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能免除责任吗?

社保从业胡海军 2025-03-21 20:24:44

在一些企业,确实有一些员工为了眼前的利益自愿放弃社保的现象。他们有的说自己已经参加了居保,有的直接表明自己为了多领一点工资。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在法律上通常是无效的。根据中国的《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双方协商或单方声明免除。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不缴纳社保的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不可通过协议规避义务。若员工坚持放弃社保,应明确告知法律风险并拒绝签署无效协议。员工也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放弃基本权力,导致医疗、养老、工伤等保障缺失。

总之,社保缴纳是法律强制的权利义务,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均不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应合规经营,员工也需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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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3-21 22:18

    现在公司招人都不给买,能告吗?

社保从业胡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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