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存量房贷利率能否调整一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网传,针对此事多家银行已经给出答复,仍然执行原有的《贷款合同》,存量房贷利率将下调,只是少数借款人一厢情愿的误读。
近日,有关央行对存量贷款利率调整的表述引发广泛关注。网传有人联系过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客户和信贷经理,他们中的多数回应称,关于存量房贷降息,“没有接到相关政策,仍按照原有签订合同的利率来执行还贷政策”。
有业内人士表示,存量房贷利率能否下调,是银行与借款人提前还款间的博弈,借款人不要因为央行的表态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存量房贷利率一定会降,存量房贷利率能否调整,还要看银行的具体举措,其本质是市场行为,一切都要合法合规。
针对存量房贷利率能否下调一事,我个人的看法是,房贷政策不应该被少数借款人绑架,我们应该尊重市场经济下的游戏规则,国家不应该以行政手段干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我个人的观点,具体的说就是,存量房贷利率能否调整,是银行与借款人的私事,银行和借款人签署的《贷款合同》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国家没有必要理会少数借款人的无理要求,更加没有必要发文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希望国家统一下调存量房贷利率的人,主要有两大类:
第一类人,在房贷利率高点贷款买房的人,他们的房贷利率加点比较高,他们希望国家统一调整(减少或者直接抹去)房贷利率加点。
第二类人,在房贷转成LPR时,选择固定利率的人,他们无法享受LPR不断下调的红利,他们希望国家把他们的固定利率合同,改成浮动利率合同。
总的来说,这两类人的诉求,都是无理的要求,都不符合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原则。无论是调整(减少或者直接抹去)房贷利率加点,还是把固定利率合同改成浮动利率合同,本质上都是要求国家违背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原则,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私利。
在市场经济中,借款人与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银行借钱给借款人买房,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真实有效,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
在房贷转成LPR时,选择浮动利率的借款人,房贷利率锚定的是5年期LPR,房贷利率会随着5年期LPR变动,房贷利率加点在合同期内不变;选择固定利率的借款人,房贷利率在合同期内不变。
针对存量房贷利率能否调整一事,央行发言人已经表述得非常清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们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央行的意思很明确,存量房贷利率能否调整,是借款人与银行的私事,借款人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借款人与银行应该自主协商,央行不会行政干预。
最后,选择决定命运,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选择买单。房贷政策不可能被少数借款人绑架,国家也不会违背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原则,直接发文干预存量房贷调整,为少数借款人谋取不正当的私利!
前几年贷款买房的人,你们想要调整你们的房贷利率,应该直接找各自的贷款银行协商解决,不要在网上胡搅蛮缠,幻想绑架国家和政府,要求国家和政府违背市场化与法制化的游戏规则,发文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来满足你们的无理要求。
小编,《老子》今天心情好不想骂你。
笑死掉,中央已经发话的,你居然还在讨论合法合规?中央说的难道还会不合法?
说的好像买的时候能商量利率一样,高的时候全部银行都高,你要么不买,要么只能接受高的利率
小编这是叫?急了跳墙?利国利民的事都说成不合规
按你说的,08年打7折也不应该有呗,经济就算死了也不能干预呗
那么大家提前还贷
为什么不让提前还贷
人的本性总是趋利避害,尽可能得让事物朝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涨的时候不限制,爹了也不要限制,才是公平的尊重市场规律的,不尊重市场规律必出大事
转LPR时是什么样子都TM忘记了?
什么葱
上面的用意是借此释放部分居民的消费需求,你就当定向发钱了呗[得瑟]
记住,中国的房子是用来炒的不是用来住的!
海冬都没人理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