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是个美食大省,很多当地传统美食,什么羊肉泡馍,牛肉汤,凉皮,米皮,米线,不仅在陕西流行,也流传到了河南,山东等内地中原大省;
其中有个肉夹馍,潼关当地的肉夹馍,很受美食者的欢迎,在几个传统大省都有不少商户开店售卖。
最近有则新闻,潼关的肉夹馍协会向几个省内的几百家售卖潼关肉夹馍的小店发出诉讼通告,告知对方涉嫌商标侵权,索要赔偿金;
据称,该协会于2016年注册了“潼关肉夹馍”商标,权利人为潼关肉夹馍协会所有;
商户们如果继续使用潼关这个名称的话,那就要每年交会费,加入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每月要交管理费,每年要交会费,还会有什么加盟费;
总之,以后的钱就没那么好挣了,有钱赚就得见面分一半了。
(2)
被起诉的商户们很想不通,你2016年注册了商标,然后就说我侵你权了;
可我早20年前就开店,就制作,销售潼关当地的肉夹馍,究竟是谁侵谁的权?
可法律的事情,毕竟自己一个开小吃店的确实不懂,就这样直接接到法院传票,普通人没经历过这架势,还真的浑身发毛。
看了半天这个协会的最终目的,无非不过是想通知所有开店销售潼关肉夹馍的商户:
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属于我所有,只能我使用,别人不能使用;
现在你使用了,你就是侵权,要支付赔偿金。
但是,我可以授权你使用,你只需要每年按要求付各种费用就好了。
就好了;
看了半天,原来真正的目的在这里。
肉夹馍协会的做法,与其说是维权,规范市场,不如说是想为自己垄断市场扫平障碍;
好一个商标独占权啊!
(3)
就在商户们感觉无可奈可,只能认栽的时候,有法律界人士发表了看法;
“潼关肉夹馍”商标,这里的“潼关”只是个地名,并非独属于哪个机构,个人,或者企业,它属于公众所有,带有公益性质;
售卖潼关肉夹馍的商户,朴素的本意只想说明,自己的产品工艺,制造方法,口味是来自于潼关当地的;
更何况商户开店是在20年前,那个肉夹馍协会还没成立呢;
如果连这样都属于侵权,那可真成了: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成了乱世的黑松林老大了。
中国有太多本地特产,什么兰州拉面,德州扒鸡,新疆大盘鸡,上海汤包;
假如都用地名注册一个商标占山为王,这究竟是恶意的垄断市场,还是尊重商标的特有价值来规范市场呢?
商标是否侵权,也要看具体的使用范围,不能超范围维权。
(4)
注册商标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并且界定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
但这类商标需要有原创属性在内。
也就是说,由某个特定个人,企业,组织,机构,原创的设计标志性的名称,品牌,附带了某种独特的工艺,内涵,效果,传达一种标签效果;
这种标签效果直接剑指一些经济利益,声誉,社会地位,民众的内心评价;
如果有人随意滥用,会影响原创人的利益。
比如,如果潼关肉夹馍协会设计了一个专有且唯一的商标,表明了是属于肉夹馍协会所有成员才能拥有的特有产品品质,工艺,口味,配料和原料;
那么这个商标就只能归协会会员商户使用,非会员就不能使用,如果滥用,就带来侵权;
这才是商标侵权的真正意义所在。
没有原创属性,只是把地名注册成一种商标,这种商标就不应该具有排他性,更不能因此就坐收加盟费,管理费,使用费。
(5)
所幸潼关肉夹馍协会在新闻热议一天之后,就知错就改,马上发表声明,决定撤销诉讼,会好好善后与商户间的摩擦和误解;
总算皆大欢喜;
这本来就是不该发生的纠纷;
这本来就是利益思维引发的过度维权。
从这起事件中,我们也能发现当下很多加盟店,奶茶加盟店,餐饮加盟店,宣称独特配方,独家原料供应,品牌使用;
如果想经营,要先交一笔不菲的加盟费;
创始人的思维模式也就是商标带来的独占,排他性,然后坐收渔翁之利。
只不过大多数这类加盟店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并不具有品牌的真正独特内涵和商业价值,却夸大其词,给品牌标注了虚高的价值;
最终经过市场验证,发现市场不认可;
投资人血本无归;
而商标品牌拥有者却早就携款退出游戏了,不玩了。
品牌,商标,当它有真实市场价值时,才是真正的品牌,商标;
如果不具备真实市场价值,谁说自己的品牌有多好,自己的商标多有用,那都是掩人耳目,自唱自嗨的游戏。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