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中常常存在“买断工龄”现象,属于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补偿标准为,每满1年工龄支付1个月工资。关于买断的工龄还算不算工龄的问题,首先要弄清工龄与社保缴费年限的关系。
工龄(即工作年限)与社保缴费年限是两个不同概念。工龄一般指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 而社保缴费年限,直接记录在社保系统中,是计算养老金、医疗保险待遇的核心依据。工龄是否转化为社保缴费年限,关键在于企业是否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
若企业在员工工作期间或者破产时足额缴纳了社保,则缴费年限自动累计,无论是否“买断工龄”,均不影响退休时养老金计算。若企业未缴或欠缴社保,员工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补缴,否则工龄无法直接等同于有效缴费年限。
实际上,大多数企业破产时,首先是解决员工的工资和社保。即使是原来没有缴社保,破产时也已经补齐了。所以,即使是工龄买断了,办理退休时的“工龄”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