拒绝,并顶撞谩骂。

该犯越想越气,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恼羞成怒,顿起杀机,用刀将王氏戳伤身死。

查王氏系吴兴后娶之妻,将吴兴照寻常知情纵容,后因索诈不遂,杀死奸妇者,仍依殴妻至死律定拟。夫殴妻至死,故杀亦绞律,拟绞监候。奸夫刘正仍依纵奸律,拟杖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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