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央妈最近动作不断,很多人都在盼望着国家能够出手,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降低他们的月供负担,不过这注定只是不切实际的黄粱一梦。
尤其是2017-2019年买房子的那一批人,他们的房贷利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浮,房贷转化为LPR后,利率加点都比较高,还有一部分人选择的是固定利率,一点也享受不到房贷降息的红利。
对于幻想国家统一下调存量房贷利率的人,我想对他们说,央妈的发言人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国家不可能出手,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不可能有什么转机,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不可能由国家和央妈出面统一解决。
别再幻想了,别再等待了,国家不可能直接下文件,让银行直接降低房贷利率加点,或者把固定利率改成浮动利率,购房者得主动跟银行去协商沟通,或者申请变更《房贷合同》的内容约定,或者申请新的贷款置换现有的高利率房贷。
我们先来算一笔账,如果按照之前5.4的利率贷款一百万,月供5615元,还款总额202万。如果利率置换到3.8,贷款100万,月供4659元,还款总额167万。在月供上几乎少了1000 元,在总额上少还35万元。
毫无疑问,如果能够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确可以大大减轻一部分借款人的月供负担。我个人就有两笔存量房贷,一笔是基准利率上浮10%,最初利率是5.39%,一笔是基准利率上浮5%,最初利率是5.05%。
后来,在房贷利率转换成LPR时,我都选择转成浮动利率了。老实说,对国家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我个人不抱有任何希望,也不敢有任何的非分之想。
我们一起来看看央妈发言人的原话: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们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我们一起来解读这段话的意思。
一、市场化,房贷利率已经市场化,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是市场的事情,不是国家和央妈的事情。二、法制化,银行和借款人签署的《贷款合同》受到《合同法》的保护,银行、借款人、国家和央妈都必须遵守法律,银行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调整房贷利率必须依法进行。三、自主协商,下调存量房贷利率这件事情,是银行和借款人的私事,你们应该自主协商,不能要求国家和央妈违背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原则,替你们去解决这件事情。四、支持和鼓励,对于银行和借款人自主协商调整存量房贷利率这件事情,央妈原则上不仅不会反对,反而是支持和鼓励的。有的小伙伴说,在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时,国家为救房地产,直接给贷款人房贷利率直接打7折,所以,这次国家也可以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说真的,对于这样的小伙伴,我个人觉得你们这是想当然、一厢情愿、刻舟求剑,现在的情况和2008年已经截然不同了。
以前的房贷利率锚定是基准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动一定的比例,基准利率和浮动比例由国家规定,国家能够通过调整基准利率和浮动比例,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现在的房贷利率锚定的是5年期的LPR,国家只能通过调整5年期的LPR利率,进而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房贷利率加点是借款人和银行的私下约定,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区域、不同的人、不同的银行、不同的时间段,房贷利率加点都不一样,房贷利率加点在合同期内不变,受到《借款合同》和《合同法》的保护,国家是调整不了的。
2008年,房贷利率没有市场化,为了救房地产,国家有条件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现在房贷利率已经市场了,为了降低购房者的月供负担,国家只能调整5年期的LPR利率。
国家无法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更加无法把你自己选择的固定利率的《房贷合同》,调整成浮动利率的《房贷合同》。总而言之,现在国家已经没有条件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了。
还有一些小伙伴,居然把央妈发言人的讲话,理解成存量房贷利率有希望统一下调了。对于这部分小伙伴,我只能说,你们的理解能力,还有待提高。在参加高考时,我的语文成绩最差,比物理、化学和英语低了几百分,我都能理解央妈的话,你们却能彻底误解央妈的话,我也是彻底醉了。
他急了,昨天发了4篇文章[点赞]就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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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邹阑尾也发表声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