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大了,断片了!法官,我太后悔了……”

京法网事 2025-02-18 22:04:19

“法官,但凡我清醒一点

绝对干不出来这事儿!”

众所周知

酒精有麻痹作用

人往往会在过量饮酒后

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

2024年11月

丰台某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

称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被划

经民警调取监控录像

发现11月7日1时许

被告人张三

在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附近

酒后随意划损7名被害人停放在路边的车辆

经鉴定

上述车辆维修费用

共计人民币9230元

“当天我喝多了

没想到自己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经讯问,被告人张三对其酒后划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酒后失德行为后悔不已。

该案经丰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具有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处罚。考虑张三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丰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张三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在此温馨提示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

也是最好的清醒剂

醉酒不是免责的理由

张三酒后划车的行为

给自己“划”来了经济赔偿

也“划”来了刑事处罚

以此为戒提醒大家

饮酒要有度

秩序留心中

切勿因“醉”获刑

供稿:丰台法院

编辑:杨士霞  汪希

审核:张磊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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