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安徽网友发布了一则视频。据视频内容显示,大意是女网友开开心心带老公和儿子回娘家过年,不料父母却在深夜将他们一家驱逐出家门,并且还大声说:永远远都别回来。女网友十分悲愤,她只能和老公、儿子一起到外面找旅馆去住。女子躺在床上伤心欲绝,直言:从此再无娘家,容不下圈子别硬挤了。
据细心网友琢磨,女子疑因一件小事与父母发生不愉快。起因应该是女子和老公没有汽车,可是娘家有。回到娘家后,她开着娘家的车子去买东西,一连跑了两趟。结果,父母心疼油钱太贵,就啰嗦了几句。而女子觉得父母当着老公的面寒碜自己,这分明是拿自己没有当亲人。
盛怒之下,双方谁也不肯退步,最终老人发怒要求女儿一家离开家里。而闹到了这个地步,女儿和女婿也都下不了台,于是只能悻悻地带着儿子去外面找宾馆去住。虽然人离开了家,可是毕竟这里是自己的娘家。这里面的人是这个世界上自己最轻的人,他们居然如此对待自己,女子实在是想不通。
此事一经曝光,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人认为,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出嫁后回娘家,就只能当成走亲戚,不要太高估自己。娘家不是你的家,婆家也不是你的家,只有你自己的家才是自己的。如果用了父母的车子,你主动把有钱给他们,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也有人认为,父母这样做太过分了。当着女婿的面和女儿吵架,而且是因为一点油费的问题,难道这点钱比父女的亲情还要重要吗?如果后续处理不妥,估计女子真的再也不会回娘家了。娘家的路应当是亲情铸就,而不是金钱铺成的。
还有人认为,孩子过年回娘家,如果她过得富裕,就会多带些礼品和金钱孝敬老人,那自然皆大欢喜。如果孩子过得比较拮据,父母应当是心疼孩子而不是嫌弃,尽可能给她们力所能及的帮助。
刚哥觉得,大家都应该当以感情为重。特别是大过年的,不要因为钱伤了感情,实在是不划算。毕竟,父母子女血浓于水的情感是金钱无法替代的。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只有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这个家庭才能完整。
我妻子也曾带着女儿回娘家过年,结果没几天女儿哭着打电话给我,说是她和妈妈住在外面的宾馆。我一下子懵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了解,原来是她和舅舅家的儿子在外爷家玩耍,结果她的东西被抢了。两位小朋友就开始闹矛盾,都给外爷告状,然后外爷没问三七二十一就批评了她。
这本来没事,孩子哭着又给妈妈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妻子一气之下,就带着孩子离开了娘家,住到了外面的宾馆里。这大过年的,我怎么劝她娘俩也不肯回去。无奈之下,我只能赶回老家去处理。回去后,先安慰了妻子和女儿。等她们情绪平复后,我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把这口气消解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其实,对于出嫁的女儿来说,在生活里也有很多尴尬的地方。比如说,父母的日常生活以及治病住院等费用的支出,就是一个经常会引发矛盾的所在。按照农村的规矩,女儿出嫁后不能分得娘家的财产,包括父母的遗产。在分摊费用时,我妻子每次都是被安排平均分摊的。
她娘家的姑姑姑父都看不过去,经常劝说我岳父岳母,既然财产没有我妻子的份,那么就不应当给我们摊派费用。其实,这些老家的规矩我都懂,但是我从来也都是支持妻子主动承担这些费用。我也不是什么高风亮节,只是觉得这是自己作为儿女应当孝敬老人的。至于老人的财产,他们愿意怎么支配都行,与我们无关。
孩子的舅舅曾经和我说,如果岳父岳母的财产都给了他,他们就会尽心尽力把老人管好。我虽然不去争这份财产,但对于这个承诺我也是不相信的。我笑着和他讲:财产我们不会和你争,你大可放心。不过,我还是信奉这样一个道理,费尽心思争夺家产的,通常都是不孝子女,不争的反而可能会更加孝顺。
那么,出嫁的女儿对于父母是否有赡养的义务呢?
当然有。赡养义务的一个最简单的推理就是,他抚养过你,你就得赡养他。女儿与父母的父母子女的法律关系一直都存在,并不会因为结婚出嫁而终结。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即使这位网友下定决心与娘家断绝关系,但是赡养义务却仍然难以去除。
这则案例中,父母和女儿都有不妥之处。作为女儿,理应知道父母节俭的习惯,就尽量减少用车,这不也是孝敬的一种体现吗?而父母知道女儿连续两次开车出外购物,即使心里不舒服,也应当私下和女儿提示下,而不是当着女婿的面给女儿办难堪。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父母和娘家才是女儿最大的依靠。娘家的大门应当永远向女儿敞开,回娘家的路也不要和金钱挂钩,以免让亲情变得庸俗。春节原本是家人团圆的时间,却要背着行囊匆匆离去,这不是悲哀又是什么呢?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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