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学期的开启,“春招”成为准毕业生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利用学生急于求职的心理,网络上也出现不少虚假招聘信息,误导和欺骗求职者。日前,包括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等均发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以企业招聘名义收取费用,提醒应聘者从企业官方公开渠道投递简历。
在求职应聘时可能遇到哪些陷阱?如何在求职中识别虚假信息?近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一线法官、朝阳法院法官助理袁翾为准毕业生们支招。“在求职过程中,机遇与风险并存。”袁翾表示,在实践中,的确存在企业或个人采取不法手段、设置“招聘陷阱”骗取财物,甚至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形,提醒学生们在求职时擦亮双眼。
事件
多平台现虚假招聘信息
央企国企紧急辟谣
连日来,记者注意到,多个短视频平台出现“中国雄安集团急招6万人”“孩子在家门口就能拿铁饭碗”“只要大学生基本上报名就能进”“年薪20万以上”等消息,推送此类消息的账号均为个人账号,账号标注为“规划指导咨询”“某某老师带你进央国企”“某某老师聊求职”等字样。在评论区,不少网友询问如何报名、求报名资料等,也有网友对这些招聘信息的真实性表示质疑,怀疑是培训机构引流等情况。
对此,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发布严正声明辟谣,称有不法分子在网络上传播类似“雄安集团大规模招聘数万人”的虚假信息,并借此名义收取“培训费”“报名费”等费用,给部分不明真相人员带来经济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在声明中表示,该公司所有招聘信息均发布于公司唯一官方网站和官方账号,“本公司所有招聘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提醒公众注意辨别官方网址、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平台认证账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发现相关不法行为或已造成财产损失,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年来,进入央企国企是不少毕业生的热门选择,同时也催生了“帮助毕业生入职央企国企”的生意。今年年初,不少央企国企均发布声明“辟谣”,如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近期收到部分应聘者反馈,有个别不法机构及个人以“内推”“直签”等形式向应聘者承诺安排到协会工作,并以此收取费用。该协会强调,其在招聘中不会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提醒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在今年1月发布的严正声明也提到,发现有个别人才服务机构、中介市场及个人等在网络发布入职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单位直签岗位的虚假招聘信息,误导和欺骗求职者。提醒求职者不要轻信社交软件、自媒体等渠道发布的招聘信息,不要相信“有偿安置”“内部招聘”等诱导性信息。
提示
求职者要警惕中介
和个别企业“收费话术”
“求职者求职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获取招聘信息,核实招聘单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任何以招聘为名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收取押金、培训费或其他不合理费用,均违反法律规定,将受到法律严惩。”袁翾表示,求职者需警惕中介的收费陷阱,一些培训机构或中介机构打着招聘、“内推”的幌子,在面试招聘时以“需要从业资格”,且工作“高薪”、单位“知名”等话术,要求劳动者进行入职培训或考证培训,并承诺完成培训、顺利结业即可上岗。但当求职者交费后,上述机构又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其承诺的工作、拒绝退还求职者交纳的相关费用,有的机构甚至直接“失联”。
事实上,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对招聘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袁翾介绍,其中第27条便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或者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得采取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予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处罚;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因此,求职者在求职时对类似的“内推”“保上岸”等宣传提高警惕,对需要交纳培训费的招聘广告也需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向求职者收费怎么办?袁翾介绍了一起案例,案中原告小张与某公司自2018年7月至2020年3月存在劳动关系。小张在2020年3月离职后,于2020年9月1日重新入职该公司,担任制图员。该公司称,小张作为学徒,公司每月收取400元押金,在入职期间,先后收取了小张6000元。2021年11月5日,该公司无故将小张开除,后者遂诉至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6000元及押金6000元。
经审理,法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据此,该公司应退还小张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的押金6000元。同时,经法院核算,该公司应支付小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8000元。
“实践中,部分企业会借招聘之名,向求职者变相、无故收取培训费、押金等各种费用,以此牟利;或者要求求职者上交身份证件、执业证件等。”袁翾提示即将进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们,在求职时遇到上述情形可以援引法律规定予以拒绝。
注意辨别工作内容
是否涉及“帮助转账取现”等
袁翾还提到了招聘、工作过程中可能遭遇诈骗的情形。2023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小杨入职某公司担任出纳。工作不到一个月,她便接到一通自称建设银行客服打来的电话,对方称需要在5月4日至5月12日期间更新银行信息并要求添加QQ,以发送更新信息需要的文件。小杨添加致电人提供的QQ号后,加入了QQ群,发现群里有一位自称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赵某,“赵某”通过QQ消息询问小杨是否在公司、是否有建设银行账户并让小杨查询公司账户余额情况。小杨据实回复后,“赵某”随即要求小杨加急付项目款并且发送回执单。最终,小杨在未经证实交易对手的情况下向陌生账户转账,导致公司损失15万元。
法院调查中查实,小杨就读的大学本科专业是会计学,且入职该公司时也接受了相关培训,对公司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流程要求应有基本的了解和掌握。但是,在案外人通过QQ冒充领导“赵某”向其发出汇款指令时,小杨既未注意到平常办公软件均非QQ,亦未及时采取更直接有效的方式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沟通核实情况,而是在违反正常转账流程的情况下,草率向他人个人账户进行大额汇款。
因此,法院认定,小杨并未尽到一名专业出纳人员应尽的基本审慎注意义务,其行为构成重大过失,已达到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程度。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小杨的工作性质、工作经验及工资收入,某公司及小杨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以及双方风险防范、损失负担能力等情况,判决小杨赔偿某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袁翾借此提示,对于刚刚踏出校门走入社会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招聘和工作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工作过程中要时刻警惕涉及自身职务的安全风险,及时学习并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规范及安全保密制度,做到风险防范、风险可控。”
袁翾也根据社会上出现的“陷阱”提醒求职者注意可能遭遇的其他诈骗情形。比如,不要轻易相信“高薪招聘”“月入五位数”等招聘广告,注意辨别工作内容是否涉及“刷单”“拉新”“帮助转账取现”,并保护好涉及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避免掉入传销活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的圈套。
“尤其要避免掉入‘黑中介’或‘培训贷’等陷阱。”袁翾表示,任何以招聘为名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收取押金、培训费或其他不合理费用,均违反法律规定,将受到法律严惩。求职者一旦遭遇侵权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刊载于《新京报》2025年2月20日第A11版
供稿:朝阳法院
编辑:麦浩敏 刘宇航
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