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言情甜文——《恒温天气》

冰冰评小说 2024-11-19 0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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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禁欲系高岭之花x成长系温软少女/寄养文学】

那年大雪,帝都做玉石生意的沈家来了个青涩甜软的小姑娘,小小一只,跟在小少爷沈荻(di二声)安屁股后面,不怎么说话。

旁人指着问那是谁呀。

沈荻安嗤之以鼻:“温穗啊,和她哥一起来吃软饭的,烦得很。”

“也就我小叔宠着她。”

再相逢,温穗远渡重洋归来,已是业内知名的天文学女神。

同学聚会上,沈荻安酒醉不甘,将她牢牢堵住:

“就那么记仇?不肯给我机会,我哪次欺负你没道过歉?”

温穗抿唇含笑,轻轻抚向中指的星形钻戒,未置一言。

她只记得,当年沈荻安害她过敏晕厥,是另一个男人在医院守了她整晚,灯光下的身影矜贵疏离,却在第二天一早抚摸她红肿难看的脸,无奈轻哄:

“穗穗很好看。”

那是她用尽少女心思深藏在日记本里的秘密。

是她暗恋六年的人。

她管他叫“小叔”。

温穗曾以为沈墨恒是大洋沿岸永不停歇的风,是握不住的北国雪。

后来她才知道,他其实是南城春末倦懒潮湿的夜,是吻她酣眠的恒温天。

【阅读指南】

年龄差8岁,男主小叔沈墨恒,女主为寄养,主角无血缘关系,未成年无感情戏

成长型女主,前期性格软甜,男主很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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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

  温穗不记得自己怎么离开那条小巷的。

  再度清醒时,她正坐在沈墨恒的车上,好像已经小睡一会了。

  透过车窗,她看见对面是警察局。

  意识逐渐清晰,她开始依稀回忆起几个片段,包括不知谁叫来的警车、小混混被警察带走、她拒绝沈墨恒先把她送回梧桐院的提议,非要跟着他来警局。

  跟来的目的,或许是因为害怕,或许是因为一点别的私心。

  不一会,窗外出现沈墨恒走来的身影,身上还穿着那件黑色风衣,手里提着包,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心里莫名忧虑。

  她听见驾驶座那边车门开的声音。

  小叔……温穗想主动喊人,嗓子却干干的说不出话。

  先说对不起吧,给他添麻烦了。

  或者应该先问问警察那边有没有生气。

  这件事难解决吗,小叔动手了,算不算犯法呢?

  她还想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找到了这里来。

  万种心情交织在一起,让本就语言能力不强的温穗难以表达,她垂头红着脸,差点又要哭出声来。

  沈墨恒笑得很轻松,从车上找出一瓶矿泉水,递给她:

  “学习挺辛苦吧,累睡着了。”

  “小叔……”

  “那些人。”

  “都解决了,没事。”

  一句话,足以解开温穗心里一切的担忧,悬在半空的心落在地下。

  她吸了吸鼻子,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对不起。”

  “不是你的错。”

  “回家吧。”他微微侧身,手伸过来替她系好安全带,略有凑近的姿势让温穗的呼吸一滞。

  “嗯!”

  她应下。

  过了一会又忍不住小声问:

  “小叔,你不怪我跑去那么远的小巷?”

  “你只是正常经过,怎么会是你的问题。”

  “那我被他们盯上的缘由呢?”

  温穗攥紧双手,透过前窗玻璃看见英俊男人淡然摇了摇头。他伸出一根手指,笔了个“嘘”的手势。

  “不用多想。”

  “喔……”

  温穗噤了声,心想他大概从小混混那里听说了,又或者他害怕她想起不开心的事情……总之,她不再对此耿耿于怀,而是安静偷偷观察起他印在车窗上的轮廓来。

  风衣整齐,眉眼清隽,特别好看。

  耳根红红的,她捏着校服衣角,终究还是舍不得放过这难得独处的说话机会,厚脸皮继续找着话题:

  “小叔,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就今天。”

  车刚好停在红绿灯处,他的手指漫不经心地在方向盘上无声轻敲:

  “本想去网吧逮逮沈荻安,不料正好碰见你。”

  “哦。”听到这话的温穗忍不住别过头去望窗外,想确认路边的樱花树有没有开花。

  似乎还没有。

  “回来会住在梧桐院吗?”温穗琢磨着语气,不敢让自己表现得想他太明显。

  “暂时会的。”沈墨恒把车停在胡同口,黄色的车灯亮了亮,像温穗轻眨了眨眼睛:“怎么,小叔住在这你们不自在吗?”

