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秦姓历史学家曾指出:秦帝国成功的秘诀,在于将秦人原子化。
原子化的秦人只有完全执行帝国意志,进行耕种或征战才能获得生存,而这导致秦帝国的国家意志能够更加有效地执行,这种比较优势最终让秦帝国在其他六国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完成了一统天下的大业。
理论上讲,将秦人原子化,对于整个秦帝国来说确实能够极大提升效率,因为在按照商鞅等一众政治理论家的构想,秦帝国的政治中枢,可以绕开其他六国中存在的贵族势力,将帝国意志直接下达给每一个秦人,减少了贵族阶层这一损耗,秦帝国的社会组织效率自然更高。
但是,现实与理想终究存在差距,无论秦帝国制定出如何严密的法律,以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和通讯水平,都绝不可能实现最高的帝国中央与原子化的秦人直接对话,秦国摧毁贵族、家族等中间组织对秦人的控制的同时,就面临着如果将原子化的秦人再次组织起来的问题。
而由于秦帝国实行的中央集权制度,将大量属于郡、县等中间地方机构的权力收缴,这就导致秦帝国在对秦人进行组织时,十分依赖于基层组织,当基层尚能按照秦帝国的意志行事时,秦帝国便能保持其强大的战斗力,这种高效的国家组织形式带来的战斗力优势是全方位的,很难由几个军事奇才逆转,但一旦秦帝国面临基层崩溃,其战斗力也会瞬间土崩瓦解。
从这个角度上讲,刘邦这个亭长造反,远比项羽这个前朝军事贵族造反,要可怕的多得多。
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这个短命,却对中国历史有着空前影响的王朝,看看它如何依靠高效的基层治理而崛起,又如何因基层土崩瓦解而崩溃?
大国小民秦帝国崛起于商鞅变法,商鞅变法的目的是富国强兵,手段是尽可能瓦解秦人间一切其他组织,让秦人原子化,再以一套新的组织形式让秦人能够高效地执行帝国的意志。
如果对于变法后的秦帝国瓦解秦人间的其他组织联系的决心没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不妨看看秦国的这条律令:凡民有二子以上不分家者,倍其赋。
意思是秦人家庭中,凡是两个儿子以上的,如果在儿子成年后仍不分家,其赋税要加倍。
这条秦律意在控制帝国内部家族规模,将帝国内部的家庭规模维系在能够完成帝国所需要的职能的情况下的最小规模,连稍微大一点的家族,在秦帝国都没有立足之地,更不要说那些在其他六国能够呼风唤雨的大贵族势力了。
在将秦人原子化后,秦律又通过一系列手段,抑制商业等其他活动,只鼓励秦人耕种和作战。
这便是秦国力量的源泉,通过干掉贵族、大家族等中间组织,让原子化的秦人直接成为帝国战争机器的一个个螺丝。
通过变法,秦国的组织效率大幅提升,战争年代,秦国可以源源不断地向战场运送兵源和粮食,而这些才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这远比一两个军事奇才重要得多。
秦帝国制度设计,除能调动更多力量投入战争外,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增强了帝国的承受力和稳定性,秦律之下,单个秦人家庭或基层的小型组织与整个帝国力量对比过于悬殊,内部地方造反几乎都会被迅速扑灭。
但这一切的一切都有一个前提,基层组织能够高效运转。
