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月22日下午,在六楼走廊徘徊了许久后,延安大学应用化学专业2019级研究生王南,从窗台坠楼身亡。
2020年上半年,23岁的王南被导师吕某交流到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跟随李姓导师进行学习和课题研究;
原本说只去两个月,没想到却持续了两年。
父亲透露,10月19日,儿子出事前给家人打电话,称实验室任务没完成,多次遭到导师批评和辱骂,称想放弃学业回家。
在王南出事后,媒体,家人联系西北大学,却被告知:他不是西北大学的学生;
似乎在说:这件事与西北大学无关;
家人气愤,学校的表现有种翻脸不认人,极力撇清关系的嫌疑;
自己可是活生生的一个正当青春年华的儿子没了,对方怎能这么冷漠?
可这世界就是这样;
王南确实不是西北大学的正式学生,可他作为导师之间的交流课题研究生,实际在西北大学学习,研究,吃在学校的食堂,学习成果上报给学校的李姓导师;
他不是西北大学的正式学生,可他实际就是在西北大学学习;
现在出了事,西北大学承认一下他的身份不应该吗?
(2)
校方的反应我们再熟悉不过,一旦遇到极端情况,我们很容易听到这些声音:
他不是我们的人,是劳务公司派过来的;
他不是公司员工,根本没有签过劳动合同;
他不是该校学生,学生名单里没有他;
而如果一切正常,则该派任务就派任务,一切听公司安排,一切听学校安排。
所有人,只要一出事,马上会想离危险越远越好,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最好;
这是让当事人的家人最气愤,最义愤填膺的地方。
可很多时候,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
比如,你去买个房子,签购买意向书,签合同时,销售人员会这个好,那个好,什么都好说,什么都没问题,没有不好解决的;
你签了约,交了钱,然后发现:咿,这个地方不对嘛!
这时候你再去找销售员,就发现不对劲了;
销售员会告诉你,这是你同意的,那是告诉过你的;
你想反悔,那就只能照合同条款办事;
你违约,就要付违约金。
很多的购房合同纠纷就是这样产生的。
很多的矛盾和争执也是这样产生的。
(3)
自己的亲人突然就这样走了,哪个做父母的也难以接受;
再遇到当事一方的各种逃避,不见面,不予正面回应;
这样的状况让任何一个人都愤怒到极点,生不如死的崩溃。
好好的学生,都读书读到研究生了,超过了中国99%的人群,可以说是百里挑一;
本来是一鸣惊人的,怎么研究生自杀接二连三的发生?
首先是恶劣的实验环境,各种溶剂,试剂,充满难闻的味道;
各种仪器运行一刻不停的噪音,让人焦虑之外叠加了心烦,真的渴望哪怕一分钟的环境安静;
实验中要睁大眼睛,不能眨眼的盯着数据变化,做记录;
工作时间很长,工作强度十分的考验意志;
好好休息成了一种奢望,做回普通人成了最大理想。
然而,这还不是最痛苦的;
最痛苦的是,虽然付出了辛苦努力,却见不到任何成果,好不容易获得的数据,被导师轻蔑的一句话就全盘否定了;
导师的训斥,责备,甚至辱骂,贬低人格,就像一种酷刑般的折磨和摧残;
一个23岁人的心智在这样长时间的负面感受中,逐渐自我怀疑,觉得没用,看不到前途,辜负了家人期望;
只想用自生自灭结束自己,结束这种痛苦的炼狱般的生活。
别人都羡慕自己是人中龙凤,只有自己能体会每天是多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不如死;
生命进入了一条死胡同。
(4)
学过开车的人,基本上都经历过驾校教练的训斥,大声责怪;
做驾校教练没有脾气好的;
其实也不是他们脾气不好,而是习惯了,就像职业病一样;
别人都是这样做教练,自己久而久之也大声训斥学员;
一切都习以为常。
驾校教练再严厉,毕竟学员是他们的客户,是直接付钱的人,教练多少会有些顾忌;
然而研究生导师,并不直接收学生的学费,却肩负着培养教导学生的任务,在老师--学生这种不平衡的关系下,有些人难免居高临下,做出不公平的对待;
这就是导师自己的错,还是体制的错?
亦或是学生自己心智太薄弱?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
研究生都是这样的,这都是公开的秘密,尤其是理工科的,研究生不是上学,研究生是一份特殊的工作而已,
国内导师权利过大,缺乏对其有效的限制约束。碰到好导师,躺着毕业,碰到坑导师,那就凉凉。[不开心]
这个锅西北大学真的没办法背。貌似应该去找延安大学才对吧?
这些导师真是不怕遇到胆大的学生,随便整点事故哭都来不及[笑着哭]
自媒体简直不要太恶心,什么都不懂瞎逼逼!!他的档案什么的都不在西北大学,如何承认?!
啥人都读研,被导师看不起,能力有限吧!扩招就这样,高中天天复习就没理解知识的要的。还要费劲读研,真是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