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三亚一女子爆料称,自己的儿子正在店铺门口写作业,城管执法人员突然冲上前来将其写作业的书桌收走,儿子吓得赶紧躲回到了店里。孩子问妈妈,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女子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所以就要为孩子讨个说法。
据现场视频内容显示,一小男孩趴在屋檐下的桌子上写作业,有几名执法人员走了过来,其中一人用手指着小男孩,示意其赶紧走开。孩子一溜烟进了店里,再也没有出现在视频的画面当中。
针对女子的爆料,相关人员称其涉嫌超出店外经营,门口要干净整洁。随后,该区宣传部回应称,经核实该商户多次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并不存在暴力执法行为。但是,汹涌的舆论并没有因为官方的一直通报而停了下来,反而更加群情激昂。值得庆幸的是,2月14日吉阳执法局已经责令相关人员登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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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曝光后,可以说是一波三折,由占道经营到认定商户多次违反三包责任,最后再承认简单执法,造成不良影响。其实,这件事的背后还有一个影子,那就是创建文明城市,所以要求商铺黄线外一般不允许摆放东西。何止是三亚?江苏沛县在253县道城管挨家挨户撕春联,据说也是为了迎接文明城市复检。
对于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网友认为,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固然没有错,但是疫情过后更需要的是人气,让街上充满活力才是真的繁荣和文明。要是每个孩子都这样写作业,社会充满朗朗读书声,我觉得这才是中国文化与文明。
也有网友认为,可以先行教育,不听的话再考虑采取措施。当着孩子的面,这样简单粗暴地收回,感觉对孩子的心灵是一种冲击,一种伤害。偌大的三亚,竟然连一张小小的书桌都容不下吗?
还有网友认为,估计这家商户平时不遵守规定,所以才把城管执法惹火了。凡事都是有因有果,城管不可能无缘无故就把桌子和凳子给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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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法律上如何评价此事呢?
1、孩子写作业是不是经营活动?
女子认为,自己儿子在店铺外的滴水线下面,并没有进行经营活动。而城管工作人员则认为,书桌摆放在屋檐下也算超出店外经营。其实,这个问题先要解决是不是经营的问题。明眼人一看就清楚,这是教育学习活动,与商业营利毫无关联。如果可以这样认定,那全中国学校的课室里岂非都是在搞经营?所以,将孩子写作业定义为经营肯定是不对的。
2、城管执法人员是否有权收走桌椅?
城管执法关注的焦点更多的是占道经营,如果你是正常经营而没有占道,原则上他们是不会去干涉的。城管执法人员是否可以收走桌椅,要看行政相对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相关规定里是否有扣押、没收等措施。如果两者都符合,那么城管执法人员可以按照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力。
依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且不得超出经营店的门、窗进行店外经营或者展示商品。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对行为人的物品、工具实施扣押。
显而易见,扣押只限于占道经营。而且,即使是占道经营,也应当先责令改正,其拒不服从的,才能行使处罚。
3、城管执法人员的扣押(没收)手续是否合法?
行政执法人员没收、扣押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是在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依法告知当事人其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该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从视频记录的内容来看,执法人员仅仅是用手指了指,然后就把桌子和凳子给放到车里去了。即使女子可能知道为什么,也替代不了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更不能免除其听取被处罚人申辩的义务。她做错了事,你要对其进行处罚,就得先告诉她这个决定,然后还要认真倾听她有无辩解意见。否则,这个处罚就会因为程序违法而无效。
创建文明城市,最终惠及的是民众。可是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只追求文明的形式,而忽略了文明的本质,结果就本末倒置了。光明网刊发时评文章称: “城管操的心越来越细、伸的手越来越长,对正常的经营行为则要遏制过分干涉的冲动,保护好城市的烟火气”。
执法应有度,不仅是指恪守边界,更应当包容和有温度。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三亚作为一个国际化的旅游大都市、宜居城市,其有着广阔的海岸线和优美的风景,吸引了国内外众多游客的目光。有了大海一般宽阔的胸怀,才能打造一个更具人情味的市容市貌和城市文化。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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