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人民公社吗

开开玩转生活 2024-12-07 15:12:46

你知道人民公社吗?‌我国现阶段还有没有人民公社存在?人民公社‌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基层单位,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组织的基层单位。也就是说现在的乡镇一级在当时叫公社!

公社的上一级行政机构是县,再往上是省,公社的下一级是大队,再往下是生产队,公社是当时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大跃进运动时期的产物,旨在通过集体化生产来推动社会主义建设。1958年7月1日,中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在北京海淀区人民大学校园内成立。

随后在短短一个月内,全国农村都纷纷建立起人民公社,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人民公社运动”!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社员收入中主要部分是吃饭不要钱的粮食供给制和伙食供给制‌!

人民公社在初期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但由于实践经验不足,出现了许多问题。部分地区出现了急于求成、盲目追求高指标的现象,导致农业生产中的“大跃进”和“浮夸风”。在当时农业技术不发达,缺乏化肥农药,无高产优良品种的情况下,粮食亩产本来只有几十斤,多的几百斤,为了突出成绩,出现慌报浮夸,说粮食亩产几千斤,甚至几万斤!

人民群众饿着肚子,空喊号号,劳动场面人山人海,红旗飘飘。

同时,公社化运动中对生产资料的过度集中管理,什么都是集体的,包农具耕牛等等,生产出来的粮食也归集体,每一个生产队都有一个“堆谷房”和“晒谷坝”!

秋收季节,生产出来的粮食全部统一晾晒,统一堆放在堆谷房里,每天晚上由两名社员看护,天黑之前由生产队干部提着特制的“灰斗”在堆放的稻谷上打上“灰斗”的印记,第二天早上如果印记存在,说明稻谷没被偷,如果印记没了,说明粮食被盗,看护的社员就会被扣工分,而且还要追查可疑人员。人民公社制度干什么活都是集体出行!

很多人就出现偷懒现象,出工不出力,在当时有句俗语“上午望锄头脱,下午望太阳落”!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是钟也没撞响,消极怠工,庄稼欠收,粮食减产,生产出来的粮食,好的交了公粮,剩下的都是些劣等粮食才按人口分给社员作为口粮!

工分则按集体经济的总收入核算,当时大劳力,也就是一个大男人劳动一天是10分,半大劳动力是5分,其余劳动力六、七、八、九分不等,社员劳动一天该记多少分由干部即当时的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出纳、保管、记分员等,加上社员大会评定,每天由记分员拿着记分册记分,出工晚了要扣工分,早退了也要扣工分。早晨出工时间由生产按排的专人司号员拿着海螺等司号工具,到全生产队的人都能听见的地方去吹响海螺!

海螺发出呜呜的声音,社员们便拿着农具上坡劳动,由于海螺等司号工具太原始,后来被淘汰,有些生产队是安一个大喇叭在高处!

有些生产队是每家每户安一个小广播!

总机按在生产队长家里,每天由生产队长在广播里安排社员们要干的农活!

就这样折腾了几年,上报的粮食产量越来越高,实际生产的粮食越来越少,每个社员都处于饥饿和半饥饿状态,这样的制度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率‌,加之分配制度上的平均主义倾向,挫伤了社员的积极性。虽然初衷是追求社会公平,但在实践中导致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策的统一性,但也限制了基层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政策的空间,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相对较低。

尽管人民公社制度设计初衷是希望通过集体化实现农业生产的高效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但由于制度本身的漏洞和人的惰性,以及历史条件、自然环境、社会结构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人民公社并未能完全达到其预期目标‌!十一届三中全会过后,1979年,安徽省试点包产到户,1980年推广全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也就是包产到户直至现在。1982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将人民公社恢复为乡政府,人民公社模式正式终结‌。但是,目前为止,仍有地方保留着“人民公社”制度,那就是是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乡!

这里的村民们依旧坚持集体经营模式,同吃同住同劳动,记工分、分口粮、物资统一分配,是中国唯一现存的乡镇一级的人民公社。自1958年成立以来,周家庄顶着压力,一直保持着集体统一经营的体制!另外还有河南省漯河市临颍ying县南街村是中国目前唯一一个保留人民公社形式的村庄级人民公社!

坚持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公有制,实行“吃大锅饭”的公社制度‌,村民在上学、住房、医疗、工作等方面都有保障。村里统一配置家具、电器、灶具等,水电费用也由村里支付,并每月分配粮油、面等生活用品‌。此外,村里还建有游泳馆、浴池和大超市等设施,福利全面‌,南街村的管理模式也延续了人民公社的本质,一切物资集体分配‌。

尽管人民公社制度在1984年后已经不再存在,但南街村和周家庄坚持这种模式至今,并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社员们的收入差距不大,都过着平等富足而祥和的生活!有兴趣想一看究竟的网友可以前往实地旅游查看!我想说的是:无论是人民公社制度,还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土地的公有制集体所有不能变,两种体制应该兼容发展,就象我国的经济体制一样,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只要人民生活富裕,差距较小,国强民富,和谐幸福就是好制度,我们就应该支持,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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