关键的乡里秦帝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度,替秦王管理地方的不再是对自己封地有巨大支配权的诸侯,而是没有独立财政权、领兵权的郡县。
由于丧失了独立的财权和兵权,地方各郡县也就丧失了与秦帝国中央分庭抗礼的可能,帝国之内郡县虽多,但都要受到秦王的直接领导,王的意志可以直达郡县。
但是王命直达郡县还不够,秦国统治者要的是,王命直达个人,或者十分接近于个人。
县之下设乡,乡之下,设里,里是秦帝国内部最小的行政机构,秦王的意志通过县向乡里传达,接到命令的基层组织能够迅速履行职能,这才是来自秦帝国中央的意志的一次完整体现。
每一个乡里,都构成秦帝国的一个个力量单元,无数个这样的力量单元汇聚到一起,构成了秦帝国的强大力量体系,秦帝国的力量体系直接由基层的乡里而来,也起到了分担风险的作用,即便少数几个乡里出现问题,也不会影响大局,而在有大量诸侯贵族存在的其他国家,一旦手握重权的贵族出现问题,对整个国家的力量体系将产生明显动摇。
而秦帝国的力量体系如果发生崩溃,这种崩溃也必然从乡里的广泛崩溃开始。
缓慢的崩溃刘邦起兵前,是泗水亭亭长,亭长是县一级的治安长官,萧何起兵前是沛县吏掾,二人都是典型的基层官员。
第一个举起反秦大旗的陈胜虽是闾左之人,但是他担负着带领900人前往渔阳戍边的任务,客观上也等同于基层官员。
陈胜吴广举起反秦大旗后,在秦帝国内部各郡县中,出现了大量基层官员杀死郡守县令响应起义的情况。
从前维护秦帝国的基层官员,此时却成为了帝国的催命符。
按照历史书上的宣传,和秦国社会在陈胜吴广起义后的迅速崩溃的事实,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一种感觉:秦帝国的灭亡是因为其制度太过残暴,百姓以及太秦帝国的基层官员虽然早就不堪重负,但是也只能敢怒不敢言,换句话说,虽然秦国百姓与基层官员都恨透了秦国,但秦国社会在崩溃时刻到来前,依旧运转良好,只是陈胜吴广起义这个火星出现后,秦国基层组织这个火药桶才被点燃,而后秦帝国迅速灭亡。
但事实并没非如此简单,事物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帝国的崩溃也不例外,在秦帝国从明面上崩溃前,发生在其内部的基层糜烂甚至崩溃已经在进行了。
山中之“匪”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另一个在秦末汉初的重要人物彭越的经历。
彭越出身盗匪,盗匪出身的彭越能够拉起一支实力不熟的队伍有一个前提:盗匪这个群体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
在这里,我们需要重新这个“盗匪”的含义,在秦末,盗匪的定义并非只是打家劫舍者,更准确的定义是,在秦制下失去“民”这个身份的人。
秦律讲究编户齐民,每一个在秦国土地上合法耕种土地的秦国人,都要被记录在册,他们需要向帝国按时缴纳税负,从承担帝国的徭役和兵役,当然,如果程度了这些责任,秦帝国也会赋予他们在自己土地上正常耕种生活的权力。
而那些因违反秦律又不想受到惩戒的人,便会远走他乡,或隐遁山林,成为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在秦制下,这些人直接被踢出了秦国的社会体系,他们只能遁入山林,过着远离秦国主体社会的生活,由于这些人或多或少有违反秦帝国律令的行为,所以在秦帝国的统治者眼中,这些人便是“盗匪”
