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时,妈妈受不了爸爸整日的游手好闲,终于跑了。村里人说她嫌贫爱富,心肠冷硬,连亲生闺女都舍得丢下。
我在日记本上用拼音歪歪扭扭写:真好,妈妈可以去过自己的生活了。
九岁时,爸爸有了新的老婆。胖胖的继母有和爸爸一样打牌的爱好,喜怒哀乐全由牌桌支配。
我在日记本上写:真好,爸爸终于找到和自己志同道合的伴侣。
十一岁时,我有了弟弟。爸爸和继母带着弟弟住镇上的工厂宿舍,每逢假日才回家。
我在日记本上写:真好,爸爸长大了,知道赚钱养家了。
十三岁时,最疼我的奶奶癌症去世。
我在日记本上写:真好,奶奶再也不会疼了。
十五岁时,爷爷进了我的房间,他说他想奶奶了,想和我一起睡觉。
黑暗中,我在爷爷的怀里一直颤抖,抖得他睡不着,他只好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在日记本上写:真好,太阳又升起来了。
十八岁时,我考上千里之外的大学。
家里没有人支持我继续读书。
爸爸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将来还不是嫁人生崽围着灶台转。”
继母刚刚赢了钱,心情舒畅,很有耐心地与我讲道理,“满大街都是不值钱的大学生,出来工作还不如初中毕业的老师傅。”
他们为我相好了人家,一个比我大七岁的施工员,忠厚老实,笑起来傻里傻气。
我在日记本上写:骑十分钟电瓶车可以到镇上,从镇上坐四十五分钟公交可以到市里,从市里坐两个半小时的大巴就可以到上海。
文明离我很近,又好像很远。
施工员喜欢我年轻有文化,愿意出八万八的彩礼。
爸爸对这个价格非常满意,他和继母闲聊,“到底和时家不能比,听说他们家光彩礼就给到五十万。”
继母说,“你做什么春秋大梦,时家那少爷挑得很,书记家的女儿他都瞧不上。”
我在屋里盯着录取通知书发呆。
我知道时初白。
他是个病秧子,多走几步路都喘,为人阴郁寡言,清冷高傲,和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他自然是不喜欢乡村的,偏他自幼体弱多病,养了多少年都不见好,最后只得听从医嘱返璞归真,以求延年益寿。
时家奶奶不相信孙子会痊愈。
先天的遗传疾病是时家男人逃不开的宿命,英年早逝的丈夫和儿子让她明白,最后死神一定会带走她相依为命的孙子。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快安排时初白的婚事,确保他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时家香火不灭、后继有人。
时初白,一个注定短命的丈夫。
不然凭着他的条件,又怎么会在村子里挑挑拣拣呢?
我把录取通知书锁进抽屉,换上已经洗得褪色的碎花裙子。我知道它不够体面,但它是我衣橱中仅有的一件合身的裙子。
我涂了口红,十块钱的劣质产品,勾勒得我如同黑白世界里唯一的浓墨重彩。
我没有把握说服时初白。
我不够漂亮,不够聪明,不够大方。连时奶奶仅仅“年满二十、身体健壮”的要求都达不到。长期的营养不良让我看起来像只猴儿。
但至少,我知道时初白的秘密。
这是我唯一的胜算。
是十五岁的夏天,我徘徊在河边,企图从清澈的湖水里寻找生命的意义。
少年的倒影突然映在水面上。
我转过身来。
时初白苍白清瘦的脸庞像一朵已经开败的花,失焦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又移开。
他喃喃自嘲,“走得慢连找死都要排在别人后面。”
他从小被禁止追赶跑跳,很少上体育课,后来,干脆连学校都不去了。
我见过他的次数不多,但也知道,他背负的是家族传宗接代的“重任”。
别无其他。
我让出位置,“你先。”
他看我一眼,在河边站了许久。我静候一旁,像等待指引的教徒。
我知道,活着需要勇气,死去也需要勇气。
“为什么来这里?”太阳落山的时候,他问我。
我难以启齿,良久才说,“家里只有我和爷爷两个人,我怕他。”
“去找一把刀。”他教我,“吃饭的时候握在手里,洗澡的时候握在手里,睡觉的时候握在手里。”
我把他的话记在心里。
他回去了。
我在他身后喊,“你还跳不跳了?”