  “才不会的。”温穗慌忙否认,头摇得像拨浪鼓:“这是你家呀。”

  沈墨恒被逗笑了,薄唇抿起一个弧度,他锁好车,动作很自然地接过温穗的书包。

  “说得也是。”

  早春夜里还是很凉,温穗缩着脖子,想着要不要加快脚步赶紧回去,又舍不得这样走在他旁边的机会,最终还是用正常步伐前行。

  沈墨恒也没催她,跟着她的速度慢走。

  胡同里的灯火照着一高一矮两个影子,晃晃悠悠的,时而贴在一起,像是很亲密的友人,或者爱侣。

  她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大胆。

  沈墨恒有一搭没一搭跟她聊着,内容主要是新学期的生活,和接下来的月考。

  无奈的是,两百米的路统共就那么短,她还没听够他的声音,梧桐院的大门便近在咫尺。

  沈墨恒用指纹锁开了门,把温穗送到房间门口,对她说了句“早点休息,不要多想”,她说“再见”前,又顿了顿。

  “对了。”

  他叫住她,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个黄色纸袋子,弯腰低头,递给了她:

  “差点忘记给你了。”

  “你在车上睡觉时我去买的。”

  “就当作一份小小的赔礼。”

  他说完又道了声晚安,转身下楼。

  温穗低头,瞧了瞧那纸袋。

  牛皮纸的质地,里面还有层塑料膜,把它撕开,是一根小臂长的糖葫芦,草莓山楂味,和温穗打架时弄掉的那根一模一样。

  她尝了口,是清甜的味道,夹杂着一丝丝酸。

  瞬间将所有坏心情治愈。

  温穗回到房间,对着那根糖葫芦盯着看了好一会,草莓上的焦糖外壳在灯光下晶亮亮的,散发出诱人的光。

  她又尝了口,嘴角微微上扬。

  小叔怎么会知道她买了糖葫芦呢,是看见她弄掉了,还是小混混跟他说的。

  他说这算是“赔礼”,是在替沈荻安向她道歉吗?

  她想不通,却莫名感到幸福。糖葫芦放不久,她慢慢把它吃完,签子丢进垃圾桶里,然后又拿起那个黄色牛皮纸袋,她从书桌上找了本英文词典,将那皱巴巴的袋子压平、叠好,最后夹在了抽屉的隔层里。

  似乎通过这种方式,给自己留个念想。

  做完这一切后,她在床上躺了会,等激动的心情慢慢平息,才又起身出门,去楼下的杂物间寻了份绷带和药水。

  她记得沈墨恒手上受了伤。

  -

  跟温穗一样,今晚窝在房间里心事重重的,还有沈荻安。

  他报警之后其实并没有走远,而是躲在暗处一直观望。他想,要是警察一直不来,他还是会冲上去帮温穗的,就算没去,起码他也还可以想想别的办法。直到沈墨恒救下温穗后他才离开,只不过他没敢跟着他们一起去警察局,而是独自偷偷回了梧桐院。

  沈荻安有些后悔。

  他是不喜欢温穗,觉得她呆愣愣的还在他家蹭饭吃,可自行车这件事确实是他做错了,自己的报应落在别人身上,怎么都会于心不安。

  小叔去了警局,那事情的经过他都已经知道了吧。

  最迟明天,沈墨恒肯定会找他谈话。

  沈荻安天不怕地不怕,全家最怕的就是他小叔沈墨恒,这个男人平时佛系淡然,对他和茗安姐姐态度温柔,真涉及到底线的错误,沈墨恒绝不会轻纵,之前沈荻安调皮乱动家里的藏品就被克扣过两个月的生活费,外加背诵《弟子规》、《三字经》、《笠翁对韵》三件套,今天闹出这么大的事儿,别说是扣钱背书,直接被逐出家门也不足为奇。

