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刑事案件:陕西人贾廷杰因私仇,污刘汉义妻张氏与人通奸致死

历史智 2024-07-15 21:24:37

陕西司 此案,贾廷杰因私仇,污刘汉义之妻张氏与人通奸致死一案,

刘汉义合依夫殴妻至死律拟绞监候。

该督疏,道光九年,陕西人贾廷杰因酗酒骂街,被刘汉义训斥制止,因此怀恨在心,蓄意报复。

后捏造刘汉义之妻张氏与张九如有奸私,编造歌谣,在戏场歌唱污蔑以致张氏被夫管教,殴伤致毙。

核与被诬之人气急自尽者有间,律例没有治罪专条,自应比照拟罪。贾廷杰应比照捏照造谣陷害他人,编造歌谣,挟仇污蔑,致被诬之人忿激自尽,照诬告致死拟绞例上量减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等语。

刑部:此案,贾廷杰因酗酒骂街被刘喝禁,即挟仇捏造其妻张氏与张九如奸私,编造歌谣,当众歌唱污蔑,以致张氏被夫管教,殴伤殒命。

虽张氏之死是由于其丈夫殴打,而殴打致死的原因是该犯挟仇污蔑所致。

且因该犯捏造一言,致刘汉义夫妇一死一抵,其行为尤为可恶。况且以捏造赃事污人名节,按例已经足以拟充军,而污蔑致毙人命之案,岂能拟罪从轻。

该督将贾廷杰比照捏造奸赃条款,编造歌谣挟仇污蔑,致被诬之人忿激自尽例量减拟流,殊属轻判。应令详核例义,另行妥拟具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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