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围绕“优化服务、治理陋习、保障权益”三大核心,新增婚姻家庭辅导、高额彩礼治理、信息共享机制等内容,标志着我国婚姻登记制度向规范化、人性化进一步迈进。
条例全文共6章28条,包括“总则”“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条例第五条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婚姻登记机关需提供婚前教育、关系辅导等服务,并引入婚姻家庭辅导师等专业力量。针对社会关注的“天价彩礼”问题,条例首次提出“治理高额彩礼”,要求地方政府通过宣传引导、典型示范等方式,推动形成“重登记、轻彩礼”的婚俗新风。
全域优化流程,便民服务再升级
“跨省通办”深化:内地居民可在县级民政部门或便民乡镇政府登记,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国人登记机关明确为省级民政部门指定机构,简化跨区域办理流程。
免费服务与隐私保护:明确婚姻登记“零收费”,工作人员泄露个人信息将被追责;新增预约登记、颁证仪式等服务,鼓励父母参与见证,提升登记仪式感。
补办登记“一视同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可补办登记,流程与初登一致,保障事实婚姻当事人权益。
针对离婚登记,条例强调“自愿离婚需共同申请”,未新增冷静期条款,但明确“未在法定期限内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与《民法典》衔接。涉外婚姻方面,华侨、外国人需提供经公证或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便利跨国婚姻登记的同时防范法律风险。
此次修订是条例自2003年实施以来的第二次重大调整,标志着我国婚姻管理从“登记本位”向“服务与治理并重”转型,为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