  思来想去,沈荻安决定还是主动承认错误。

  态度好点,避重就轻,起码还能落个“知错就改”的好名声。

  心动不如行动,下定决心不到五分钟,沈荻安就出现在了主人房的门口。

  沈墨恒很有生活情调,位于二楼的房间被绿植所环绕,窗外是腊梅树枝,门口则是吊篮和无尽夏,好像非要每个季节都有花开一样。沈荻安做贼似的往里瞥了瞥,见灯还亮着,才蹑手蹑脚敲门。

  三声门响后,他听见一句慵懒的“请进”。

  沈墨恒坐在书桌前,看上去似乎刚洗完澡,灰色浴袍随意穿在身上,手指缓缓翻动书页,压根没抬眼看他。就这样一副闲散的态度,也足够让沈荻安感到害怕。他畏畏缩缩走上前去,低头看他在灯下的身影。

  “小叔。”

  他停顿了下,斟酌着语气:

  “对不起,我错了。”

  沈墨恒的喉结动了动,声音听不出喜怒:“嗯?怎么个错法。”

  “我、我就是......我不该擅自和温穗换车,不该......”

  沈荻安隐隐语塞,不敢脱出他目击到温穗被堵一事,只好把矛盾往轻的地方引:

  “反正,我知道错了。”

  沈墨恒摸着书页的手指动了动,眼神像藏了什么情绪:

  “什么时候换的车?”

  “就、就开学那天。”

  “哦。”他抬眼,露出一个轻笑:“几星期前发生的事,现在告诉我错了,怎么,是你突然良心发现,还是见我回来了才落几滴鳄鱼的眼泪。”

  “我、我......”沈荻安无理,又深知自己辩不过他,低着头喃喃道:“我就是今天突然想起这茬。”

  “荻安。”

  沈墨恒回眸抬眼,语气不紧不慢,墨色的瞳孔与他对视的时候瞪得他发怵:

  “从温穗来我们家第一天起,你就一直针对她,不是在她面前显摆你那所谓的优越感,就是暗自打压仗势欺人,哪怕她从来没有得罪过你。”

  “你是不是觉得,你出身在沈家,过去的这些年里比她有更好的教育资源和生活资金,就天生越过她一头?”

  “我没有。”沈荻安吞吞吐吐:“我只是,觉得,她和温禾天天住在我们家,占我们的便宜。”

  “我们家?”沈墨恒不气反笑: “占谁的便宜?”

  沈荻安想问难道不是吗,又意识到现在无论如墨还是梧桐院都是小叔的财产,只得悄没噤了声。

  “温穗没有花你一分钱,相反,你抢她那辆自行车,是温禾用奖学金给她买的。”

  他补充:

  “是你拿了她的。”

  “……”沈荻安听得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嘴巴张了张,还想反驳些什么,却实在不敢在小叔面前造次:“那我还给她好了。”

  “做错了事要道歉,欠了别人的要补偿。这点道理,我想你应该明白的。”

  沈墨恒轻敲了敲桌角,见他还是没个认错的态度,干脆严厉定下指令:

  “怎么补偿温穗你自己看着办。但作为惩罚,从现在起一直到中考前,你都不许骑车去上学了,每天早起自己走路。”

  “小叔!”

  这下沈荻安急了,开什么玩笑?让他讨好温穗就算了!走路去上学?那得多累多掉价啊。他平时早上就起不来床,这下不得更痛苦了。

  他看得出来,沈墨恒在用他对待温穗的方式对待他。

  他让温穗走了几星期的路,沈墨恒就让他也走。

  真是护着她!简直偏心!

