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这句话流传非常广,普遍认为是出自日本动漫《萤火虫之墓》,不过一度变成保险公司的广告语,之于保险,还真的没有哪一句能比它更有说服力。
到如今,在铺天盖地的宣传下,买保险也成了一件很普遍的事情,大到各种人身意外险、交通险,小到碎屏险、运费险,它已经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也确实弥补了大家意外事故发生的损害。
可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只要和钱有稍微一点关系,那就不存在永远都是积极一面的情况,总会有令人觉得麻烦的时刻,除了各种资料和赔付范围令人头大外,保险的受益人到底是谁也总能掀起大浪。
这里说到江西的一个案例,案例中的女生得到了男朋友意外身亡后的保险,却遭到了其父母的索要,其父母认为该女生没有和自己儿子领证,因此没有资格获得保险赔付,是这样吗?
事件要先说到投保人和被投保人刘某,他是江西吉安人,一个比较内向朴实,但十分值得依靠的男人,在城市里一家工厂打工后,他很快就获得了杨某美的青睐,自己也最终深陷其中。
都说恋爱时的人是傻的,是冲动的,刘某也是如此,为了让杨某美更清楚自己的感情,能够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坚定,他不惜买了一款意外险,交付了一笔不菲的金额,以求自己要是意外身故了,可以让杨某美获得一笔赔付,以此知晓自己爱之弥坚。
不过这也不是说他就暗中祈祷着自己死,或者杨某美会因此让他死,可有时候意外就是这样发生了,那天刘某走在去工厂的路上,原本非常开心,结果乐极生悲了。
他在装卸归置货物的时候,一辆叉车居然朝他冲过来,让他猝不及防地被撞倒在地,一时间血流满地,其后更是不救而亡,所有人都猝不及防。
杨某美忍着伤痛,参加和办理了刘某的后事,按照正常流程去找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保险公司核实之后,赔了杨某美21.2万元,杨某美拿到这钱,第一时间是怅惘,也不太敢用,因为想到是用命换来的。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笔钱会导致本来没有机会经历的公婆之争,意外出现了,刘某的父母知道杨某美拿到了保险赔付金的事情,立马跑去她家要她“吐出来”。
杨某美觉得很离谱,既然给了她,她就算不花也不愿意给出去,可刘某父母觉得她都没有过门,没有和杨某拿结婚证,凭什么能获得赔偿,这是根本就没有道理的事情,因而将杨某美告上了法庭。
那么杨某美到底要不要把钱给刘某父母呢?在该案中,需要明确的一个概念是“受益人”,即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享有请求权的人,也就是可以找保险公司拿赔偿金的人。
什么样的人可以是受益人?1.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比如丈夫给妻子买保险,受益人可以是丈夫,可以是妻子,可以是两人的子女。
2. 可以是法定受益人,也可以是指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就是,如果投保人、被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中的继承人,即是受益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在没有确定受益顺序和收益份额的情况下,所有受益人享有均等受益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赔偿金。
如果是指定受益人,比如该案中,刘某指定杨某美作为受益人,就是有一个具体的受益人的情况,那么首先要考虑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指定继承人”。
事实上对于这一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基于选择保险受益人也是一种处置自由的体现,其实选择任何人作为保险受益人都是可以的,不过……
在实务中,由于骗保情况层出不穷,保险公司的预防机制比较严格,一些公司通常都会要求受益人是直系亲属,有些保险公司可以接受指定受益人是任何人,但必须要经过审核。
该案件的保险公司,其实也是不支持亲属以外的人作为指定受益人的,但从上述过程中可以看到,虽然杨某美不是刘某亲属,但他的投保还是通过了,这是为何?
其实是因为刘某把杨某美与他的关系填写成了配偶,也就是说填错了,刘某父母诘问杨某美“你过门了吗”,也不是没有道理,那么杨某美和刘某之间是否为配偶关系就成为焦点。
在婚姻类型中很多人都知道一个概念,即“事实婚姻”,就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单身男女,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生活的情况,虽然1994年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继续承认事实婚姻,但法律并不是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
刘某和杨某美之前的关系,是差一步就领证的事实婚姻关系,从刘某指定受益人到刘某死亡,双方身份没有改变,也是刘某个人明确且真实的意思表达,所以杨某美获得这份保险金没有任何问题,最终,吉州区法院驳回了刘某母亲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这母亲贪得无厌,有公司和社保理赔还要抢这点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