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某村镇年逾八旬的赵老汉夫妇在农村大集上卖花生等农货,准备补贴家用,将一年辛苦耕耘换来的花生卖出后,赵老汉夫妇却发现自己收到的500元人民币是假钞。
这已经是赵老汉夫妇的第二次受骗,前不久在另一个大集上,其同样卖农货收到的400元人民币也是假钞。
两次受骗,共计900元钱,赵老汉因此报警。
当地派出所接警之后,第一时间查阅了案发地的录像监控设备,结果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红色电动三轮车,并以此为线索,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再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于是民警采取了蹲守的措施进行布控。
终于,在犯罪嫌疑人又驾乘这辆显眼的红色电动三轮车赶往大集欲再次作案时,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并在两名嫌疑人一男一女身上搜出随身携带的假钞2000余元。
生活本就不易,两名犯罪嫌疑人还专挑农村年纪大的老人下手,利用老人不会不擅长使用手机收款,且农村大集环境杂乱等条件,以假换真,以整换零,令人愤怒。民警同志帮助上述老人进行蹲守排查,更是令人觉得钦佩赞叹。那么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之规定,可以对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二是考虑到上述两人为多次作案,其在其它大集中也使用了假币,显然属于明知是假币而使用。这里需要对其多次作案的累计金额或者假币的数量张数进行判断,如果符合当地的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就需要对此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情形最低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是如果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还涉嫌出售、购买、运输、变造、伪造人民币等行为,可能还涉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变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