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笔者从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获悉,《中山市三乡镇振兴路8号对面“7·3”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发布了。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7月3日,位于中山市三乡镇振兴路8号的对面发生一起坍塌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6万元。经调查组认定,此起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下面,我们来了解下此起事故的详细情况:
事故涉及的单位有:
建设单位为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为湖南楚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为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直接原因:
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来源:中山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