对于一个人来说,沦为“盗匪”是可怕的,因为这意味者他失去了秦国主流社会生存的资格,但对于秦帝国来说,让“民”变成“匪”也不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因为少一个“民”意味着少了一个能够为帝国提供税负、徭役和兵役的人。
如果这样的“盗匪”很少,尚不足以影响帝国统治,但如果这些“盗匪’太多,则足以动摇帝国的根基。
陈胜吴广起义前,秦帝国的山林中,即满是“盗匪”,这些“盗匪”也早已形成了自己的组织,不再是只有打家劫舍的强盗,也有自给自足的农民,只不过这些农民的耕种地点是秦国统治者鞭长莫及的山林之中,他们也早已形成了自己的社会,那是一个个游离于秦国主流社会之外的小社会。
等等,这些秦朝末年由“盗匪”们组成了一个个山林之中的小社会真的能完全与秦国主流社会井水不犯河水吗?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个问题,因为按照秦国律令,这些隐遁于山林之中的人,就是匪,而秦帝国的各级武装力量,是负有剿灭这些“盗匪”的义务的。因此,如此之多的盗匪存在,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秦帝国的基层武装组织,已经无力剿灭自己辖区内的“盗匪”,而不得不以与之共存的尴尬方式维持着局面。
在基层,官、民、“匪”三个群体“和睦相处”的情况大量出现,这本身就是秦帝国基层统治瓦解的重要标志。
“盗匪”问题并非在陈胜吴广起义前才出现,甚至不是在秦二世执政时才出现,在秦始皇执政时代就已经出现,瓦解帝国基层统治基础的力量在秦始皇、秦二世父子统治时期不断积累,最终被陈胜吴广这两个事实上的基层统治者点燃。
能够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力量,是秦帝国维持其实力的基础,对基层的统治力削弱,其国力也一共削弱,对基层的控制力崩溃,这个帝国也将崩溃。
那么,当什么的情况大量发生,我们就可以认为秦帝国对基层的统治已经从削弱走向崩溃了呢?答案是,大量基层官员沦落为“盗匪"。
别忘了,秦末起义军领袖中,除了彭越这个“盗匪”,连最后一统天下的汉高祖刘邦,也曾经短暂地沦为“盗匪”。
刘邦原是泗水亭亭长,负责一个乡的治安,他在押送犯人前往骊山的过程中,因有犯人逃跑,刘邦明知前往骊山复命也是重罪,于是干脆放走所有犯人,自己也逃入芒砀山中,斩白蛇起义的经典故事就发生在刘邦这段不怎么光彩的时光里。
刘邦,一个最善于生存的基层官员,在秦制下不得不流亡山林沦为盗匪,这足以证明当时的秦帝国已经发生了严重的基层崩溃。
但是如果按照地理范围来看,又会发现另一个有趣的现象,这种基层崩溃的发生是有很大 地狱特征的。
楚虽三户楚国灭亡后,楚地一直流传着一句话: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而历史似乎也真的朝着这个方向运行,第一个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是楚国人,在巨鹿击溃秦军主力长城军团的项羽是楚国人,进函谷关灭秦的刘邦也是楚国人。
当然,你可以说这只是站在少数英雄人物角度的宏大叙事,但是陈胜吴广起义仅用三个月就导致原楚国地界几乎全部脱离秦国统治,来到原楚国地界当官的秦国官僚,也几乎在数月内被自己的手下所杀。
项梁项羽叔侄造反前还与会稽郡郡守殷通来往甚密,郡守已是地方大员,可见秦国在原楚国境内的统治瓦解已经从基层扩散到中高层。
但是,同一时刻的秦国(统一天下前的秦国)境内,社会秩序大体上维持着正常运转。
为何同样律法之下,原秦国境内与原楚国境内情况会如此天差地别呢?
