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月娘听到陈家的老家人陈安来报丧,说是陈经济花钱买了个粉头,害得西门大姐上吊死了。
便浩浩荡荡率领着家人小厮、丫鬟媳妇七八号人,杀到陈家兴师问罪,暴打了陈经济和他的粉头冯金宝,又趁火打劫,将陈家的床帐妆奁都一股脑的搬走了。
师出有名,大获全胜,欧耶!吴月娘面目可鄙,越来越让人讨厌了!
回到家的吴月娘又赶紧找来吴大舅、吴二舅商量,为了杜绝陈经济这个后患,干脆一纸状书将他给告到官府。
次日,吴月娘亲自出官,来到本县授官厅(就是指官府、衙门)下,递上了状子。
李知县走后,现在的新任知县是霍大立,湖北黄冈人氏,举人出身,为人耿直。听说是人命案件,赶紧升堂问案。
作者兰陵笑笑生并未交代这张状子是出自谁人手笔,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的,也许在作者看来这已经不重要了。
吴月娘要状告恶婿陈经济听信娼妇冯金宝之言,逼死自己妻子西门大姐,“乞赐(陈经济)行拘到案,严究女(指西门大姐)死根因,尽法如律。庶凶顽知警,良善得以安生,而死者不为含冤矣!”
这份状子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现成的明代法律文书的样本,言简意赅,文笔流畅,诉求清晰。
这位霍知县在公座上看了状子,又见吴月娘身穿缟素,腰系孝裙,系五品职官之妻,生的容貌端正,仪容娴雅,便欠身说话,让吴月娘回去等候消息,留下一人在此伺候即可。
吴月娘连忙拜谢了知县,坐上轿子回家,交代家人来昭厅下伺候。霍知县随即批了呈状,差了两个公差将陈经济、冯金宝行拘归案,并两邻保甲,一同到堂上听审。
霍知县坐堂问案,陈经济还想分辩,说“吴氏与小的有仇,故此诬赖小的,往老爷明察”。
可惜霍知县不是徐知府,没有耐心去明察秋毫,吩咐左右,将陈经济打了二十大板,又将粉头冯金宝拶了一拶,敲了一百敲,然后带下去收监。
次日,知县委派典史臧不息,带领吏书、保甲、邻人等,前往陈经济家验尸,确系挨打不过,自缢身死。
知县闻报,勃然大怒,问了陈经济个殴妻至死的绞罪,冯金宝递决一百,发回本司院当差。
陈经济一听判了自己殴妻至死的绞罪死刑,这下彻底慌了,从牢里捎话给老家人陈定,让他赶紧凑了一百两银子送给那位霍知县。
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收钱之后的霍知县大笔一挥,改判了陈经济个“逼令身死,系杂犯,准徒五年,运灰赎罪”。
吴月娘觉得罪刑不当,再三跪门哀告,霍知县只说“你怕他(指陈经济)后边缠扰你,我这里替你取了他杜绝文书,令他再不许上你门就是了。”
吴月娘原本的诉求也不过如此,并非想要致陈经济于死地,也就不再强求了。
陈经济经此一节,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老婆西门大姐死了,粉头冯金宝卖了,家中所有的都干净了,房子也典了,到头来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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