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就是开庭时坐在中间的法官,是最了解你的案子的法官,是直接作出、直接影响这个案子的裁判结果的法官,是最需要对这个案子进行终身负责制的法官,也是对这个案子感到压力最大的法官。
不论法官几个、案件经过了几次开庭、案件再复杂,主审法官是你能见到的、也基本就是唯一左右你的案件结果的那个人。
比如开庭时,就算来3个法官组成的合议庭,那两边的两个法官可能庭前连卷都没怎么看,甚至连双方当事人的名字都没记全,为什么两边的法官几乎都不怎么问问题,全场下来,一句话不说...实质来说,这个案子就不是他俩的案子,这是主审法官一个人的案子,你裁判,你负责。
简炼来说,诉讼这个事,实质就是给你分配一个法官,让他分析你和对方的证据、论述后作出一个裁判结果。要说运气,你分配的法官是你诉讼时很大的运气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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