“改天。”他说。
整个暑假,我早出晚归蹲在河边的芦苇丛里,与蚊虫为伴。
时初白有时来,有时不。
他一直没有选好日子。
有一天,他走近芦苇丛,“别蹲了,我不会跳河了。”
原来他一直知道我藏在里头。
他教我拿一把刀保护自己,我守他一个暑假,怕他找死。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有轻生之念。
我都懂。
废物一般活着,像猪圈里等待配种的公猪,家中供奉的遗像每时每刻都在提醒他生命的短暂,还有老人沉重的压得人喘不过气的关爱。
他的爷爷过着这样的人生,父亲亦是,现在轮到他了。
这样灰暗没有希望的人生,即便子子孙孙延续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时初白,我都懂,所以,能不能选我结婚?
“我知道你不是挑剔,你只是不想结婚,不想生一个同样体弱多病的孩子。但为了让你奶奶安心,你又不得不虚与委蛇。”
“我可以做你的挡箭牌,陪你演戏,哄你奶奶。”
“我会做家务也会做农活。”
“只要……只要你出一点钱供我上大学。”
“学费、生活费,还有彩礼,工作后,我都会慢慢还给你。”
“你要是不相信,我可以立字据写欠条。”
“我一定要上大学,你能不能……帮帮我?”
又快又急的声音在夏日炎热的风中慢慢消散,我迟迟没有等到时初白的答复,紧张得手心冒汗。
他低垂眼眸,视线从我脚上的塑料凉鞋一点点移到我窘迫的脸上。
搽过口红的嘴唇忽然黏腻无比,被风吹乱的发丝不合时宜地粘了上去,我手忙脚乱拂去,感觉无地自容。
“你叫金凤?”
我叫金凤,弟弟叫金龙,比起时初白三个字,普通又俗气。
“凤凰又称长离,以后你就叫金长离。”
“还有,不要涂口红,很难看。”
长离振翅九天外,一鸣惊人万籁寂。
金长离,这是我的新名字,代表另一种人生。
它出现在时家的户口本上,哪怕我年仅十八,也不妨碍家里人欢天喜把我迁出去。
时奶奶哪里都不满意,不满意我的年纪,不满意我的身材,更不满意我即将来临的大学生涯。
但我是时初白这些年里,唯一主动提起的女孩。
不抓住,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了。
“时家在市中心的市场铺子每年能收近千万的租金,你哪怕念到硕士博士出来,薪资又能高到哪里去?还要朝九晚五看人脸色,比狗都累。”
时奶奶游说我,“不如留在家里做少奶奶,要什么有什么。”
这是极大诱惑,许多人终其一生奋斗,不过为着这样目标。
可是我从来没有幻想过这样的要什么有什么,我只想命运之绳永远牢牢抓在自己手里。
我说,“不,我要上大学。”
态度坚定。
千里之外的大学,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
时初白的身体经不住长途跋涉,我们会是分居两地的夫妻,一个积极向上迎接光明的未来,一个原地打转困在旧时光里。
甚至,我也许会是跃入海里的鱼,游远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时奶奶不放心我。
她发牢骚,“为什么报那么远的大学?”
“汤和饭不要钱。”
“什么?”她被这个理由惊住了。
我认真告诉她,“报考之前我打听过,X大的食堂,汤和饭不要钱。”
时奶奶沉默下去,她是大家闺秀出身,从来没有为吃饭操过心。
她没有再盘问我。
后来我听到她和时初白说,“除去学费之外,不要给她太多钱,生活费按月转到她的手机里。”
同时她要求我每周飞回来一次,逢到假期超过两天的节日,更要回来。
我一一应下。
比起能上学,两地奔波实在算不得什么。
但时奶奶仍然不能安心。
“摆酒吧。”她说。
她在暑假结束之前挑选了黄道吉日。
农村的结婚,摆酒比领证更具威信。尽管摆酒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但在村人眼中,这场婚宴过后,十八岁的我,便是时家妇。
时家靠女人撑起来。
婚宴上,时奶奶领着我招呼宾客,叫人,发烟,敬酒。
热闹的人群,嘈杂的音乐,大喜大悲的情绪,还有二手烟和冰冷的饮料,以及呛人的白酒。
这些,都不适合时初白。
他生活规律,八点泡脚,九点睡觉,并不因为今天是新郎倌而有任何改变。
时奶奶严格控制他的作息。
时初白是她的傀儡。
现在,我是她的另一个傀儡。
“你该上楼陪小白睡觉了。”宾客还未散尽,时奶奶催我洞房花烛。她在我耳边轻声说,“记住奶奶教你的,你在上面。”
新娘的妆容掩去我脸上的红晕。尽管知道不会有时奶奶期待的洞房,但同睡一张床终究免不了。
我和时初白其实还不熟。
新房里有其他人。
“病秧子娶老婆了,真是叫人大开眼界。咱们表亲一场,洞房花烛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千万别跟表哥客气。”
男人的笑声卑劣猥琐,“逞强伤身,一个不好你老婆就守寡了。”
“我要休息了,请你出去。”
时初白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也许是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冷嘲热讽。
我和表哥在房门口打上照面。
他冲我吹口哨,“弟媳妇真是年轻又漂亮。”
他是时奶奶的亲侄孙。时初白的病弱让他贪心,他肖想时家的万贯家财。
可若是时初白真的有个万一,他确实是时奶奶的依靠。
所以时初白忍他。
我没有忍,手里有刀的人总是横一些。
我划伤了他的手臂。
“要是下次再听到你满嘴喷粪,这把刀割的就是你的舌头。”
时初白说找一把刀,随时握在手里。这把水果刀,今天我也带在身上,它是我唯一的嫁妆。
男人捂着流血的手臂惊叫一声,他从来没有见过带刀的新娘。
时奶奶奔上楼来,“小白!”