  “你要是不服,或者做不到,以后也不用待在梧桐院了,我送你回你父亲那里,让他管教你。”

  “别,别啊,小叔,我错了,我真知道错了。”

  沈荻安这会是真害怕了,因为他知道沈墨恒做人,言出必行。说不许他待就真的能赶他走,他爸沈崇明就是个疯疯癫癫的老古板,生活全靠小叔接济呢,到时候他没钱花不说,指不定热菜都吃不上一口。

  拿人钱手短,沈荻安不得不低头。

  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他懊恼地离开了沈墨恒的房间,灰溜溜下楼。

  真是倒霉……

  沈荻安顺着楼梯往下走,脚步气鼓鼓的,没走出几步,就撞见一人。

  是温穗,她穿着睡衣,黑发披散,像个大号洋娃娃一样,把沈荻安吓了一跳。

  这家伙,大晚上不睡觉,跑小叔房间附近干什么?

  “喂,大晚上的,你去哪啊?”

  脱口而出完,沈荻安才想起刚答应了小叔要补偿温穗,态度稍微柔和了点,眉头一挑:

  “你要去找小叔?”

  温穗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他,惊得后退一步,怔怔地没敢撒谎:“嗯……”

  “我去给他送点药。”

  沈荻安眼珠子转了转,表情格外欠揍:

  “小叔那体质,受点皮外伤罢了,轮得到你关心?”

  “还挺自来熟呢。”

  充斥着调笑讥讽的语气十分刺耳,刺地温穗的心咯噔一下,像被人扇了一耳光,脸辣辣得发疼。

  沈荻安瞥了她一眼,对她失魂落魄的样子感到有些许意外,轻微的愧疚感涌上心头,很快,又被恶劣本性给压了下去。

  他在小叔那受了憋屈,总得从别处讨回来。

  是温穗自己撞上门的,况且他觉得他的话也没说错。

  沈荻安不再理会温穗,转身踢踢踏踏下了楼。

  今晚得早点休息,省着明天走路上学起不来。

  —

  温穗站在楼梯的拐角处,抬着眼睫往楼上望。

  早春的夜跟冬天一样凉,北风呼呼吹着,把她的鼻子冻得通红,攥紧绷带和药水的手指都快失去知觉。

  沈荻安的话,让本就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的她再度动摇。

  说来也只不过是借住在他家、依附于他的关系,她这样无事献殷勤,沈墨恒会嫌烦的吧。

  他只是随手慷慨相助,却被她当做救命稻草。

  或许,她真的是个没有边界感的自来熟。

  乱七八糟的想法充斥着温穗的大脑,她轻捻着窗边腊梅树的枝叶,犹豫了快五分钟,最后飞快上楼,把绷带和药水放进沈墨恒房间门口的吊兰花架上,拿出手机,编辑消息:

  【小叔,今天谢谢你帮我赶走坏人,还带我去警察局^_^,看见你的手受伤,我拿了药放在你房间门口,需要的话还请自取。】

  由于天冷,僵硬的手指打字不大灵活,她删删改改好多遍才把话说利索。检查无误后,点击了“发送”。

  像这样不见面,应该就不算打扰他吧。

  少女的脚步轻轻踏在向下的台阶,没走出三步远,突然,身后传来“吱呀”的开门声。

  “温穗?”

  男人的声音悠然传来,在寒夜里浸了几分清澈的温柔,将她的思绪点亮。

  “小叔!”

  她回眸,眼神里的欣喜遮掩不住,水灵灵的眸子变得更加明媚。

  天呐,他竟然秒读消息。

  还那么及时地出门看她!

  温穗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此刻的心情,像是不经意间中了头彩,又像被期待已久的礼品砸中。她乖巧点了下头,唇角上扬。

  “你来送药?”沈墨恒往门外走了两步:“怎么不敲门。”

  “我、我怕你睡了,不想打扰你休息。”她寻了个看似光明正大的借口。

  沈墨恒“嗯”了声,看样子是信了,从花架上拿起她送来的绷带和药:

  “谢谢啊。”

  温穗很高兴他收下了这份心意。顿了顿,小声问他:

  “你的手……”

  “不严重。”他轻松道:“擦了你给的药,应该很快就好了。”

  “那就好。”

  她略微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下次……”他再度开口,目光扫过手里的药,犹豫的语气让温穗莫名有些紧张。

  生怕从他口中听见“下次别再送了”这种话。

  如果他这样说,她一定会难过。

  “下次找我,直接敲门进来。”

  他站在暖光里说:

  “别把自己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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