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百仕达大厦发生高坠事故,一幕墙清洁工坠亡,事故查明

靖二氧化碳 2024-12-05 10:54:44

2024年12月3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了《罗湖东湖深圳市安洁高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8·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8月14日13时32分许,罗湖区东湖街道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135万元。

经调查认定,罗湖东湖深圳市安洁高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8·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清洁工人在准备开始清洗百仕达大厦玻璃幕墙时,一名清洁工在转换佩戴的安全带悬挂点期间,发生的一起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基本情况

事发单位:深圳安洁高空清洁公司

事发项目发包单位:百仕达商业管理公司

事故发生位置:百仕达大厦楼顶东南角装饰女儿墙钢架上

百仕达大厦地理位置及外观图

事故发生位置图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8月14日13时22分,艾某芽打电话询问百仕达大厦前台,下午可不可以清洗玻璃幕墙,前台回复没有下雨就可以清洗。艾某芽见当时雨停了,便告诉姚某亮(死者)、于某勇、何某平和胡某云准备开始百仕达大厦玻璃幕墙清洗作业。

姚某亮、于某勇、胡某云都携带了高空作业座板、桶等玻璃幕墙清洗工具,姚某亮在前、于某勇在中、胡某云在后依次沿百仕达大厦36层楼顶西北角低位处的装饰女儿墙网状钢架边缘圆形钢梁(百仕达大厦女儿墙装饰钢架东南高、西北低)往东南角高处爬行,3人都佩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上的安全绳连接器卡扣扣在便于钢梁攀爬防止坠落事先铺设的安全绳上(姚某亮、于某勇、胡某云佩戴的安全带上的安全绳连接器安全锁扣有自动锁死和手动锁死两种类型,其中姚某亮佩戴的安全带上的安全绳连接器安全锁扣为手动锁死类型)。何某平当时还在36层楼顶西北角准备玻璃幕墙清洗作业的工具;艾某芽便到百仕达大厦一楼东面去解开绑在百仕达大厦东面一楼附近的围栏格栅上4组主绳和副绳的结扣。

13时32分许,艾某芽解开绑在百仕达大厦一楼东面附近的围栏格栅上的4组主绳和副绳的结扣后,坐电梯到百仕达大厦36层,当艾某芽刚出36层电梯间门就听到“砰”的一声,然后听到胡某云在喊“有人掉下去了”,艾某芽立即沿楼梯跑到36层顶楼楼梯口,和何某平一起朝楼顶东南方向跑过去,艾某芽和何某平看到姚某亮当时头朝东南方向、脚朝西北方向、脸朝东北方向,侧躺在屋面上,头部下方有很多血,身上戴有安全带,安全帽掉在身体旁边。事故发生后,胡某云、于某勇便从百仕达大厦女儿墙装饰钢架东南角高处下到36层楼顶,一同赶到姚某亮坠落的位置。

14时10分许,“120”救护车将姚某亮送到深圳市人民医院抢救。何某根也随即赶到深圳市人民医院,配合医院抢救姚某亮。15时44分,姚某亮经深圳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位置现场情况图

事故发生位置位于百仕达大厦楼顶东南角装饰女儿墙钢结构网架上,事发装饰女儿墙钢架呈东南高西北低。2024年8月14日事发时,深圳安洁高空清洁公司玻璃幕墙清洁工姚某亮在准备开始进行百仕达大厦玻璃幕墙清洁作业过程中,从百仕达大厦楼顶东南角装饰女儿墙支撑钢架上坠落至百仕达大厦楼顶屋面上,造成此起事故发生。

姚某亮坠落位置平面示意图

百仕达大厦楼顶勘查图

事故原因分析

事发时装饰女儿墙网状钢架情况勘查(示意)图

事发时姚某亮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勘查图

(一)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通过现场勘查、检测试验、调查询问和科学分析,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事发时,姚某亮佩戴的安全带防护作用失效,姚某亮在准备开始进行事发百仕达大厦玻璃幕墙清洗作业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导致姚某亮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人的不安全行为

姚某亮安全意识淡薄,对事发百仕达大厦玻璃幕墙清洗作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不了解,在准备开始进行事发百仕达大厦玻璃幕墙清洗作业过程中,在没有其他防止高处坠落措施的情况下,将其自身佩戴的安全带上的安全绳连接器解开(或是姚某亮未将自己佩戴的安全带上的安全绳连接器安全锁扣手动与攀爬安全绳锁死),由于姚某亮身体失衡且失去安全带的安全保护作用,导致姚某亮高坠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一是事发百仕达大厦建设初期和建成投入使用后,一直未在36层楼顶装饰女儿墙钢架上设置供玻璃幕墙清洗作业人员安全通行的固定楼梯和搭建便于玻璃幕墙清洁工作操作的固定安全平台,也没有安装防止清洁人员高处坠落的防护网等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环境极其危险。

二是目前每次清洗百仕达大厦玻璃幕墙时,清洗工人都要先徒手(不带安全带,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爬上直径为0.48米的楼顶女儿墙钢管,敷设好用于其他清洗工人攀爬钢管的安全绳,然后其他工人再将佩戴的安全带上的安全绳挂在之前敷设的防高坠安全绳上,从事清洗玻璃幕墙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而女儿墙钢管最高处距离楼顶达13米,最低处也有2.5米,清洁人员徒手在女儿墙网状钢管上攀爬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风险极高。

三是姚某亮将自己身上佩戴的安全带上的安全绳连接器从攀爬安全绳上取下后,再准备转挂至清洗作业绳副绳期间,该安全带上的安全绳未挂在任何安全可靠的连接点(物)上,安全带处于完全失去防护作用的状态。

四是姚某亮未将身上佩戴的安全带上的安全绳连接器安全锁扣手动与事前敷设的防高坠攀爬安全绳锁死,姚某亮佩戴的安全带上的安全绳连接器随时存在从攀爬安全绳连接处脱落的可能。上述情况均存在极易引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风险。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深圳安洁高空清洁公司在准备开始进行事发百仕达大厦玻璃幕墙清洗作业过程中。未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安全风险危害辨识;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百仕达商业管理公司对事发百仕达大厦玻璃幕墙清洗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

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和处理建议

1.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深圳安洁高空清洁公司,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罗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深圳安洁高空清洁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2)百仕达商业管理公司作为事发百仕达大厦玻璃幕墙清洗作业分包单位,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建议东湖街道办事处依法对百仕达商业管理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处罚情况于2025年1月27日前报送至此起事故调查牵头单位(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2.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何某根,深圳安洁高空清洁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罗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何某根予以行政处罚。

(2)彭某,百仕达商业管理公司环境部负责人,对于分包给深圳安洁高空清洁公司从事百仕达大厦玻璃幕墙清洗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建议东湖街道办事处依法对彭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处罚情况于2025年1月27日前报送至此起事故调查牵头单位(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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