表哥马上换了一副面孔,“没事姑奶奶,是我不小心摔了一跤。”
我已经把刀收起来了。他在时奶奶面前是懂事乖巧的形象,他比谁都更愿意粉饰太平。
时初白低垂眼眸没有戳穿,只是脸色冷了几分。
我指着表哥,“奶奶,他诅咒小白,他调戏我。”
表哥大惊失色,他没想到我在大喜的日子毫无顾忌。
时奶奶神情顿时严厉,时初白是她的宝贝,任谁都要靠边站。
“畜生,跟我出来!”
她把人带出去收拾,没有什么能扰乱时初白的作息。
我在黑暗中睁大眼睛。
太早了,我睡不着。
时初白也没有睡着,清浅的呼吸就在耳侧,他说,“你刚刚多管闲事了。”
这个人,实在有点不知好歹。
我裹着薄被,干巴巴说,“不用谢。”
“我没有在谢你。”
“你有。”
“……”
时初白也没有那么早睡觉,但又不能亮灯做其他事,时奶奶见了亮光会来告诉他,闭上眼睛,闭着闭着就睡着了。
很多个夜晚,他一个人在床上辗转反侧,熬到困倦。
如今多了我,长夜漫漫,我们可以说话。也许是一个人太久,他比我想象中话多。
“学校选得很好,千里之外,没有人会知道你结了婚。”
这场婚宴带给我些许羞耻感,我藏得很好,没想到他看出来了。
“奶奶当年和我母亲说过同样的话,留下来做少奶奶,要什么有什么。母亲留下来了,果然要什么有什么,唯独……没有自由。”
我从来没在村子里见过时初白的母亲,他好像和我一样没有妈妈。
“你母亲……去哪儿了?”
“死了。我五岁那年,她因为重度抑郁症,自杀了。”
我打了一个寒颤,仿佛看到自己行差踏错的下场。
夜里,梦到了妈妈。
不管富妈妈还是穷妈妈,做了妈妈,就好像都失去了自由。
我的妈妈挣脱了枷锁,她向我伸出手。
长长的沉重的手臂蛇一样缠上来,我猛然惊醒,摸出枕头底下的水果刀。
时初白吃痛,低呼一声。
是他的手臂无意间搭到我腰上,我伤了他,他反而下意识道歉,“对不起,一个人睡习惯了。”
我微怔,眼眶一时酸涩。
大约是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从噩梦中惊醒的时候,会有温暖袭来。
床头的台灯圈出晕黄的一方小天地,照亮了时初白流血的掌心。伤口不大,只是有点深,清洗消毒数遍之后,方才不再流血。
我替他贴上创口贴,心里一阵阵后怕。
我伤了时初白,哪怕是小小伤口,也足以令时奶奶震怒。她不会要一个随身带刀的孙媳妇,我好不容易抓住的救命稻草,要断了。
“不要怕。”时初白一贯清冷的声音多了几分柔软,“我来想办法。”
他有什么办法呢?哪怕他揽下一切,在时奶奶眼中,同处一室,终究是我“伺候不周”。
我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他身上。
我握住时初白的手,十指相扣,是新婚夫妻该有的亲密。
他低头看着交叠在一起的手,好似被点了穴,许久没有挪动脚步。
“走吧。”我拉着他。
走出房间的时候握着,吃早饭的时候握着,他在花园里散步的时候我依旧不曾撒手。
掌心的伤口在我的刻意遮掩下未曾暴露,这样的形影不离倒让时奶奶瞧着欢喜。
只是后来时初白嫌我麻烦,冷着脸说,“离我远点。”
他丢下我,一个人出去了。
时奶奶安慰我,“小白喜静,从小就爱一个人呆着,你别粘太紧,慢慢就好了。”
我望向他远去的身影,他把手插在裤兜里,云淡风轻,好似晨间薄雾。
再回来时,他的掌心血肉模糊。我划出的那道伤口,混迹其间,再分辨不出。
他说,“不小心在河边摔了一跤。”
浑然不疼的样子。
村里的那条河,岸边多尖石,他的解释很在理。
时奶奶哭起来,着急忙慌通知医生上门,又找速效救心丸自己吞下,闹得人仰马翻。
时初白的这个方法真是糟糕透了。
手掌裹着厚厚纱布,他却毫不在意,自嘲说,“哪怕手断了,我的生活也不会受到影响。”
这是真的。