还记得秦国统治的基础和其力量来源吗?秦帝国通过一系列法令让秦人原子化,然后再依托基层组织单位,将原子化的秦人重新组织起来,构成秦帝国力量体系的基础单元。
在这一过程中,要打掉贵族、大家族等中间阶层,尽量做到帝国中央直接与基层对话。
政治经济学告诉我们:作为上层建筑范畴的政治体制,要由经济基础来决定。
秦国的主要经济腹地是关中平原,在关中平原上,一个小型家庭只要拥有一片土地,便可以满足最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不仅如此,还能承担帝国规定的税负、兵役和徭役。
关中平原的地理特点,让秦国人能够以小家庭小农经济的方式生活,这才是秦法能够推行下去的最最根本的基础。
但秦国可以,不代表其他国家也可以。
楚国地处南方,山川河流密布,当时的江汉平原尚是一片泽国,这就导致了楚国人不能单纯依靠农业一种生产方式过活,耕种、渔猎,甚至采矿,都是楚国人重要的生产生活手段。
而这样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导致了楚国人必须保持一个较大的家族规模,一个家族的人分工合作,然后分享生产所得,只有依托这样的联盟关系,楚国人才能让所有人都有活路。
战国七雄中,就数楚国的贵族势力最强大,这不是因为楚国人迂腐,而是楚国人所处的地理环境注定了楚国人平民依托于家族,家族依托于贵族,贵族联合成国家的生存方式更为合适。
原子化的生存方式对于秦人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甚至还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是对于楚国人来说,这就是不折不扣的恶政。
路径依赖某种程度上说,一统天下的壮举让秦帝国的统治者产生了一种过于强烈的自信,他们认为只要将编户齐民这一套规则推行至其余六国,就能解除一切问题,匈奴犯边,一方面征集30万大军征伐,一方面组织人手修建长城,南方百越未平,一方面调集兵马围剿,一方面征50万人移居。
某种程度上讲,这是秦帝国统治者的路径依赖,这种路径依赖让秦帝国的统治忽略了地理的不同,强行在楚国推行秦制,这种蹩脚的制度上的生搬硬套,让原楚国人,和负责在原楚国执行秦制的楚国基层官员都苦不堪言,最终这一制度引发基层崩溃,陈胜吴广振臂一呼,原楚国境内的基层官员直接倒戈,原楚国的贵族和被临时找回来的楚王,则迅速构建起了楚国原来的组织架构,让原楚国成为了当时反秦武装的孵化地。
秦国统治者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了代价,阿房宫被大火吞没,秦国王室被项羽杀光。
当然,有一点让秦国人可以聊以自慰,日后刘邦以三秦为根据地,效仿秦国制度,最终打败项羽,开启了400年大汉王朝。
外儒内法重新统一天下的汉帝国在很多制度上效仿秦制,人们习惯于将这一事实称为“汉承秦制”。
但秦以法家立国,汉却独尊儒术,秦汉两朝虽然制度相似,为何在统治思想上有如此之大的差别呢?
让我们来看看法家与儒家的本质,儒家讲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本质上是将父子关系移植到国家层面,而父子关系,是血亲关系的一种。
法家追求的是通过一套法令来重新塑造人,让人尽可能脱离一切社会关系而专心成为社会机器中的一个环节,法家希望人脱离的社会关系中,最难脱离的恰恰是血亲关系。
血亲是刻在基因纽带,即便通过后天制定的法条能够淡化这种关系,也绝不可能将其完全斩断,统一六国的秦帝国曾自以为自己应该能够通过律令瓦解了包括血亲在内的所有其他社会关系,但结果却让秦帝国的统治者们大失所望,他们所奉行的以律法为基础的新关系在来到楚国基层时遇到了巨大阻力,当这份阻力彻底瓦解了秦人建立的秩序后,楚国人凭借家族这种类血亲关系立刻组织出另一套权力体系,并依靠它击败了那个已经面临体系崩溃的秦帝国。
刘邦,这个在秦帝国当过小吏的楚国人,他即知道秦国那一套律令体系的有效性,也明白想以这套体系完全瓦解血亲纽带是痴人说梦。
所以汉帝国的统治者将儒家与法家结合,在基层单位允许家族纽带发挥作用,但整个帝国的运行则要以高效的法家制度来运行,汉帝国这套精密的外儒内法的统治术一直持续到王朝制度的终结。
随着《大秦帝国》系列的上演,很多人为秦帝国感到惋惜,他们认为完成一统天下的大秦帝国二世而亡,继承秦制又进行修改与妥协的汉帝国却享国祚400年,这不公平,而秦帝国对旧制度的彻底改革,也远比汉帝国向旧制度妥协看起来更加轰轰烈烈。
但历史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你的意图是什么,只要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就会被历史淘汰。
历史长河中,无数个英雄如璀璨的流星般划过天空又匆匆坠落,遗憾的是最后的胜利者往往不是创造新事物的那个,而是改造新事物的那个,原因无他,后者活的更久,见证了历史的更多侧面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