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业主的名称里面有个“主”字,但很多业主想要行使主人的权利很困难。
比如某小区公示,公共收益有10万,成本5万,业委会工资3万,物业提成2万,业主0万。业主肯定有很多疑问,但找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他们告诉你对外经营事项涉及商业机密,不能看;找街办社区住建局,他们告诉你业委会已经履行公示程序了,其他问题管不了。
又比如,某小区业主都觉得物业服务差,但物业说签了合同,也提供了服务,物业费必须给。小区业主知道物业费的官司难打,被物业公司起诉后基本都是输,也就吃个哑巴亏。请戳→物业公司的隐藏技能——违约不担责
小区业主有权利但难以行使,在于小区权利必须共同行使,单个业主无法自行决定,甚至大多数业主都有意愿决定某项事务时,也会因为程序复杂等原因无法实施。
但有一项权利,可以由小区业主自己决定,不需要其他个人和组织配合,它就是业主知情权。大多数人一听知情权就觉得好像没什么用,但听我说后你就知道它有多猛!
一、行使权利简单
没有任何前置程序,你想行使的时候就可以单独行动,众口难调但独行侠好做。
二、知情权涵盖范围广
业主知情权的范围有多广,给你看个案例:
某些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一直宣称合同、明细账目、银行流水是商业秘密不能看,但这些其实对于业主根本不算秘密;法院明确判决要求其提供广告费等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账目、收支凭证、银行账户明细等具体资料供业主复印、查阅;此外,物业全部工作人员的名单,电梯维保等外包合同,车位出售出租等情况也必须提供给业主查阅、复印。
如果涉及业委会支出的,无论是业委会成员的酬劳,还是组织业主活动成本,也必须将相应的合同、银行凭证等提供给业主查阅。
因此,知情权不是表面知情,而是彻底知情。
以业主行使知情权得到的资料为基础,基本可以看出物业否尽到应尽的责任,也可以看出共有收益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小区的业主怀疑自己被业委会或物业侵犯了合法权利,从知情权入手依法行使权利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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