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就连洗澡,都有一个男保姆守在门口。
我本该接手这些活儿,只是考虑到时初白始终对我不冷不热,而我又即将开学,时奶奶终是没有要求。
我没有再把水果刀塞在枕头底下,夜间睡觉少了几分安全感。但比起从前在家中,又安全了许多。
好在,很快就开学了。
我把水果刀塞进行李箱。
时初白告诉我,“管制刀具不允许带上飞机。”
我没有坐过地铁,没有乘过飞机,没有去过另一个城市。
但是没关系,生活充满未知,而我将勇往直前,哪怕头破血流。
落地后,我收到时初白转钱的信息,他额外给了我一笔钱。
还有简短的三个字,“多吃菜。”
汤和饭免费,但是菜要钱,他叫我多吃菜。
我没有动这笔钱,基本生活费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我不是来花钱的,我是来上学的。
看不完的书,听不完的课,友善的人,还有微风细雨,沙滩海浪涛声,我为我的大学着迷。
周五的课程一结束,我便飞奔至机场。从候机到降落,带一本书,从不觉时间难熬。
我在日记本上写:真好,每周都能飞上天。
时初白问我,“功课紧张吗?”
“学长学姐说,我们平时上课相当于躺着泡脚,只是期末要把泡脚水喝下去。”
时初白难得笑起来,他喜欢听我说大学。
时奶奶则旁敲侧击,“有没有认识新朋友?听说大学多活动,又是联谊又是舞会,男男女女十分热闹。”
我安她心,“他们嫌我土气,不与我一起玩。”
我常年穿样式差不多的牛仔裤和卫衣,在姹紫嫣红的校园里确实不起眼。
室友曾经开玩笑,“说你穷吧,你手上戴个大金戒指,周周坐飞机。说你富吧,从不见你逛街购物,吃个饭都抠搜。”
她们叫我书呆子。
时间久了,都知道我在老家有个男朋友,感情稳定,每周都要飞回去见面。
“叫他飞过来看你。”她们说。
我解释道,“他身体不好,不能舟车劳顿。”
“帅不帅?帅的话倒也是能忍。”
我哈哈笑起来。
时初白自然是好看的,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白的男生,像高山上的一捧雪,夜空里的一轮月。
眉宇间藏着淡淡惆怅,发呆的时候好似一幅画。
我把他拍进手机。
窗下红梅绽放,映着少年冻玉般的手指,色彩鲜明,煞是漂亮。听到快门声,他从书中抬起头来。
“同学想看看我的男朋友长什么样。”我解释。
“男……朋友?”
我沉默下来,这个称呼确实不适合形容我们两人的关系。然而却又是我能扯起来的唯一一张遮羞布。
就好像我和学校里的其他女生没什么两样。连无名指上的金戒指,也不过是普通情侣间常见的小信物。
毕竟在我这个年纪,时初白只能是男朋友。
时初白倒是不在乎称呼,他说,“在学校你可以不戴戒指。”
“奶奶要求任何时候都不摘下来。”
戒指是我已婚的证明,时刻提醒我记住自己的身份,与异性保持正确的社交距离。
时初白不以为然,“奶奶又不是千里眼,你摘下来她哪里知道?回来的时候戴着就是。”
我有自己的坚持,“不行,时家已经给了我许多,我若是连这点要求都阳奉阴违,岂不是太忘恩负义?”
我喜欢时家满墙的藏书,喜欢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喜欢这一室的惬意悠闲,是连做梦都不敢想的好时光。
这些,都是时家给我的。
而我,只是戴一个戒指,连代价都算不上。
现在的年轻人,哪个手指都可以戴戒指,与结婚无关。
太阳照得书房暖烘烘,这些日子我天天熬夜背书迎战期末考试,又两地飞行,哪怕飞机上也争分夺秒看书,这会儿终于打起瞌睡来。
我没看到时初白眼底的一点笑意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