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买房会“高位站岗”,没想到,买车位也未能幸免!有业主愤怒吐槽。
交房一年,每天销售不停电话轰炸,车位价格从一开始的八九万已跌至四五万,有点心动,该不该买?有买房人咨询!
近期,我们购房交流群,关于车位价格的讨论喋喋不休,事实上,西安的车位近期,真的跌跌不休……
01
降6万、降8万!
西安多小区车位暴跌
根据该网友投诉:2022年5月21日自己在沣华熙城小区,18万购买一个车位;该小区于2022年12月31日交房,同时车位降价到10万,车位至今未交付,与开发商沟通,请求退车位差价,多次沟通未果。
官方对业主投诉“车位降价,请求退差价”一事做出回复:沣华熙城项目推出车位团购活动,成功参与5人成团享受第一个车位备案价减2万,第二个车位备案价6折,第三至第五个车位备案价5折优惠。单独购买车位仍然为备案价减2万即18万/个(以负一层标准产权车位为例),并未出现客户所说降价现象。
虽从官方回复来看,小区车位并未出现降价,但18万购买的车位,还未交付,半年多时间就降了10万块,难怪业主直觉“亏惨”!
其实,这两年,西安很多小区都出现了车位价格大跳水。
万科大明宫:业主买的时候22万一个,现在狂降13万,车位9万就可以入手;
德杰国际城:车位开售第一批价格15万,如今位置相邻车位只需要5万;
华润二十四城:最早小区售卖车位的价格基本在15万以上,之后项目剩余车位由第三方公司打包出售,价格低至个位数。后来很多业主都是以5-7万的价格购得的。
华远海蓝城:2019年小区车位的售价在15左右,半年后每个车位直降3万,现在已降至6万,此前很多已购业主要求“退差价”,但最后不了了之。
还有业主吐槽:14.7万买的车位,11.8万卖出,自己还承担了中介费过户费;也有业主18万买车位,如今降至9万一个,出租根本没法回本!
也有网友调侃:那你来我们小区看看,宁愿空着,也不降价,更不能临停!
02
车位价格跌跌不休!
原因何在?是否合规?
价格“膝斩”,一度引发业主不满,很多业主纷纷留言投诉,认为当初开发商存在违规销售和欺诈。
西安车位价格为何跌跌不休?原因有两点:
一方面,车位的销售定价权不在购房者,而是在房企手中,且购房者也没有议价的条件和能力,而当销售价格与当初入手价格偏差太大,前期买入的业主心里落差自然就很大。
另一方面,车位并不是刚性需求。一些小区车位降价引发差价矛盾,根源是供求关系的变化。同时,与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也有一定的关系。“小区车位价格下跌说明该小区入住率相对较低,且入住的人群对停车位的刚性需求不大。和房子相比车位并非刚性需求。
车位大降价 业主要求补差价合理吗?
其实此前,汉台区人民法院就曾审理过类似案件:2019年王某9.95万买车位后,3年后,小区车位价格调整为全款55000元一个,按揭56000元一个。
业主起诉后,法官说法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恪守承诺。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守合同条款。本案中开发商在不违反合同情况下降价,对业主资产的“缩水”不承担责任。
截图来源:汉台区人民法院
那么,车位该卖多少钱一个才合理?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标准答案。但如果依照房价来定,西安二手房车位的基本标准是:
房价1-2万的,车位大多在10万上下;房价2-3万的,车位均价在15万上下,房价超过3万以上的,大概就要到20万了。
03
捆绑销售/无产权!
西安车位问题投诉多!
近几年,车位经常被开发商拿来当作调节价格的工具。
市场不好时,为了促销卖房,买房就送车位;
市场火热时,车位就被借机拿来捆绑销售;
当房子卖光,车位滞销后,就敢于挥刀向内,一同打包给物业或第三方公司。
当然,除了车位“价格大跳水”外,翻开西安市领导留言板,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小区车位问题投诉颇多:
01:强行捆绑销售车位 业主遭遇“退费难”
颐合府小区:强行捆绑车位销售,职工只得借钱交并被迫签定不平等协议和车位认购书,因车位高于市场价,按照协议不购买者,自动放弃。
02:定价不合理 车位价格远远高于周边
紫薇东进:三期平层车位只有20个左右,其他负一负二层全部是机械车位,且必须车位必须上下一起买总价20万,附近小区机械车位才3万,定价远远高出周边。
03:“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均合法?
辰宇世纪城交房3年来,车位都是只售不租,但其车位售价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对此,官方给出回复:车位买卖或出租属于商业性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该小区地下车库车位的买卖或出租由开发企业决定。
04:拆除小区人防门 违规划车位销售
万达天樾小区二期北区负一负二层地下车库出口处开发商违规拆除人防工程门,划车位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相关规定,人防工程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损坏。住建局已经对相关开发商和物业进行了约谈,并严肃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将拆除的人防门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