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银行信贷工作的客户经理而言,如果碰到是一位正直、专业的直接主管领导,那是幸运的,不仅能获得专业的指导,养成良好的信贷习惯,更为重要的是不会被其祸害。
2015年2月,A合作社法人张某找到甲农商银行壹支行行长吴某要求贷款130万元,吴行长按排客户经理陶某办理。
一、贷款资料弄虚作假
在审核张某贷款资料过程中,陶某发现A合作社无农机设备且无牌匾,并向吴行长汇报A合作社无满足贷款条件,但吴行长仍然授意陶某继续办理。为满足贷款条件,陶某便将B合作社农机照片放进A合作社贷款资料,并将B合作社农机、土地等资产算入A合作社。
二、未审核抵押物真实性
吴行长、陶某明知张某提供的土地抵押物是荒地,不符合开具土地承包证的情况下,仍然出具“抵押物经过拟评估,为旱田、地质好的”的意见。
三、未召开贷审会审议,以会签代替贷审会
在没有召开贷审会审议张某贷款的情况下,吴行长授意陶某找各经理签字形成贷审会记录。
四、帮助客户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并违规办理续贷
张某首次贷款130万元到期后,无法归还,吴行长先后两次“助人为乐”,自己借款帮助张某归还贷款并按正常贷款续贷。
截止2022年4月13日,张某欠甲农商银行贷款124.37万元。
2020年9月29日,吴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吴某作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经过二审裁定,法院判决:吴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哥月,并处罚金1.5万元。
警示录
判决书显示,陶某被另案处理,据此说明陶某也会被定罪量刑,陶某属于典型的被直接领导坑了。
也许有人说,如果当时陶某不按吴行长的意思办理张某贷款,那他很有可能会被穿小鞋,在支行也无法呆下去。对此,我想说的是,每位客户经理一定要懂得自我保护,要明白孰轻孰重,既要坚守风险合规底线,也要灵活处理。、
在这里,我也想和哪些指示下属干突破风险合规底线甚至犯法的行长说句话:你这样做心安吗?你就不怕被人给唾骂吗?自己要干违法的事情为何要连累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