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网上认识的女子发生关系,女方要钱我没给,会被认定违法吗?

默说生活 2025-01-13 13:02:34

男女的法律问题总是那么热门,似乎男男女女就喜欢花边惹事儿,怪不得古人有诗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借用红楼梦里焦大的一句话,除了门口的石狮子,园子里没有人干净的!

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实际生活中太多了,但是如同冰山一样暴露在人们视线里,只是很少的一角。

不正当男女关系和pc并没有实质性区别,都是不合法的男女关系。

昨天周末和几个同学聚会吃个饭,但是平常比较活跃、嚣张的某公司老总胡总却没有到场,胡总的副手也是我们的同学小王告诉我们,胡总进拘留所了,原因是pc。于是就成了酒桌上的主要话题。

怎么发现的?原来胡总国庆节的时候去外地谈生意,和客户喝完酒以后找了个小姐,接受服务以后通过微信转账付的钱,如今因为网络违法被查,警察通过小姐微信转账记录核查到了几十个嫖客,胡总在名单之中。

因为胡总比较任性,做生意只能沾光,不能吃亏,这种习性造成了什么都要讨价还价,即使嫖娼也遵循这个惯例。

嫖完以后还要求小姐打折,500元的嫖资只愿给400元,和小姐闹了一会儿,争执了很长时间。最后小姐没办法,只能委屈收了400元。

但事后,老板也就是违法的组织者可不会按400元分成。还是按照500元的四六分成提走40%的200元收入,小姐足足少收入100元。

如果警察查不到这个案件,这件事情也算胡总的一个耀眼战绩,多厉害,完了还打折!但案发以后就不同了,小姐第1个就把胡总给供出来了,因为小姐有刻骨铭心的恨。所以全部细节描述的清清楚楚。

问完材料还要辨认,因为胡总在宾馆住宿的时候是实名登记,有身份信息,打出他的身份照片和其他十几张照片排列好以后,小姐一眼就认出来了。

好吧,证据链基本封闭,本来当地公安还想先找本地的嫖客,但小姐的态度非常坚决,必须处罚胡总,否则就不再配合公安,没办法,只能先找胡总。

找到胡总以后,胡总还想狡辩,警察点出其违法打折的细节后,胡总只好乖乖就范。

走完程序以后,外地的公安也不错,没有将老胡带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将其执行到本地拘留所,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回到题目的问题,算不算违法,要看两个人怎么说,特别是女的怎么说?只要符合不正常、不合法的男女关系,以钱财为媒介的本质就是pc。

比如你举的例子,如果女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称你强奸,也可以称违法,如果证据实在太少,也可以按强制猥亵、侮辱或者猥亵进行处理。

男女关系本身在私密空间内,两个人的事情有时候确实也查不清楚,尤其是行政案件,对于此类事情,也很难做到绝对的准确和真实,证据标准采用大概率的事实认定也可以。

因为女方谈钱了,即使你没有支付,也不影响违法的构成。

所有的案件都是如此,是非曲折,恩恩怨怨,执法机关调查到的情况可能与现实发生的客观实际存有误差,没办法,现实社会,已发生的,无法完全重现。

而司法机关只能根据现实的情况,采取排除合理怀疑、优势证据证明等原则,证明不同的案件事实。

最后,该解决问题了,你该怎么办?

默默等待,也许是个好办法,6个月的治安案件的追诉期如果平稳度过,也许问题也就不算问题了。

但主动和那个女人沟通,双方协商解决这一问题,效果可能更好。毕竟有买就有卖,鱼死网破对两个人都不好。

这样一来就成了成年人双方彼此吸引,可能会是双方美好的记忆,仿佛廊桥遗梦。

但美好的结局注定会被深深隐藏,看不见的事物才是最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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