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农村留守妇女困难群体精准关爱帮扶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农村留守妇女中低收入、重病、残疾等困难群体,推出六大精准帮扶措施,旨在解决其生活保障、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痛点,助力乡村振兴和妇女全面发展。
《方案》明确以县级为单位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由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包含低收入、重病、残疾、权益受侵害妇女等困难群体的专属信息台账,并纳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管理,每半年更新一次。通过与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从源头解决帮扶对象 “识别难” 问题。例如,对残疾留守妇女同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基本康复服务,实现政策精准对接。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方案》提出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妇女家庭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及时发放救助金;支持慈善组织开展公益项目,为劳动能力弱的妇女提供生活帮扶。针对就业增收,推出“家门口”就业计划:
技能培训:开设新兴产业、特色手工艺、直播带货等培训课程,提升就业能力;
产业带动:通过 “企业 + 基地 + 农户” 模式发展特色农业,依托乡村旅游开发民宿、农家乐等岗位;
公益岗位:开发基层治理、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等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吸纳留守妇女就业。
例如,“春风行动”“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等将直接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预计带动数十万留守妇女实现就近就业。
针对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匮乏、权益维护能力弱等问题,《方案》部署了系列举措:
文化赋能:推动送戏下乡、“村晚”“广场舞”等乡土文化活动,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丰富基层文体生活;引入社工组织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家庭辅导,缓解心理压力。
权益保障:开展法律宣讲进农村,免予经济困难核查为残疾留守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依托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之家”等平台,快速响应家暴、财产侵害等问题,保障合法权益。
家庭建设:引导外出家庭成员加强沟通,通过“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弘扬家庭美德,提升留守妇女在家庭和社区中的参与感。
《方案》明确建立“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民政部门统筹救助政策和信息共享,卫健部门提供“两癌”筛查等健康服务,人社部门负责就业培训,妇联组织牵头权益维护和家庭建设;
鼓励慈善组织、社工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帮扶,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三方联动格局。
随着各地陆续启动摸排建档和政策落地,首批职业技能培训班、妇女权益保护讲座等帮扶项目已在四川、安徽、甘肃等地展开,标志着我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从“普惠式”向“精准化”升级,为乡村振兴注入温暖而坚实的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